奔波千里法官忙,农民工安"薪"过大年


奔波千里法官忙,农民工安

年末年终,拿着一年的辛苦钱返乡过年是农民工的一件大事。近日,蕲春法院青石法庭法官江豫军奔波千里前往深圳,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原告吴某受被告宋某雇佣,从事木工工作。2018年9月,经结算,宋某欠原告劳动报酬28900元。双方约定于2018年12月30日前付清。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为此,吴某将宋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劳动报酬。

青石法庭高度重视此案,江豫军法官拿到案卷后立即与被告电话沟通。经调查,宋某现在在深圳上班,欠款情况属实,因其所承包工程款未收回,实在无能力给付吴某工资。思来想去,江法官认为还是要多花时间从中调解,帮助吴某拿到钱,切实解决"讨薪"难题。他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让其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在江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先行偿还部分欠款,余下欠款按月分期给付。

年底的基层法庭业务繁重,但调解协议需双方当事人签字才能生效,宋某远在深圳,这可如何是好?一想到这是涉及农民工的薪资大事,一刻也耽误不得,江法官果断将案件排期进行调整后,立即乘坐火车前往深圳,找到了宋某,成功签署调解协议。看到风尘仆仆的江法官,宋某不好意思地说到:"真是麻烦法官了,本来两分钟就解决的事情,还麻烦你千里迢迢来到深圳……"江法官笑道:"这都是小事情,最重要的是能够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此次达成调解,望你能按协议如期履行余下义务,农民工的工资不能拖呀!"

近年来,蕲春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建立农民工讨薪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工作机制,办案中注重用好调解手段,努力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取得良好办案效果,受到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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