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监督!乌什县人民检察院特邀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4月15日,乌什县人民检察院邀请1名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院,参与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此举不但很好的落实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又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零距离“监督!乌什县人民检察院特邀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为了提高评查活动的针对性,案件评查活动开始前,检察长艾买尔·吐地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被评查案件的办理情况、适用法律、程序规定等知识以及案件质量评查要求。人民监督员从案件目录表中随机抽取2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并就案件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条文等情况与检察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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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所评查案件的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做到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合法权益,同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零距离“监督!乌什县人民检察院特邀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让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对今后自身履职尽责、发挥好监督作用充满信心,也实现了我院案件管理从内部监督为主向引入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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