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期房但房子爛尾了怎麼辦?可以停房貸嗎?

Mr_李強


為什麼現在,多數人買房,我都建議寧願多花錢,也要買現房,絕不買期房,特別是那些小開發商的期房,一點不靠譜,買了期房做了按揭,都能爛尾的房子有很多,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作為買房人,也屬於受害人,最終應該怎麼辦呢?

多數人都會告訴你,房貸不能停,可是你又沒有拿到房子,從這個角度講,你應該沒有理由,再去還房貸了,權利和義務的主體,應該是房子,但是從合同角度上來講,你和銀行簽訂的合同,應該是借貸合同,說白了,銀行可以和你耍流氓,而你卻沒有地方去耍流氓,只能任憑損失,為什麼呢?

房子沒有,還要還房貸,這從法理上講不成立,標底物都已經不存在了,為什麼還要還房貸,這是法律在這些特殊問題上,解決這些問題的缺失,實際上大家都不知道,其實開發商,賣給你的房子,處於聯保機制,開發商也會預留一部分資金,在銀行裡邊,而且房子也上了保險,你可以研究一下保險條款,都有哪些規定,在這些裡邊,可以尋找一些漏洞,減少自己的損失,這才是重中之重。

銀行也有責任,你們跟開發商勾結,為什麼不為客戶嚴格的把關開發商的資產,銀行也要承擔責任,有保險也可以承擔這些責任,沒有標底物,說白了,保險公司也好,銀行也好,都在保自己,讓自己少拿錢,多收錢為主,開發商是經營主體,有很多的不確定性,這個時候保險是要發揮責任的,本身這個房子就不存在,你保險什麼呀?

這不成了,明擺著,銀行和保險公司合起來,忽悠人嗎?總的來講,所有商業邏輯裡邊,應該去保護所有的人,才是正確的,在所有人裡邊,能夠做到保護所有人的主體,就是保險公司,如果沒有這樣堅強的體制存在,合起夥來坑老百姓,他們賺的錢容易嗎,最後你們還要聯合起來,起訴,封她的家產,讓他們無處可說,這些規則本身就不公平。

個人覺得,出現這樣的狀況,開發商變成了傀儡,那就要研究法理,假如標底物不存在,從哪裡來的貸款呢,標底物都不存在,還還什麼按揭,完全可以停掉,要讓保險公司,要讓銀行站出來,看他們如何聯合起來處理,這才是重要的方案,要讓一切欺負老百姓的這些不公平的規則,變得公平。



樂福居


必須正常還款。為什麼不管房價漲跌(甚至爛尾),銀行的錢必須正常還呢?理由有下:

1,你買開發商的房屋,正常是你出錢,他們出房。雙方是簡單的買賣合同關係,類似於我們去菜市場買菜。但隨著社會的發展,開始出現我錢不夠,但又想買房。這時合法高利貸來了(銀行),你錢不夠,我可以借給你,但你要分期還款給我,五年不夠,三十年(現在最高可貸三十年了)。你必須要房子抵押給我,還要籤各種擔保。這是典型的借款合同關係。好了,錢借給你了,加上自己湊的首付,出錢給開發商,開發商給你房屋(當然要過戶)。這時,你與開發商的買賣關係結束。如確係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問題甚至過不了戶,可以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責任要違約金同時要求退房還款,但事實上能讓房屋爛尾的開發商本來就資金斷流很多直接跑路,維權之路不得而知。

2,房子開始正常按揭,你開始正常每月還銀行的錢。突然,假使有一天,比方說本來房屋市值總價100,跌到60(甚至爛尾)。而你還欠銀行大約70,但這又跟銀行有什麼關係呢。你跟銀行籤的是借款啊,就算跌到50,你也要正常還款。有人不甘心了,棄房斷供。銀行會第一時間查封拍賣房產,所得房款不夠還可以向借款人(你)及擔保人追償。還清,相安無事!還不清,列入黑名單,人財兩空。08年美國金融危機怎麼來的,次貸危機怎麼來的,講的就是上述這種情況。

綜上,買房應當量力而為如確實要買最好買大開發商的房屋,經濟下行時期,儘量降槓桿而不是瘋狂加槓桿做炒房客的接盤俠,世上沒有隻上揚的商品,就如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一樣。各位安好!


寶君普法平臺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

你買的房子爛尾了,但是絕對不可以停房貸。為什麼呢?大體原因有以下兩點。



第一,我們的合同履約關係是我們買房和開發商建立了合約關係,那麼我們房貸的話是和銀行產生了合約關係。所以說在這裡是有倆兩部分合約組成的兩種合同關係。所以說我們買房爛尾了,指的是我們和開發商之間的合同,開發商違約。而我們和銀行之間建立的借貸關係,這點是我們和我們個人和銀行之間雙方的一個借貸關係,開發商只是以及產品作為擔保,那麼我們就不能夠進行停貸不過一旦停貸的話,銀行就會找我們,而不是找開發商。

第二點基於第一點我們說了所有的銀行借貸關係是我們和引發銀行之間的一種企業借貸契約,那麼我們如果一旦停貸的話,會給我們的徵信造成很多的不良影響。



一旦出現這種問題的話,應該如何進行一種維權呢?我的個人的建議是:

第一點:保管好你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認真閱讀相關的違約條款。如果開發商爛尾跑路了,那麼我們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仲裁機構或者法院進行起訴來進行維權。

第二點,可以找銀行相關人員進行協商並進行共同維權。

第三點找新聞媒體進行維權也是我們最常見的一種最有效的維權方式。



總得來說遇到樓盤爛尾,算我們個人運氣不好,那麼出現這種情況以後呢,我們絕對不可以斷貸。


超哥說房產


1、如何認識兩個合同的關係

房貸合同是購房人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係;期房合同是購房人與開發商之間的買賣關係;房貸合同的簽約目的在於實現期房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這兩個合同具有關聯性,但客觀上是相互獨立的兩個合同,涉及不同的簽約主體。

2、如何處理兩個合同關係

銀行放款後,已向購房人履行了借款義務,在二者間形成了借貸關係;購房人取得了銀行貸款後,向開發商履行了付款義務,剩下的,就是開發商向購房人履行交房義務。

開發商樓盤爛尾,暫時無法向購房人履行交房義務,這是期房合同履行出了問題,根據合同相對性原理,購房人應依據期房合同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銀行履行了放款義務,在與購房人之間,形成了借貸合同關係,剩下的,就是購房人按約還款;如購房人因為另一個合同關係中開發商的違約行為,進而對銀行實施違約行為,是行為對象錯誤,會導致自身向銀行承擔違約責任。

停供房貸,你就完事了嗎?

銀行依據房貸合同履行了放款義務,房貸合同成立,若購房人停供房貸,則購房人違約。針對違約行為程度,銀行會採取相應維權措施。

因樓盤爛尾,抵押物無法處置,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處於無擔保狀態,但銀行可依據雙方的房貸合同,依法追究購房人的違約責任和還款義務。

如進入強制執行程序,購房人名下的其他房產、汽車、存款、應收賬款、股權等財產均可作為執行財產,依法拍賣、變賣、折價後用於償還房貸合同項下債務。

故不能因為樓盤爛尾,開發商違約,就因此對銀行違約,停供房貸,這樣的行為是行為對象錯誤,非常不明智。如停供房貸,以後還想繼續申辦房貸,估計會很困難。

更多資訊分享,歡迎“關注”!


房壇法菜


不可以停交銀行貸款,貸款是你和銀行的事,房子爛尾是和開發商的事,沒有必然關係。但是遇到這種情況也是最麻煩的,是我就停了不交,愛咋滴咋滴,也顧不了別的了,政府允許開發商賣期房就應該監督管理,為什麼不取消期房銷售,避免開發商爛尾和質量問題。


輕舟靠岸4


假如你不是銀行按揭買房,而是跟親朋好友借錢買房,房子爛尾了,你跟親朋好友說,對不起,我沒接到房子,你們的錢我也不還了。行嗎?


金妹妹4


打個比方,你需要開一家商店差十五萬塊錢借的你朋友的錢但是你商店賠錢了你借的錢你不還可以嗎


風火連城11


只要是國家的錢別想著不還。


朕已成仙mm


不行,只要上了車,翻車也不能下來,房子爛尾是地產公司的事,地產公司倒閉是你和地產公司的法律問題,可以去起訴,但是你的房貸是銀行和你的合約,不還貸款是你違約了!聽起來不合邏輯,但是這就是事實!


夢醒尋夢晶純1


  買的期房房子爛尾的話,會有政府介入,會給購房者相應的賠償,一般處理方法是聯繫新的開發商或原先開發商回來重新建造,違反交房協議,給購房者相應的賠償。但房貸跟房子爛尾是兩回事,購房者不可停止房貸,會對個人徵信留下不良記錄,影響個人今後的經濟活動。  房貸不按約還,會造成的影響:  注:《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