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居民住高层一楼不想交电梯费?不行

凭什么!我家住在高层住宅一层也要交电梯费?相信在日常生活中,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不少业主和物业公司。其实,在不少城市里,都发生过一层业主认为自己平时不坐电梯而被收取电梯费,觉得这样的规定是不甚合理而拒绝交纳物业费的。

以前赤峰居民恐怕没几个人关注过这个问题,但是近几年赤峰的房地产发展迅速,过去还只能在大城市看到的高楼大厦,在赤峰以及各旗县区都随处可见了,很多居民也住进了高层住在,这个问题也成了很多一楼业主的困扰。

巴林右旗的李先生就住在巴林右旗丽都小区一楼,物业公司要求他一并缴纳电梯费,李先生就想他住在一楼,平时也不使用电梯,为什么还要缴纳电梯费用?

赤峰居民住高层一楼不想交电梯费?不行

那么住在高层住宅一层的业主是否应交电梯费呢?

先来看一下法律如何规定: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电梯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每个业主对其既享有权利,也需承担义务,一楼的业主不能以不使用电梯为理由,不交纳电梯费用,也就是“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所以,从法律上来说,一楼业主交纳电梯费存在一定的合法性。

另外,根据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住一楼也是要交电梯费的,毕竟作为小区业主中一员的你是没办法保证一直都用不上电梯的。

《政风行风热线》记者就李先生的问题也咨询了市住建委物业监管办的苗主任:电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用设施设备,物业服务就是为小区的共用设施设备来进行服务的,所以就要承担费用,他可能认为他不坐电梯,应该不产生费用,现在物业公司通俗说法可能大家公摊了,下一步看一下物业管理条例怎么说吧,看小区是分阶段的,总费用还是一样的,一楼二楼承担小费用,高层费用可能还要多一些,总的成本是不变的,什么时候能出台?今年人大进入立法规划,现在通俗的话全国电梯房肯定要承担相当的费用,平均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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