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监督】鹤山区:探索“3+3+1”监督模式 打造“家门口”的监督“前哨”

“村干部有没有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涉农惠农资金有没有到位、旱厕改水厕有没有‘花架子’不实用的情况……”12月17日,鹤山区鹤壁集镇纪委书记高保军到井坡村走访贫困户,详细了解扶贫资金落实、村务事务公开等情况。

今年以来,鹤山区纪委监委探索实践乡镇纪委“3+3+1”监督模式,进一步增强对基层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的有效性,既“看得见”又“管得住”,切实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前哨”作用,让监督触角抵达“最后一公里”。

“3+3+1”监督模式即乡镇纪委围绕“精准扶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三项重点工作和“阳光党务、阳光村务、阳光财务”三项村级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村级监察联络员明确一项重点任务,就是收集上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发挥“前哨”“触角”作用。

“经查,2015年,姬家山乡施家沟村村委会主任原海军违规将本人申报为危房改造户,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元。”原海军违纪问题就是“3+3+1”监督模式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此前,姬家山乡纪检监察干部在施家沟村一次走访中了解到,该村村委会主任原海军存在违规将本人申报为危房改造户等问题,经过调查核实,2019年7月,原海军受到通报批评。

【政治监督】鹤山区:探索“3+3+1”监督模式 打造“家门口”的监督“前哨”

“3+3+1”监督模式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精耕细作“责任田”,推动查处了一批基层“蝇贪”。截至目前,该区乡镇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扶贫领域违纪人员主要涉及乡村两级干部,‘3+3+1’模式让乡镇纪委监督有抓手、有方向。”鹤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华民表示,下步将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切实把监督覆盖到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促进基层权力运行更加科学、规范、透明,从源头上遏制基层干部腐败问题发生。(鹤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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