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寧鄉市政協主席鄧傑平和妻子受賄千餘萬!為多位情人買房還賭債

昨日,長沙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寧鄉市政協主席鄧傑平受賄一案,檢方指控鄧傑平利用其擔任寧鄉縣玉潭鎮鎮長、寧鄉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縣委副書記等職務的便利,單獨或夥同妻子成勝蘭索取、非法收受企業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1700萬元。

2003年至2019年,鄧傑平歷任寧鄉縣玉潭鎮鎮長、黨委書記,中共寧鄉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縣委政法委書記、縣委副書記等職務,今年2月,鄧傑平在擔任寧鄉市政協主席時被長沙市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措施。今年12月,長沙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其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鄧傑平先是利用職務便利,接受長沙金典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請託,為該公司在工程承攬、公司收購等事項上謀取利益。

2004年至2017年,鄧傑平陸續收受該公司共計670萬元。此外,鄧傑平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工程款撥付、徵地拆遷、銀行貸款等事項上為華良電器、銘誠房地產公司和鄧憲平、成小文等單位、個人謀取利益,而他也從收受賄款變成主動索賄,名義則是開辦工廠和資金週轉。

鄧傑平在庭審中坦言,雖然嘴上和這些企業老闆說的是借款,但實際上他並沒有寫任何憑據,也沒有打算歸還的意思,而且為了逃避有關機構的調查,這些錢款都是經由他人銀行賬戶轉款。隨著職務的上升,鄧傑平手上的權力越來越大,他除了夥同妻子收受賄賂,還為多位情人向企業老闆索賄,幫她們買房、甚至是還賭債。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鄧傑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鄧傑平已經退繳贓款1200餘萬元。鑑於案情複雜,審判長決定休庭合議,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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