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始人要不要控制董事會,創始人如何避免融資的過程中,因對方股權大而被踢出局?

有格局的黑鴨子


一般情況下創始人是一定要控制董事會的,越是小的公司越是如此,反而是企業做大了,比較成熟了,那麼在股權分散的情況下,董事會是多方股東的勢力均衡的結果,這個時候是否一定要控制董事會倒不是一定的。

創業公司控制公司控制權的幾種方法:

1、方法一、一致行動人

通過協議,和相關股東成為一致行動人,所謂的一致行動人是,加入協議的各方都會和你保持一致,你投什麼票他們就投什麼票,那麼你的提案和建議總是會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

2、方法二、委託投票

這個就是別的股東把相應的投票權都委託給你了,你投什麼就是什麼,那些股東連會議都不用參加了,這種方式比一致行動人更進一步了。

3、方法三、AB股制度

這是同股不同權的股份制度安排,一般是國外的公司用的比較多,我們的公司法當中規定股份公司是要求同股同權的,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是可以同股不同權的,但是公司最終是要上市的,上市就會變成股份公司,那麼AB股制度就行不通了。

4、方法四、股權機構控制

這種方法才是最方便實施的,比如使用有限合夥平臺,通過這個持股平臺,創始人可以通過少量的股份掌握管理權,實現四兩撥千斤的效果,簡單易操作。下面就是馬雲通過有限合夥平臺控制螞蟻金服的最佳案例。操作起來也不麻煩。

創始人可以成立一家投資管理公司(有限責任),然後讓這家投資公司做GP,那麼其他的投資人就只能夠成為LP了,管理權是在GP手裡面的。尤其是以創始人為代表的管理層的持股可通過這個持股平臺來持有,那麼管理權就都集中到創始人手裡了。


壹號股權


一開始,就可以用間接控股方式實現控制

在國內,同股不同權設置有些難度,那麼其實股權設置可以換另一種方式。那叫做實體間接控股。比如股東ABCD,創始人是A,而D出資佔到40%。A又沒什麼錢,頂多出25%。那麼怎麼辦呢?ABC先成立一個公司,A在這個公司上面控股,比如佔比40%,B和C在控股公司佔比30%各自,這個控股公司就叫甲公司,然後甲公司出資佔比真正的經營公司60%的股權,那個D佔40%的股權。作為創始人A,他控制了控股公司甲,然後通過控股公司在乙公司的話語權,控制乙公司,用較少的錢。未來融資的話,不能要D繼續增資,避免其擴大控制權。

在經營過程中如何防止股東奪權?

用員工持股模式來掌握控制權,並實現激勵。你成立一家公司,這家公司的持股方由實際控制人和全體高管員工組成。每年的股權激勵,都注入到這家公司。而這家公司的持股方位員工持股協會,你作為持股代表。

每一次經營激勵,一般作為實際控制人的那一位都是激勵獲得最大份額的人,所以你不用擔心這家替員工代持股份的公司會發生控制權轉移。而員工有時候是流動性的,他們作為一個整體獲得這家企業員工持股公司的分紅。有收益權,沒有決策權。

如果對手真的通過隱蔽投資人關係來奪取權力呢?

公司做大之後股權一定會被稀釋,你開始的時候持股60%,但是慢慢的,你的股份被稀釋了,比如你上市了。對手通過收購流通股的方式來奪取公司權力。這個時候,就是“門口的野蠻人”了。這基本沒有太多的辦法。也不是你一開始經營的時候就能夠準備好的。如果不想失去公司,那麼多用上面兩種辦法來擴大你的控制權。


財經紙老虎


創始人確實應該控制董事會,大多數有成就的公司,創始人都是非常強勢的,而且對企業也有絕對控制權。

創始人控制董事會更有利於企業發展的原因有兩點。

1、創始人更愛公司,股東更愛回報

如果說這個世界上最愛孩子的,應該只有父母。而真正愛一個公司的,恐怕只有創始人。

股東是基於利益的合夥群體,給你的投資是需要回報的,董事會的成員更多隻看短期回報,不會去看長期回報。如果沒有回報的話,那董事會甚至願意把公司賣掉。

2、創始人很瞭解公司

創始人對公司從頭到尾的發展都很瞭解,整個經歷,有過的錯誤都作為經驗積累在大腦裡,對於公司整個發展的邏輯也是最清晰的。

而董事會通常是變動的,可能是合夥人,可能是後進的投資者。這些人他們對公司的瞭解並不多,提出來的想法多數是基於自身利益的。所以創始人對於董事會的控制,能帶給公司更長久而良性的發展。

如何控制董事會

1、做AB股形式的公司

也就是同股不同權,A股是公司的利益分成,B股是公司的控制權分成。這個最有名的案例就是阿里巴巴以AB股上市,卻被港股拒絕。

2、對投票權的限制

在合夥人或者投資人進入公司的時候,約定好董事會席位和投票的票數。在協議中要約定好創始人佔有絕對的投票權,新股東放棄董事會席位或者放棄投票權。

不過這需要創始人的絕對強勢,如果因為無法堅持立場,受到了資本的誘惑,讓投資方佔到了優勢票數,那麼就無法保持投票權。

因為失去控制權而被資本拋棄的知名案例就是ofo的倒閉事件。


小漁的創業信條


對於許多創業型公司來說,在不斷融資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導致創始人股權不斷被稀釋,甚至低於50%之後會喪失絕對控制權。雖然公司不斷獲得融資,對公司未來發展是一件好事,但是對於創始人來說,就需要想一些方法來鞏固自己對公司的控制權,以免被踢出局。那麼鞏固控制權的方法有哪些呢?

1.同股不同權

可以通過制定同股不同權的企業協議,來確定自己的控制權,這就是所謂的AB股權制度。當公司需要表決重要事項時,A股股東持有1股對應的時1票權力,而B股股東持有1股可以對應多票權力.這樣子創始人就可以通過僅有的10%甚至是5%的股權獲得絕對的控制權。例如典型的例子是facebook的創始人,扎克伯格只擁有公司27%的股權,卻有58%左右的投票權,具備一票否決權。

2.合夥人制度

創建合夥人制度,與公司股權最大的股東簽訂合夥人協議,將公司所有的治理權力交給合夥人團隊,無論以後股權如何變化,都是由合夥人決定公司經營決策。

然後可以規定創始人是永久合夥人,可以永久成為公司的決策者。其中典型的例子就是阿里巴巴的合夥人制度,雖然阿里巴巴股權最大的是日本軟銀和美國雅虎,但是由於合夥人制度的存在,所以阿里巴巴真正控制人是合夥人團隊。而合夥人團隊裡只有馬雲和蔡崇信兩個人是永久合夥人,也就是說馬雲和蔡崇信是阿里巴巴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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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路上的韭菜


沒有固定公式,看公司資金的需求以及出資方對創始人能力的判斷。

出資方對股份的要求,決定於對公司所處行業以及對創始人的看法,創始人掌握多少股份,取決於公司對資金需求大小。同時也與公司所處行業有關係。

如果出資方不是強烈看好創始人,同樣的出資額,要求的股份就會很高,如果出資方強烈看好創始人,同樣的出資額,對於股份要求就不會特別強調,少點股份沒關係。

創始人認為公司對資金的需求很高,出讓的股份就會比較多,如果對資金的需求不是特別高,創始人當然可以少出讓股份。

創始人如何掌握控制權而不被退出,自然要掌握絕對控股比例,比如51%的股份。同時要考慮多次融資的可能,多次融資,51%的控制權可能會丟失。所以,如果要絕對控股權,必然要減少融資額和次數。

創業公司的股權分散度,與公司行業也有關係,如果是渠道型的公司,跑馬圈地式,那必須出讓大部分股權,當然可以設計投票權更高的股票和普通股。就是學京東。

如果是依靠產品質量佔市場,那就慢慢來,可以少出讓股權。


西格瑪的化學


這個問題對於我來說有點高大上了,因為在生活中從來沒有類似的經歷,對此方面一點也不瞭解,所以無法回答你的問題,請見諒。


用戶64077389477


對於創始人來說,一定有對股份有百分之60以上的控股權,不然很容易被搶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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