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吳忠: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近日,吳忠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 紅寺堡區紅寺堡鎮弘德村黨支部委員李海東違規操辦兒女升學宴問題。2015年8月,李海東在自己家中為兒子、女兒操辦升學宴,違規收受與其無親屬關係的本村村民55人禮金9400元。其還存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服務對象財物問題。2019年11月,李海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 青銅峽市甘城子揚水管理站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6年4月至12月,青銅峽市甘城子揚水管理站違規向工作人員發放加班補貼、伙食補貼共計25060元;該單位還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坐收坐支水費問題,該站站長何春林對此負有領導責任。2019年11月,何春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資金予以清退。 (吳忠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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