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會不會倒閉?

莫言138777612


一直以來,保險公司的安全性、大小都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

害怕保險公司倒閉了,害怕小公司無法得到理賠等等。

其實,大家完全多慮了,比咱們更擔心的其實是國家。

因為我們買保險的錢是用來救命的錢,如果保險公司隨隨便便就能成立,然後隨隨便便倒閉,豈不是拿咱們的血汗錢在開玩笑。

為了防止此類事件發生,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

一、償付率監管

銀保監會規定償付率:

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50%;

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

只要低於規定,銀保監會會將該公司列為重點監察對象,且會採取限制新增分支機構、停止新業務等措施。

但償付率是季度評比,變化很大,往往過一段時間就會恢復的。

二、就算有保險公司出現了經營問題,還有保險保障基金接管。

保險法》第一百條規定:

所有保險公司都需要統一繳納保險保障基金,在保險公司被撤銷、破產、重大危機、可能危及社會公共利益和金融穩定的情形用來救助保險公司。

無論是大公司還是小公司,在發生重大危機時,保險保障基金會提供救助。

三、即使保險公司倒閉,投保人權益也會受到保護

在經歷了上面層層嚴格的監管,如果保險公司真的走到了破產這一步,我看看應該怎麼辦?

保險法》第八十九條:

如果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破產,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保險公司。

達不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

即使發生了保險公司倒閉的極端情況,由於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和保單轉讓接管制度,我們所購買的保單也是沒問題的,只是可能換了一家公司而已。

四、歷史案例證明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保險公司從2家發展到現在160多家,經歷了多次的全球金融危機,這期間沒有發生過一起破產案例。

最典型的當屬於安邦保險(現在叫大家保險)和新華保險。

兩家公司都是因為,時任董事長私自挪用大量公款,導致企業出現償付率嚴重不足。

後來由保險保障基金及時接管,注入更多資本金,經過一段時間穩定經營後,又恢復了正常。

最後新華人壽還成功上市了,成為一家品牌知名度尚可的保險公司。

而安邦保險,今年在整改後改名為“大家保險”,繼續為消費者服務。

在兩家公司被接管、整改期間,沒有出現消費者得不到理賠的情況。

消費者以前購買的保單和權益繼續有效。

總結

相信你們也從來沒有聽說過,哪家保險公司倒閉了還得不到理賠的新聞吧?

所以大家不必糾結保險公司安不安全,大小如何的問題。

無論大公司也好小公司也罷,買保險一定要適合自己才好。

能不能得到理賠,都在於理賠條件符不符合條款約定。


大嘴哥說保


毫不誇張地說,目前絕大部分的保險代理人出於本身不懂或者銷售目的,反覆宣傳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在法律規定下,是不能破產的。於是買保險時,主要是做產品的比較,公司規模、性質都無所謂。消費者由於信息不對稱,被引導的自然不會在少數。

先給國家正個名吧,沒有法律會荒唐到規定哪個行業或企業不能破產,包括銀行在內。如此規定,拿到這種行業的牌照,豈不是可以為所欲為?

在這種言論的宣傳中,代理人多半依託的是保險法第89條之規定:經營有人壽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分立、合併和依法宣告撤銷外,不得解散。

不得解散=不能破產嗎?NONONO,接下來看《保險法》第92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宣告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能否破產似乎已經不需要繼續解釋。那麼破產之後如何處理呢?首先是其他壽險公司主動接管其保險業務。既然都依法宣告破產了,那麼保險費也幾乎被糟蹋得七七八八了,否則又怎會破產?可以看出來,主動接管(也就是自願轉讓)的可能性不大。第二個處理方式是監管機構指定其他壽險公司接管業務(指定轉讓)。

根據《保險法》第92條釋義,破產公司虧損嚴重,指定接管業務的壽險公司無力承擔其虧損時,便會動用到傳說中的《保險保障管理基金》。

保險保障基金是專門用於救助保單持有人、保單受讓公司等的行業風險救助基金。《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第三條再次確認了壽險公司可以破產:本辦法所稱保單持有人,是指保險公司依法宣告撤銷和依法宣告破產......

於是乎,問題的重點到了該《辦法》在壽險公司破產之後,是否能確保保單持有人利益不受任何損失上面。這種擔憂在《辦法》第21條有了明確的解釋:被依法撤銷或依法實施破產的保險公司的清算資產不足以償付人壽保險合同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規則向保單受讓公司提供救助:1、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90%為限;2、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80%為限;

光看這段規定,似乎承擔的風險不是很大,各位看官注意了,前方高能預警。該《辦法》21條接著規定:保險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規定向受讓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額應以保護中小保單持有人權益以維護保險市場穩定,並根據保險保障基金資金狀況而確定。

機智如你,一定解讀出了跟筆者一樣的答案:上有封頂,下不保底!


墨曉保


你好,很開心回答你的問題。

很多人在購買保險時,都會擔憂如果幾十年後保險公司破產了,那自己的保單怎麼辦,理賠該去找誰?此時可能就會有保險代理人說:根據我國保險法,保險公司是不允許破產倒閉的。

這個說法到底對不對呢?我們是否需要擔心保險公司倒閉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來為大家解答這些疑惑。

一、保險公司會倒閉嗎?

公司,就是指企業的組織形式。保險公司自然也是企業,那必然是允許倒閉的。

保險法第九十條

保險公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保險公司或者其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保險公司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很明顯,根據我國保險法,中國保險公司是允許破產倒閉的。

儘管如此,從改革開放後1980年恢復經營保險業務以來,我國大陸上,還沒有出現過保險公司倒閉的情況。我國保險公司的歷史較短是原因之一,但還有一個原因是在我國保險公司的安全係數是十分高的,我國保險公司破產的可能性極小。

這正是由我國保險公司准入門檻高,經營監管嚴格所決定的。下面我們為大家詳細解釋這兩點。

二、為什麼保險公司倒閉幾率極小?

1. 准入門檻高

首先,我們可以看看我國保險公司的成立要求。

保險法

第六十七條 設立保險公司應當經由國務院保監委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第六十八條 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淨資產不得低於人民幣二億元。

第六十九條 設立保險公司,其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二億元。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資本。

也就是說,要成立保險公司,必須做到:

(1)資金雄厚

註冊資本法律規定至少2個億,而目前實際的出資情況都是在幾十億,且要求一次性出資。一般公司可以拿辦公室、機器設備等作為註冊資本,但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是真金白銀。

(2)股東有實力

除了要有錢,股東必須要實力雄厚、信譽良好。

(3)經營有道

必須有一整套合理的公司制度,可以持續盈利。

從初期審核就可以看出我國保險公司的審核非常嚴格,能成立的保險公司背景都是非常雄厚的。

目前保險公司的牌照非常稀缺,有近200家公司排隊申請審批。蘇寧儘管註冊資金有93億,是2017年世界五百強第485位,中國民企500強第2位,但是卻在2015年被保監會否掉籌建天倫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申請,批文上主要否決原因之一的原文是“對養老保險的可行性研究不深入”,可見保險牌照申請審核之嚴格。

因此有些保險公司雖然因為廣告相對少、分支機構相對不多而名聲不顯,但實力其實是非常強大的。

2. 國家監管嚴格

國務院通過“一行三會”,即央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管理整個金融市場。其中的保監會就是國家用來監管全國保險市場,也就是說保險公司、保險產品、保險銷售和保險理賠等等和商業保險有關的內容都歸保監會管理,也就是說所有的保險公司和保險產品都是在國家的嚴格監管之下的。現在保監會和銀監會合並稱為銀保監會。

資金運用監管

保險法第一百零三條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原則。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僅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可見保險法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作出嚴格的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安全。因此僅從安全性這個角度來看,保險公司投資的安全性,比其他投資機構要安全很多。

償付能力監管

保險法第一百零一條

保險公司應當具有與其業務規模和風險程度相適應的最低償付能力。保險公司的認可資產減去認可負債的差額不得低於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數額;低於規定數額的,應當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採取相應措施達到規定的數額。

中國保險業的償付能力二代監管規則,是以風險為導向的新一代償付能力監管規則。根據監管要求和指引,在每季末、每年末保險公司會通過建立詳盡的數學模型和壓力測試後能確保自己有能力在99.5%的概率下無論發生什麼事件都不會倒閉。

償付能力制度為多級預警制度,安全線第一檔就是償付能力要高於150%,即:

(認可資產-認可負債)/ 最低資本的計算結果要不低於150% 。

如果計算結果低於150%,銀保監會就會將其列為嚴格監管對象;如果跌破安全線100%,銀保監會就會動用各種監管權力要求保險公司採取股東增資、限制業務範圍、限制廣告投放等等辦法讓保險公司儘快將償付能力恢復到最低安全線之上。

不過,償付能力並不是越高越好,很多新開業的保險公司可以達到1000%以上。而且,因為有中國的嚴格監管和保險公司的資本量,即使償付率下降到100%以下問題也不大,畢竟償付率是一個動態變化的數據,對保險公司的規模和理賠能力都沒有太過於直接的影響。

國內各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信息可以通過中國保險業協會網站或各保險公司的官網信息披露欄目查閱,及時公開的信息披露也屬於重要的償二代監管環節。

再保險機制監管

保險法第一百零三條

保險公司對每一位風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範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自有資本加公積金總和的百分之十;超過的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

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再次保險的行為。

主要有三個作用:

1. 擴大承保能力,增加業務量

2. 降低營業成本,增加可運用資金

3. 分散風險

銀保監會對於保險公司的業務規模是有嚴格限制的,一個賠付能力比較低的保險公司是不允許承包過高保額的保險合同的,舉個例子來說,一個人在A公司投保了4000萬的壽險,一旦出險A公司就需要獨自賠付4000萬,為了降低這種風險,A公司就把4000萬分配給多家保險公司及再保險公司共同承保,一旦出事就有多家公司共同賠付。

不但如此,再保險公司還會將從保險公司收到的保費、保額等業務再次分保,把這些切分出來的再分保的保費、保額又再次售給另外一些保險公司或者再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通過分保、再分保的機制,最終形成了一個互相緊密連接的網狀的“共保體”,讓客戶的保單更安全。

保險保障基金

保險法第一百條

保險公司應當繳納保險保障基金。 保險保障基金應當集中管理,並在下列情形下統籌使用: (一)在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時,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濟; (二)在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時,向依法接受其人壽保險合同的保險公司提供救濟;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保險保障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銀保監會讓每一家保險公司按照產品類型,根據保費收入的0.05%-0.8%上交保障基金。據新華社報道,截止2018年9月30日,這隻保險保障基金的規模,已達1252億。

這個基金有兩個明確的用處:

1. 救濟投保人、被保險人

2. 救濟保險公司

救助用戶的案例目前還沒有出現過,但它非常重要,我們在以後還會詳細解釋。而救助保險公司的情況,目前已經有過3次。出現這種國家出手救助保險公司的情況時,保險公司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是換了大股東,但保險公司還是原來的保險公司,所以原來的保單效力自然不受影響。

甚至,萬一發生大地震或金融危機等影響整個保險行業的事件,也可以用這筆錢去彌補缺口。

總的來說,保險保障基金就相當於保險公司的保險。這筆錢的主要作用,就是為了保證客戶的合同有效,在保險公司出現股東轉換,破產清算時,對我們的利益盡最大限度的保障。

通過以上分析,相信大家已經明白,雖然我國保險公司並非絕無倒閉的可能,但國家是十分重視保險行業及其對社會的作用的,也採取了有力方法來保障保險公司的穩定。因此我們在購買保險時,大可不必糾結這個問題。

可能有些朋友還有疑惑,儘管保險公司倒閉的幾率很小,但是萬一發生在我頭上怎麼辦呢?其實這個問題國家也早就考慮到了,我們不用擔心。對這個問題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留意我們之後的文章。

如果有什麼問題,歡迎在評論下方留言,小小看到會第一時間回覆您。


小熊保


保險公司會不會倒閉

別聽那些宣傳說保險公司不可以倒閉的!保險公司同樣也是可以倒閉的。不分“小公司”,還是“大公司”!全球範圍內也有不少案例,上網搜索一下就知道了。

當然你也不必為此擔心,因為保險是關係民生的大事,關係著一個國家的穩定,因此國家對其監管是很嚴格的!除了“償二代”監管,還有各項保險金來守護!

✅ 保證金

按照其註冊資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證金,存入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銀行,除公司清算時用於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

✅ 責任準備金

用於承擔未到期責任和處理未決賠款,而從保險費收入中提存的一種資金準備!

✅ 公積金

保險公司為滿足保險經營業務和發展需要而保留的盈餘。

✅ 保險保障基金

根據監管要求, 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保險公司需要從當年保費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為保險保障基金!這個基金由保監爸爸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一旦保險公司出現嚴重風險、償付能力不足、鉅額虧損、破產清算...... 保障基金就會出馬了,幫保險公司賠錢,不讓我們受到損失!

再者,在中國保險牌照這麼金貴,一家保險公司實在撐不下去了,自然會有大批的富豪和財團衝上來注資!破產清算的可能性真真是太太太小了!

再再再不濟,就算有一家壽險公司真的破產清算了,它所有的人壽保險合同都會轉讓給其他的壽險公司!如果實在沒有公司願意接手,保監爸爸也會指定一家公司來接手!

所以,就算保險公司沒了,只要在保障期限和責任內,你的保障都是存在的!✌


保險是在大公司,還是小公司買?

1、我們先來明確一個概念:什麼是大保險公司?什麼是小保險公司?

其實,對於普羅大眾來講,很大程度是以:聽過、沒聽過來區分的!

聽過的之所以出名,小驛覺得更多的在於良好的宣傳以及高額的廣告費用投入!特別是請到了明星代言,真真是做到了廣而告之!PICC代言人成龍、姚明代言國壽十年,而平安則請了胡歌,一句”買車險,就是買平安”,讓小驛到現在都是平安車險的死忠粉兒!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四大險企2016年的廣告費用,日均廣告費用達到了3578萬元!!!這個費用2017年只會更高! 所以,羊毛出在羊身上,選擇了這類“大公司”,你就必須為它的品牌溢價買單!

那“沒聽過”的公司就一定小嗎? 還真不一定!很多“小公司”其實都是巨無霸!大家之所以覺得它們是“小公司”,主要原因還不是因為“沒聽過”! 沒聽過,所以就覺得它們是“小公司”!舉個hin典型的公司實例,比如:

工銀安盛人壽

中資股東: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五礦

外資股東:AXA安盛集團公司

三大股東,一箇中國工商銀行,不用說宇宙第一大行! 一個AXA安盛集團,全球最大保險公司,被譽為十大大到不能倒的保險公司之一!最弱的股東中國五礦集團,也是世界500強企業(2016年世界500強排名323位)。

So,工銀安盛人壽,妥妥的 “ 富二代 ” !大家沒聽過的巨無霸!

當然,這樣的巨無霸還有很多!因為它們平時宣傳少(省下的鉅額廣告費都讓利客戶了),大家沒聽過,所以就覺得它們都是“小公司”!它們也很無奈呀!

2、小公司買保險靠譜嗎?

首先,在中國做保險必須拿到牌照!

之前也講了很多次,保險牌照本身就非常稀缺,實力不強的根本搶不到! 其中,壽險牌照更是一照難求!因為相比其他保險牌照,壽險承保時間長,涉及投保人的人身安全、醫療健康等重大事宜,所以保監爸爸對壽險公司的經營信用與能力也有更高的要求,牌照發放的審核也更苛刻一些。

其次,“償二代”監管體系!

2012年,保監會正式啟動了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體系建設 ,我們簡稱“償二代”!

保監爸爸規定:按照償付能力風險大小,可以將保險公司分為四個監管類別,分別是A、B、C、D!(是不是感覺像學生評優一樣!) 風險綜合評級B及以上的保險公司,是可以放心選擇的! 如果有保險公司被評為D級,保監爸爸就會出馬整頓,甚至是接管了!

另外,在公佈的償付能力當中,有一個關鍵數值是需要注意——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保監爸爸要求,必須要高於100%!一旦接近這條紅線,保險公司就會被“約喝茶”了。

第三,一份保險合同背後,除了承保的保險公司,還有很多的“再保險公司”!

我們買保險是為了分散風險。同樣的,承保的保險公司為了分散風險、分擔費用,也會找另外的保險公司進行”再保險“!

“再保險”,簡單來說就是承保公司為了分擔風險,將我們交給它的一部分保費交給其他一家或幾家再保險公司,大家約定好,如果出險再保險公司將和承保公司一起賠付。再保險公司有可能還會再找其他幾家公司再再保險......

所以,我們買的一份保險,背後不只一家保險公司在保護!就算保險公司賠不起,有全世界為我兜底!✌

最後,小驛想說:買保險主要目的是分散風險,分攤費用!要結合自身的需求、預算、收入、支出、負債....... 最重要是看產品適不適合自己,而不是公司!


魚小驛


首先,保險公司會倒閉!

你可能經常聽到一些保險代理人常說的中國保險公司不會破產,這其實是錯的。

因為根據我國保險法,中國保險公司是允許破產倒閉的!

但如果真有保險公司破產,我們還有保險保障基金來保證你的保單安全!

(在中國保險公司出現償付能力不足並不一定代表保險公司會倒閉。)

其次,保險背後還有再保險,不至於理賠無門。

在極端情況下,根據保險法及相關規定,保監會可以指定已經破產的保險公司仍然有效的保單及其保單準備金轉由另一家或多家保險公司承保。同時根據《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保險保障基金會提供救助,以人壽保險為例:

 第二十一條 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保險公司的清算資產不足以償付人壽保險合同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規則向保單受讓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90%為限;  (二)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80%為限。

最後,大小公司沒有差別。

買保險買的是合同條款,國民對所謂“小公司”的疑慮無非是理賠服務。理賠其實很簡單,只要當初投保的時候填寫健康告知時如實告知自身情況、符合合同條款的那就一定得賠,與公司品牌沒有任何關係。

更何況,在中國,能開得起保險公司沒有一家不是超級資本的背景。


考拉保保


雖然保險公司也是可以倒閉的,但是,保險公司不是那麼容易倒閉的!即便是我們平時說的小小保險公司,註冊資本動輒就是幾十億元上百億,所以,即使是小的保險公司,也是遠比我們想象的強大。保險公司的安全性和穩定性還是有可靠的,包括保證金制度,責任準備金制度,公積金制度,再保險制度,資金運用嚴控制度,償付能力充足率制度,退出機制制度等。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 轉讓或者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所以,就算有保險公司倒閉了,您也不用擔心。保險公司不會隨便倒閉,即便真的倒閉了,保單的責任也會有其他保險公司接手的。

雖然保險公司倒閉後,客戶的保單保險責任不變,但是,對於以後的後續服務還是擔心的,能不能與之前的服務一樣呢?很多買過保險的人,如果自己的保單成了孤兒單,而以後又沒有投保新的保險,那麼,即使以後保險公司安排有人服務自己,服務質量也是沒有保證的,更何況這些新的保險業務員服務你也是為了你能夠投保新的保險,這也是保險公司的目的,如果你沒有被開發出來新的保單,那麼,保險公司就會重新安排其他的保險業務員繼續營銷你,直至你被開發成功了,重新買新的保險了,保險公司總算放你一碼了!


變換保險業務員即使如此,更何況換了保險公司,那麼,後續的服務質量就更不用說了!所以,投保雖然保險條款最重要,也要考慮有實力的保險公司,誠信有職業操守的保險業務員也很重要!


保險保


不會倒閉,全是勸你不要買小公司的保險,不要因為一時的便宜導致自己有險無保。

保險行業其實就是金融行業衍生出來新型的理財產品,做保險首先你得家大業大,沒有雄厚的資金支持是根本做不出來的。我們先分析示例,大家都知道保險行業越小的保險公司投入的越少你之後回報的越多,越大的反而相反,為什麼呢?注意了,小保險公司投進去了,如果真的有什麼意外他會給你保險理賠,如果真的遇到一件大事,他沒有那麼雄厚的資金支持,只能跑路了,當然了也不是所有的小保險公司是這樣的,但是防範於未然總是沒錯的。

大保險公司就不一樣了,第一服務很到位,入保很嚴格把控,他們總會把風險點降低到最低,其次大保險工資資金充足,充足到完全可以應急任何突發事件。當然了真的有什麼意外的時候他們的服務甚至資金的批放都是有效率,最主要的是大保險工資國家都在把控扶持的,個人認為投大保險公司比小保險公司保險。

我是北極星以北的X謝謝大家閱讀,希望多多關注新人,多多點評哦。謝謝


北極星以北的X


準確來說,國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不能倒閉。

自從我國《保險法》頒佈以來,還沒有保險公司破過產,不過有一家公司卻踩了紅線。2006年,保監會發現新華人壽的償付能力出現問題,,繼而發現了原新華人壽董事長關國亮挪用公款的事實,關國亮因涉嫌職務侵佔罪受審。於是,保監會出手了。2007年,保監會動用保險保障基金控股了新華人壽,新華人壽被保監會接管,這也成為保險保障基金自2005年成立以來第一次發揮其巨大作用。

新華人壽被保監會接管之後,整頓經營重新上路。2009年,保險保障基金將所持有的新華人壽股權整體轉讓給中央匯金公司,並且完成了一個小目標,賺了12.5億元。2011年,在一系列的運作之下,新華保險成為首個A+H股同步上市的保險企業,並且是國內第四個上市的保險公司。

由此可以看出,我國保險公司要破產倒閉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即使出現問題也會由國家來兜底。所以對有些人的疑問:如果保險公司倒閉自己買的保險會不會成為廢紙?答案是當然不會。即使是保險公司出現問題,也會由別的公司接收你的保單,保障會繼續有效。

根據《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中的規定: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保險公司的清算資產不足以償付人壽保險合同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規則向保單受讓公司提供救助:

(一) 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90%為限;(二) 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80%為限。

也就是說,即使你投保的保險公司出現問題,別的公司接收你的保單,保障會繼續有效,賠付金額上限為原保單保額的90%。這個比例已經很高了,要知道,銀行破產了最高才給50萬。

因此,可以說,你買的保險非常保險,而且比你所有的資產都保險。


題外話,這個問題在網上都是百花齊放,各抒己見,但是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中國不會讓保險公司倒閉。對於老百姓來說,不用擔心是否會倒閉,就像不用擔心銀行會倒閉一樣,真的萬一有一天“中招”,國家會為大家買單,這點,我們隊中國還是有很大信心的!


我是立安保險管家,有保險任何問題隨時諮詢我,我們由多位行業專家組成的管家服務團隊為您解決保險生活中的各種問題。


立安保險管家


投資理財是社會關注的熱點,而購買保險是投資理財的重要方式,保險公司會倒閉嗎?很多朋友在購買保險的時候都會考慮這個問題,這畢竟關係到我們的切身利益,因此,對上述問題在下文中進行分析。

一、保險公司會倒閉嗎?

保險公司會倒閉?很多人在買保險的時候都會問到這個問題,因為消費者擔心保險公司倒閉而給自己的利益和保障造成損失。因為保險本來就是一個無形商品,當我們消費者花上幾千甚至幾萬塊去買一份保險的時候,其實我們得到的僅僅是一紙“憑證”。所以很多人擔心到時候保險公司倒閉了,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嚴格意義上說保險公司是會由於經營不善允許倒閉的,就同現在的銀行一樣。但是中國現在還沒有過倒閉的例子。但你不必擔心,按保險法第84、85條規定,到時保監委會把倒閉的公司的債權和債務轉移到別的公司,其中包括他的客戶。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保險公司A由於經營不善導致公司財務無法支持其繼續經營下去的話,法院會允許A保險公司倒閉,但是保監會會把A公司的債權、債務和業務轉移到B公司,也就是說,到時候你拿著合同可以去B公司要求索賠或執行合同上的約定。這些都在保險法上明確規定的,受法律保護的,所以當我們購買保險產品的時候,大可放心保險公司會不會倒閉的問題。退一步講,即使一個保險公司真的出現經營不善的話,國家也不會讓保險公司倒閉的,因為現在保險市場本來就不是很景氣,國家更不會讓一個保險公司倒閉,那樣的話,保險市場會更加混亂,人們對保險的認可也會大打折扣。那樣的話,很可能保險在中國會很難存活下去。所以國家是不會允許保險公司倒閉的。

二、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章 保險公司

第九十二條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   

轉讓或者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四章 保險經營規則

第九十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保障被保險人利益、保證償付能力的原則,提取各項責任準備金。 保險公司提取和結轉責任準備金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制定。

第一百條 保險公司應當繳納保險保障基金

保險保障基金應當集中管理,並在下列情形下統籌使用:

(一)在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時,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濟;

(二)在保險公司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時,向依法接受其人壽保險合同的保險公司提供救濟;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幷州阿健


《保險法》第九十條: 保險公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規定情形的,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保險公司或者其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保險公司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是的,你木有看錯,保險公司如果經營不善,可以破產。那你肯定會擔心,我的保單怎麼辦?

《保險法》第九十二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轉讓或者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用通俗的話說就是:

  1. 👉 轉讓給其他願意重組兼併的公司

  2. 👉 若無公司願意,則由國家指定保險公司接手

  3. 👉 接受了轉讓的保險公司應維護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恩,心可以放下來,咱的合法權益是被保護的。

但是!!!我大天朝的保險公司哪那麼容易破產倒閉?開什麼玩笑!!

1 保險公司成立不容易

都是公司,但保險公司不同於一般公司,牌照門檻是很高的:有嚴格審核標準,需要有充足的資金(很有錢很有錢),有信譽良好的股東,有健全的組織和制度等等。

我們再來看看今年被保監會拒批的某家保險公司理由:

根據保監會網站的統計數據,目前國內有170多家保險公司,保險牌照是稀缺資源,正受到各路資本的熱捧和追逐。但並不是那麼容易get哦。

2 保險公司如何防控風險

首先有具有中國特色的償二代監管體系(C-ROSS)負責監控各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指任何情況任何時候保險公司有能力履行全部合同義務),保監會採取現場與非現場、定期與非定期等方式審查監管償付能力充足率。當年評級業巨頭穆迪一位高管是這麼評論這套系統的:“歐洲花了十年沒搞定的標準,在中國用了兩年多時間就開始試運行了,這將給全球保險業樹立新氣象。” 必須大拇指讚我大天朝V5!

俗氣地說就是,償付能力充足率150%以上,如果保監姑奶奶我覺得你有重大風險,你得整改;100%-150%之間的,萬一你一不小心掉坑了怎麼辦,所以踏踏實實給我提交計劃,題目叫如何防止不入坑;100%以下的,叫你加錢、降工資、獎金不許發了。。。


其次保險公司有各種保證金、責任準備金、公積金、保險保障基金等用於保障客戶利益,抵禦風險。

1)保證金=註冊資本總額的20%(還記得註冊資本不得抵禦2億吧,實際執行中很多保險公司都是幾十億上百億)

2)責任準備金:從收取保費中提取,保障未到期責任或為決賠款,反正就是保證發生任何合理理賠時有足夠的錢來賠就是啦。

3)公積金:保險公司每年的利潤怎麼辦,可不能全部用來分紅,每年稅後利潤的10%計提為法定公積金,用來提升償付能力啦,保持公司穩定經營啦。

4)保險保障基金:這玩意兒真心好!2005年成立的,主要用來搞定巨大災害事故的特大賠款。截至2016年年底,餘額已高達942億元!!

《2017最新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再次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安全穩健,有嚴格監管。這麼多老百姓的血汗錢,胡來可不行~

最後保險公司還有再保險公司兜底。

《保險法》第一百零三條: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範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百分之十;超過的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

簡單說就是保險公司為了分散經營風險把部分承保再分保給另一家保險公司。歷史上有很多百年一遇的巨型災難事件,比如當年可怕的911恐怖襲擊,即使面對如此巨大的意外事件賠付,也並無保險公司倒閉,有再保險公司兜底,所有保險公司的客戶賠付均正常執行。別怕別怕,兜著呢!

24度君總結:好了,別再閒吃蘿蔔淡操心。隨便想想,如果某個保險公司倒閉,會有多少普通民眾遭受牽連,尤其是終身型壽險產品,存了二三十年,交了十幾二十萬甚至更多,等到需要的時候告訴你保險公司倒了,不能賠償了,會出現什麼事情?整個社會就要不安定了。在我大天朝,這樣涉及國計民生的大事,政府不會允許發生也不會坐視不管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