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起,養老金有新變化,不知道的快來看吧

近期,山東省政府印發《關於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將有一些變化,我們來看看。

新年起,养老金有新变化,不知道的快来看吧

《意見》中提到,要統一繳費基數政策,統一單位繳費工資核定辦法,統一待遇計發和調整政策。各地統一以省測算公佈的全省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即全口徑平均工資)核定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同時,我省自2020年起,統一按個人繳費基數之和核定單位繳費基數,將單位繳費基數保持在合理水平。並且要求各地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統一政策,不得自行擴大養老保險待遇統籌項目或提高標準,避免因政策不同造成地區間待遇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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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進一步明確加強推進基金省級集中統一管理,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對各市當期收支基金採取全額繳撥方式,由省級統收統支。通過將全省基金集中到省級,實現統一調度使用,合理均衡各市基金負擔,確保足額彌補部分市基金缺口,堅決守住不發生養老金拖欠的底線。

《意見》還提出,自2020年起,對上年度基金收支出現缺口的市,根據缺口數額,由全省基金統籌解決70%左右,有缺口的市按30%左右進行分擔。另一方面,創造性地提出:有關市分擔缺口的資金,先按其歷史結餘50%的額度從全省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當地政府負責籌集。市與縣(市、區)之間的分擔辦法,由各市政府確定。《意見》規定,以後將根據全省基金收支情況,適時調整分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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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實行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後,全省基金收支總量並沒有因此而發生變化,不會增加參保人員的繳費負擔,更不會影響到參保人員權益和退休人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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