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法治環境 護航經濟有序發展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法治環境,是市場經濟和社會秩序得以有序發展的前提和基礎。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發展,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及企業營商、發展的案件時,注重加強與涉案企業的溝通,並注重實地考察。在加強企業產權司法保護、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方面,吉林中院民三庭從商標專用權的司法保護、技術開發方面的權益保障兩方面入手,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

一、商標專用權的司法保護

自2019年4月28日起,吉林中院民三庭共審理知識產權類案件19件。其中,珠海xx好唱文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好唱公司)訴吉林市船營區xxx音樂廣場等9家商家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中,經審理認定,吉林市船營區xxx音樂廣場等9家商家的行為,屬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故本院支持好唱公司的訴訟請求,並綜合考量涉案商標的知名度,涉案商家經營規模,侵權行為的性質、範圍、情節及好唱公司維權合理開支等因素,酌定各案的賠償數額。

優化營商法治環境 護航經濟有序發展

(一)嚴格審查維權主體的案件證據

好唱公司為證明其為“K”“純K”“純K派對party”等商標的合法專用權人,提交了經過公證的商標專用權證書;為證明相關商家存在侵害其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提交了調查取證的公證書;合議庭根據以上證據,認定好唱公司系相關商標的合法專用權人,並認定相關商家存在在其牌匾、宣傳牌、包廂裝潢、訂包卡上多處位置使用“K”“純K”“純K派對party”標識的行為。

好唱公司為證明其主張的賠償款數額,提交了證明其商標知名度的相關材料,但對於其實際損失、相關侵權商家的所獲利益或商標許可使用費等與確定賠償數額有關的事實,並未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合議庭根據以上證據情況,決定法律規範的適用方向和自由裁量的參考因素。

(二)準確適用認定侵權行為的法律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稱“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的,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根據好唱公司提交證據所證明的相關商家存在的在其牌匾、宣傳牌、包廂裝潢、訂包卡上多處位置使用“K”“純K”“純K派對party”標識的行為,根據外觀主義和一般認知判斷,認定相關商家的以上行為構成侵犯好唱公司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三)實地考察案涉侵權主體的經營規模

因好唱公司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實際損失、相關侵權商家的所獲利益或商標許可使用費等與確定賠償數額有關的事實,故為了酌定賠償數額行使自由裁量權的適當性,合議庭成員在案件審理期間,走訪多家案涉侵權主體的店面,對其經營規模、客戶流量、宣傳效果等情況進行實地考察。

(四)妥當適用法律與適當行使自由裁量

關於賠償數額,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依職權適用商標法的規定確定賠償數額;人民法院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當考慮侵權行為的性質、期間、後果,商標的聲譽,商標使用許可費的數額,商標使用許可的種類、時間、範圍及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開支等因素綜合確定。第十七條規定,商標法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由於本案中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商標許可使用費均不能確定,且好唱公司在庭審中自述,其主張賠償的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無法分開,故合議庭經綜合考量,將涉案商標的知名度,相關商家的經營規模,侵權行為的性質、範圍、情節及好唱公司維權合理開支等因素,作為各案酌定賠償款數額的考量依據。

(五)全面進行相似地區的類案檢索

為保證酌定賠償數額的合理性、經濟規律性,合議庭對與我市經濟發展情況相近似的地區法院,涉及好唱公司維護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案件進行裁判文書的案例檢索,並對其行使自由裁量權考量的相關因素、酌定的賠償款數額予以參考和衡量。

(六)恪守司法職責發文司法建議

吉林中院民三庭充分擔負法院的司法職責、社會責任,向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吉林市知識產權局發文司法建議,建議該部門作為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應充分發揮常態監管、預警預防的行政職能,望貴局積極行使執法職權、履行監管職責,對我市提供卡拉ok服務的娛樂行業是否存在未經授權使用“K”“純k”“純K party”等註冊商標,在牌匾、宣傳牌、包廂裝潢、訂包卡上多處位置使用與上述註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標識進行對外宣傳的行為進行徹查,並採取相應措施整頓上述亂象、規範市場行為,以營造吉林市法治營商環境、提升商業領域的知識產權意識。

二、技術開發方面的權益保障

在審理的原告霍某與被告吉林市xx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技術合作開發合同糾紛,涉及霍某作為技術開發人員,與作為企業的A公司之間針對機械臂自動定位並抓取幹豆腐技術進行合作開發,A公司負有向霍某支付研發經費的義務,霍某負有向A公司交付符合技術要求和技術目的的研發成果的義務。霍某訴至我院,以其已經交付研發成果為由,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研發經費,但因霍某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已完成研發工作並交付研發成果,故吉林中院判決駁回霍某的訴訟請求;同時,A公司提出反訴,要求判令霍某返還已支付的研發經費,但因研發存在風險,霍某為技術研發進行了研發工作,故本院判令研發風險在雙方之間合理分擔,駁回A公司的反訴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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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地考察組織技術實操

本案本訴的爭議焦點為霍某是否向A公司交付符合技術要求和技術目的的研發成果。因案涉專業技術,且技術開發系雙方共同而為之,故雙方當事人是對案涉技術最為熟悉的主體和研發成果的受益主體,故為促進對案件事實的查明,合議庭組織雙方當事人在案涉技術的目標使用地,即A公司車間,進行技術實操(如圖一)。經本院組織、雙方共同配合,霍某未成功操作機械臂、運行圖像識別開發及控制程序,據此,本院認定霍某未交付研發成果,駁回霍某要求A公司支付研發費用的訴訟請求,未讓A公司作為積極開發技術的企業,在其向以技術為導向進行發展的道路上,負擔不公平的費用。

(二)合理分擔技術開發風險

本案反訴的爭議焦點為研發失敗的情況下如何在當事人之間分擔技術開發風險。根據雙方簽訂的《合作合同》內容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三十六條規定,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本案中,A公司主張霍某未在履行期限內交付研發成果,屬於根本違約,但本院認為,其主張實屬研發失敗的情況。因霍某已經舉證證明其積極進行了研發工作,而A公司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研發失敗的原因系霍某怠於履行研發義務等違約行為,故本案應當按照研發失敗的責任風險分擔問題予以處理。本案中,雙方當事人未對研發失敗風險的責任分擔進行約定,但根據民法意思自治和誠實信用原則,合作技術開發合同本系基於雙方各自通過對自身和對方的技術、資金等方面能力的認知和判斷,從而對研發風險進行合理預估之下共同訂立的,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七條規定,研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風險應當在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之間合理分擔,據此,本院駁回了A公司的反訴請求。本院在保護A公司進一步研發費用損失的同時,保護了作為技術開發人員的智力付出應得的收益;如此分擔,對於存在失敗風險的技術研發事業,從司法裁判上進行利益平衡,並形成技術合作開發雙方的行為規範的預判,從而促進技術研發事業的積極發展,促進產學研調動、企業發展技術性導向、營商環境法治化的良性互動與發展。

(三)積極調解兼顧利益

合議庭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考慮技術合作開發系利企、利人、利國的民事行為,研發失敗並非任一方所期待的結果,故秉著定分止爭、化解糾紛的原則,合議庭積極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期冀達成互諒。雖然最終因數額存在差距而沒有達成調解,但雙方在調解過程中意見的充分表達和對辦案法官意見的充分聽取,為雙方當事人最終接受判決墊定了充分的心理基礎。

吉林全面振興發展,需要良好的營商環境作為支撐。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將繼續立足審判職能優勢,主動發揮多元糾紛化解機制,在每一個司法個案中竭力優化法治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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