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國足球員代表國家隊比賽時能夠拼勁全力?

足球視界6699


國足球員在國家隊的表現為廣大球迷所詬病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每次國家隊比賽,總有因傷退出的,上了場的大多也是散步、躲球。就最近一次兵敗敘利亞來說,落後時國足依舊散步防守,眼神防守,落後時還在回傳到腳,這不由得讓廣大球迷發問,究竟怎麼樣才能讓國足在代表國家隊比賽時拼盡全力呢?我認為需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首先,就是俱樂部大幅度限薪勢在必行。為什麼呢?我們國家的足球環境比起足球強國來說,真的差距很大。盛產巨星的歐美強國有著很好的青訓體系和人才選拔機制,也有著非常好的職業教育和感召力,而且大多數球員是出於對足球的熱愛而選擇了足球這個職業。但在我們國家則不同,根深蒂固的教育觀念讓很多對足球感興趣的孩子無法選擇足球的道路,而且一般家庭是很難承受的起這條道路的巨大開支,所以就導致了這樣一個結果,真正熱愛足球,球技好的人才無法進入職業俱樂部,前期花了巨資的人進入俱樂部後早就沒有了足球夢想,只想掙錢,對於他們來說錢都在俱樂部掙到了,為什麼還要在國家隊拼命呢?足球對於他們並不是熱愛的事業,只是掙錢的手段,而且很多職業球員因為家庭條件很好,所以沒有經歷過什麼挫折,缺乏進取的精神和動力,指望沒有熱情,沒有理想,沒有意志品質,不差錢的球員去拼命,的確很難。所以呢,我們不能讓這些球員在俱樂部掙錢掙的輕輕鬆鬆,然後在國家隊失去動力,既然沒有愛國情懷,那就只能先從經濟層面入手,逼迫他們在國家隊去拼。

第二,輔之以俱樂部限薪的政策,在國家隊的比賽應該提高獎金額度。球員在俱樂部掙不到錢,在國家隊贏球可以獲得較高收入,那麼他們也就有了最為直接的動力,他們起碼能夠為了錢在國家隊去努力踢球,而不是應付差事。可以在國家隊設置一些獎勵,諸如贏球獎,進球獎,零封獎等等,這樣的效果直接明顯,當然這個政策還是要在俱樂部大幅度限薪的前提下進行的。

第三,就是對於球員,尤其是青訓球員必不可少的思想教育。我們應該注重職業球員的素質與思想教育,不能讓他們只會踢球,應該讓他們接受基本的教育,尤其是愛國思想教育和職業精神教育,讓我們的職業球員能夠真正職業起來,真正去追求自己的職業榮譽。

第四,就是青訓人才的選拔。其實在我們國家也不全是這些為了錢去踢球的人,還有很多擁有足球夢想的人,只不過由於種種原因,在選拔時沒能被發現,這就需要我們能夠改革我們的青訓選拔機制,革除弊端,讓我們的青訓能夠真正為國選材,讓有夢想有實力的球員入選到各級國家隊中,解決了青訓的問題,才是從根本上解決了問題。


體壇集結號


如何讓國足球員代表國家隊比賽時能夠拼勁全力?

中國足球一直是球迷們的惆悵,更是足協的惆悵,怎麼樣才能讓國足雄起,可謂無數人想了無數辦法,但是現在看來都沒有見到任何的成效。到底如何才能“讓國足球員代表國家隊比賽時能夠拼盡全力”?這得從根源上去挖,找到真正的痛點去對症下藥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

中國足球的現狀已經是一種長期以來都未曾改變過的歷史了,無論是比賽中所展現出來的踢球水平還是比賽後所拿到的成績基本上都非常穩定,穩定的讓人咬的牙癢癢。

有人說中國人不適合玩足球,其實這只是一種無奈之辭,是毫無根據的,經不起絲毫的推敲。

論歷史淵源,中國是足球的故鄉,世界上沒有哪一個國家足球的歷史比中國更長;論身體技巧,中國的雜技在世界上也是獨樹一幟,比中國人的身體更具柔契性和技巧性的國家也不多見,玩個足球應該是小意思;論力量,中國的舉重鉛球鐵餅等力量型項目也都是世界前列,足球很沉的嗎?

唯一比較具有科學價值的說法是中國人的體能比外國人要差一些,但這並不是單說的中國人,而是指的黃皮膚即黃種人與黑種人之間的對比。但是黃種人可不僅僅是中國人,國足的表現在黃種人裡面也依然是讓人咬碎銀牙,這又怎麼解釋?

而說到這一點,其實這也只是一個大數據而已並不是絕對的。很早以前就有西方國家放話,中國的田徑永遠幹不過外國人,但是卻出來個劉翔震驚了整個世界。再往前追溯,當年的馬家軍也是非常揚眉吐氣的,且不論是因為中華鱉精的功勞還是什麼劑的作用,至少說明如果中國人的潛力真正的發掘和發揮出來了是完全可以和西方人抗衡的。

談什麼技巧談什麼體能對抗,和足球最為接近的應該是籃球了,美國的NBA裡面可不是隻有姚明一個華人滲入的,但是足球領域卻沒有一個這樣的人才。再看看國足的選手們,擁有六塊腹肌甚至八塊腹肌的也不是沒有,說不能對抗?反正我是不信。

說上面這些的意思主要是想表達:其一,不是中國人不適合玩足球;其二,不是中國人的體能不能和外國人對抗。當然,上面還有一點沒說的其三,也不是我們缺乏什麼先進的理念及技術之類。國足經歷過的洋教練可遠遠不止米盧和裡皮兩個了,在培訓學習上不會落後於哪一個國家。

所以,國足的疲軟是內部的問題,不要試圖找各種客觀理由推脫。

筆者認為,要想改變國足的現狀至少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如入手——這裡說的是至少:


1、經濟利益的需求。這分為非法的層面和合法的層面。

  • 假、賭、黑需要杜絕。不多說,說多了就被和諧了。
  • 高收入,經濟無憂;好不好,無差別收入。叫誰在這樣的環境裡也不會去拼命的,不是嗎?

2、職業精神的培養。國足選手已經都是不差錢的主,讓一個不差錢的人去為了錢而拼命顯然是不現實的,而且就算差錢的人也有不屑於單純為了錢而賣命的。但是很多人卻可以為了自己的愛好追求或者所謂的個人理想去拼,說白了就是職業精神。當今的國足最缺的正是職業精神,身在其職卻根本就沒有相應的職業擔當。

3、愛國教育。一個純粹的中國人最起碼要愛國的吧,但是愛國不是表現在口頭上的,而是表現在實際行動上的。國足是國家的一個體育項目組織,是代表國家的。身為其中的一員應該以此為榮,並以此而拼搏。但目前國足在這一方面顯然也是非常欠缺的。別的就不用過於多說了,哪個球員怎麼樣,哪個教練怎麼樣,自有相關專家會不知疲倦地為我們解析。但中國足球的疲軟並不是因為哪一個教練或哪一個選手的問題,而是整個團隊的問題,是整個體制的問題。

足球應該從娃娃抓起,抵制不正之風,改變團隊文化,變革球員的薪資體制和篩選體制。只有從根本上先把這些問題解決掉,才有希望改變國足的現狀,才有希望讓國足的選手們在比賽中盡全力而為之。


出棋不意


如何讓國足球員拼勁全力。首先我覺得先要降薪。你如果是個千萬富翁還會冒著受傷或斷腿的危險去拼搏嗎?你可能會回答“我會,為了國家榮譽和職業道德我會勇往直前,在所不惜”!這正是我要說的第二點。

第二點就是球員的文化素養!這一點在現役的足球運動員中沒有幾個能夠達到。文化素質低造成球員的職業道德低下。沒有職業道德精神和敬業精神的人怎麼可能幹好他的本職工作?

第三點球員的國家榮譽感和集體榮譽感!當過兵的球迷都知道,從進部隊的第一天新兵連長就會告訴你要把國家和集體的榮譽放在第一位,那怕為此付出生命。因此你去看看我們的兵哥哥為了國家,為了集體是怎麼去拼搏的。他們那種拼命三郎的精神是國足比的了嗎?

總之,我們現在的國足差的不光是技術而是全方位的差。所以以後我們的青訓在加強技戰術訓練的同時也要加強文化和精神層面的培養!我是希望我們的球員能多去部隊學習學習,那樣會受益匪淺!





旗幟飄揚


中長期治本之策,是擴大優秀球員數量,國足徵召那些願意為國足比賽的球員,表現自然大不一樣;

短期治標之策,出臺消極比賽處罰條例,對在國足表現不佳的球員給予禁賽處罰!


球員在聯賽中表現出色,在國家隊卻表現不佳。原因很多,不能一概而論。可能是戰術體系不適合,可能是比賽強度不適應,可能是與隊友配合不默契,這些原因都可以接受。

真正讓球迷難以接受的,只有一種,就是球員為了在俱樂部賺大錢,而在國家隊的比賽中留力。

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兩個:

一是優秀球員偏少,國家隊選擇面過窄;

二是比賽態度與收入無關,無論在國家隊表現如何,都不影響球員在俱樂部的收入,球員自然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對策。

優秀球員偏少,國足選擇面過窄。增加優秀球員數量,是解決國足球員積極性差,最根本的辦法。

中超球隊大多隻有一套陣容,主力替補實力相差懸殊。

有實力的球員少,引發爭搶,球員可以輕易拿到高薪。與俱樂部的高薪相比,國家隊的比賽缺乏可以讓球員奮鬥的物質獎勵,只能依靠精神激勵,喚醒球員。而精神激勵,效果向來不怎麼樣。

歐美國家,也有球員拒絕為國家隊效力的情況。這些人沒有遭遇非議,也沒有受到處罰。主要原因是,他們可徵召的優秀球員非常多。少數幾個不接受徵召,對國家隊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優秀球員稀缺,少數幾個不去國足,就會導致國足實力受到不利影響。主動提出不接受國足徵召的球員,將承受巨大的輿論壓力,足協還可能給予其嚴厲處罰。球員本身沒有意願,只是迫於各方面壓力才去,比賽時又怎麼可能盡力?

如果我們的聯賽可以拿出10個比肩張琳芃的球員,張琳芃受傷或者拒絕國足徵召,對國足幾乎不會有什麼影響!

因此,解決國足隊員比賽不盡力,最根本的辦法,就是培養出一大批有實力的球員,然後把那些真正願意為國足比賽的球員挑出來。這樣的國家隊,表現自然會有明顯改觀。

培養球員見效慢,增加處罰措施,是當前應對國腳積極性欠缺的有效辦法

培養球員這個辦法,短期難見效,解決不了當下的問題。

當下激勵球員,獎懲二字!獎勵,國足恐怕拿不出相匹配的高額獎金,因此只能用處罰的辦法。

處罰,需要真正抓住球員的痛點。

球員真正在意的是在俱樂部的收入。如果在國家隊表現不佳,會影響他在俱樂部的收入,球員在國家隊的表現自然會有改觀。


足協可以考慮出臺一個消極比賽處罰條例。

條例這樣規定:

國家隊球員在國家隊的表現不如聯賽,引發輿論、球迷爭議,啟用條例。

媒體、球迷代表組成評審團,對存在消極比賽嫌疑的球員,進行投票確認。

如果媒體和球迷的投票結果認為,爭議球員在代表國家隊比賽時存在態度消極現象,足協即認定該球員消極比賽,依條例進行處罰。

處罰的辦法:禁賽!期限半年-一年,也可以更長時間。

足協可以要求各俱樂部,在與球員簽訂合同時寫明,球員遭遇此類處罰,工資縮水。合同中沒有此條款,足協不會為該球員註冊,球員將無法參加中超、中甲聯賽!

如此,球員想拿高額年薪,在俱樂部就要努力表現,表現出色自然會被選入國家隊。在國家隊表現不佳,球迷媒體評判為消極,球員將蒙受經濟上的巨大損失,在國家隊比賽時自然只能拼盡全力。


小馬哥看球記


國足代表國家隊比賽沒有拼盡全力麼?應該說每一場都拼盡全力了。但為什麼讓我們看起來總覺得沒拼盡全力呢?恐怕有下面幾個原因:

一,能力有限。由於國腳們基本功不紮實,技術不過關屢屢出現停球十米遠,停不到球(被對方突襲成功),傳球失誤太多,回傳球太多,射門乏術等這些看起來總覺得國足出工不出力,散漫,不認真等現象,實則是能力制約著他們的發揮。

二,習慣問題。國足習慣於執行戰術,沒有創造力,沒有根據場上的變化而變化,所以就出現防守不到位,漏人等現象,有時不得已不得不用眼光防守。這咋一看起來就覺得球員防守不積極實則是國足無力迴天了。

三,對抗性不足。國足們由於平時大多沒有鍛鍊體質,沒有作力量,彈跳,體能等練習在比賽中很吃虧:防守球員被對手前鋒生擠一邊,高個子彈跳不如人家矮個子,我們的前鋒被對手的後衛擠得沒有射門空間,就是射門了也軟弱無力。這些看起來都覺得國足不拼,不作為,但實則是國足們已經盡力了。

四,認知問題。由於國足活在一個沒有競爭壓力,沒有失業壓力的環境裡,他們容易滿足於現狀,不敢射門,沒有膽量進攻,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這看起來都覺得國足們不進取,沒有榮譽感,但實則是國足們在他們認為的養生足球裡盡全力了。

解決好上述幾個問題國足自然就會拼勁全力去比賽!


古樸的風


內部消息,足協就此問題已在商討預案。討論稿大概為以下幾點。為杜絕國腳在國家隊比賽中出工不出力的現象,將在球員薪酬制度拉大國腳與非國腳的差距。想要拿高薪,必須成為國腳。同時建立兩套制度,一為國腳資格認定,另一套為國腳全年表現評定。認定製度主要為,單單入選國家隊不能評定為國腳,必須根據入選次數,進入大名單次數,上場比賽次數等多方因素考量最終認定。以年為單位,每年各級國家隊不能超過30人。國腳全年表現評定則根據該隊員在國家隊訓練比賽中的表現由專門的技術評委團隊進行評測。滿分為10分,達到滿分方可拿到合同中的頂薪,如果為9分則只能拿百分之九十的薪酬,以此類推。低於6分則取消國腳資格,如有態度之類的問題不排除重罰的可能。目前該方案還處於討論階段,具體細節還有待於俱樂部協商。


老衲已成仙1


想讓國家隊球員拼勁全力比賽,首先要了解他們追求的是什麼?都國足的問題在於球員都不拼,回顧輸敘利亞把裡皮氣死的那場比賽,球員們落後了還在回傳球,沒有一點拼勁。原因就在於他們追求的是金錢,在俱樂部已經掙得夠多了,國家隊給不了他們太多錢,所以他們不願意為國賣命,萬一傷了怎麼辦?俱樂部那麼多錢就不能領了,所以我們要解決這個錢的問題。

首先要限制基本工資,俱樂部一年給國腳一千萬工資,他們本身水平就不高。這個工資已經達到了歐洲五大聯賽中游水平球員的工資。所以他們在中超很知足,不願意再提升球技去歐洲淘金。但是讓中超球隊限薪太多也不可能,如今國腳都是稀缺資源,限薪太多隻會被別的中超隊挖走。所以錢還是要給,怎麼給錢還能調動他們的上進心這是個學問。

首先要限薪,還不能讓他們收入減少太多,現在中超有錢的老闆太多。這邊給的少,那家就敢跟球員籤陰陽合同挖人,這很難找到證據的。所以工資不能讓他們少領,限制球員基本工資,給高獎金是當下非常有效的鼓勵辦法。這樣一來,球員到最後也不會少拿錢,他們為了獎金還會拼命去比賽。

要拿國足來說吧,可以和俱樂部工資掛鉤,基本工資100萬,俱樂部贏一場球給50萬,國家隊贏一場球給100萬,世界盃出線每個給1000萬。這樣一來,聯賽30輪贏20場就是1000萬,國腳在國家隊贏球獎比俱樂部高一倍,他們當然會賣力踢,這群人的信仰就是錢,當下也只能用錢去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熱情,大家有什麼更好的辦法?歡迎討論。


黃金後腰


國足球員在俱樂部生龍活虎,在國家隊綿綿軟軟已經是眾人皆知的,以前我提出學習韓國隊,實行拿不到國際大賽獎牌必須服兵役,眼下來說還是難以實現,畢竟國足球員紋身太多,再加上態度問題,即便服役也不是好兵,更何況這是國家層面問題足協,乃至體育總局是決定不了的,但是有一件事國家體育總局和足協是可以決定的,就是限薪。

  我說的限薪是有條件的,足協可以在體育總局協調下制定新的球員簽約機制凡是打進世界盃十六強的,奧運會小組出線,亞青賽,亞洲盃,亞運會拿到金牌的可以簽訂1000萬以上稅後年薪,打進世界盃,打進奧運會,亞青賽,亞洲盃,亞運會打進決賽獲得亞軍的可以獲得500到1000萬稅前年薪合同,世界盃打進附加賽,亞青賽,亞運會,亞洲盃拿到獎牌的可以獲得300到500萬年薪,以上年薪包括工資獎金以及各種補貼在內,各個俱樂部不得以簽字費,贊助費,或者通過第三方給球員進行補貼,否則一旦發現,球員一個月內未向足協報告的,禁賽一年,超過三個月終身禁賽,俱樂部被發現的取消職業聯賽准入資格,凡是在國家隊一年內超過三次數據排名最後三位的,處以工資30%的罰款。

  另外足協取消u23政策,不對外援限薪,限制轉會費,因為聯賽高水平還是需要外援帶動,看看這幾個賽季中超球員在亞冠淪落主要就是因為23新政和限制轉會費造成的,另外18歲以下不得簽訂職業合同,18到21歲不得超過百萬年薪(包含獎金在內,)23歲到21 歲不得超過200萬年薪,要想獲得高額年薪必須適用於以上高薪簽訂條件,另外凡是五大聯賽球隊看中國內球員,俱樂部必須無條件放行,轉會費最高不得超過2000萬人民幣,歐洲球隊出價達到2000萬人民幣俱樂部不放行,球員可以向足協舉報,足協可以要求俱樂部零轉會費放人,但是俱樂部放行球員3年內如果回到國內必須無條件回到原俱樂部,3到5年內,原俱樂部有價格匹配權,相同價格引進,'原俱樂部有優先權。凡是俱樂部球員被五大聯賽引進的,並有出場記錄的,原俱樂部可以獲得額外一個外援引進資格,以及兩個國內球員引進資格。而且球員轉會不受奢侈稅影響。


搞笑補鍋匠


要想讓國足球員代表國家隊比賽是拼盡全力,首先要找到球員們在賽場上不賣力的原因。

球員踢球只有兩個目的,一方面是為國家贏得榮譽,另一方面是為了賺錢。從現有國家隊球員的表現來看,比賽結果對他們來說並不重要,無論輸贏都無所謂,顯然根本不具備一丁點國家榮譽感。那麼,他們踢球的目的也就只有一個了——賺錢,這早已是和尚頭上的蝨子——明擺著的事。

而前些天足協剛剛公佈了國足球員的年薪,國內球員最高不得超過1200萬元,歸化球員是否包括在內,還不得而知。如果不包括的話,僅僅一個歸化球員就是近8000萬元的年薪。如此之高的薪酬,而且是旱澇保收,因此,對於所有國足球員來說已經再也無所求了,故而,沒有了在賽場上拼搏的動力。

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目前的國足球員而言,即便他們在賽場上能夠拼盡全力,對最終的比賽結果也影響不大。這其中的關鍵在於,這些球員是否是從職業球員中選拔出來的真正的技術上的佼佼者,只有那些知情者心裡清楚。

綜合以上三大因素,若想讓國足球員在賽場上拼盡全力踢出成績,辦法其實很簡單。解散現有國家隊,重新選拔真正具有實力的球員組建一支新的球隊。然後降低球員基本薪酬。敘利亞球員月薪不足1500元人民幣,我們國足球員的月薪不得超過5000元。踢進球、提出成績,獎金另計,按勞獎勵,多勞多得,消極懈怠者直接從國家隊除名。

只有大刀闊斧的改變國足的現狀,才有指望讓國足球員代表國家隊在球場上拼盡全力,踢出成績。

大家有什麼辦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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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如何讓球員代表國家隊比賽時拼盡全力?

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有目的和動機,歸根到底,最人性的就兩樣,名和利。足球運動員也不例外。

名,其實就是獲得別人的肯定,認可。裡面包括信仰,理想,榮譽,社會地位等等。最終都是為了滿足自我的心理需求。

利,就是獲取物質上的滿足。包括環境,生活,金錢等等。

很多球員小時候去踢球的原因很簡單,就是為了生活。世界上很多球星都是在貧民窟踢街球走出來的。從兩代球王貝利,馬拉多納到兩羅,大羅與C羅,莫不如是。他們之所以成為巨星,從俱樂部到國家隊都取得成功,是因為他們的追求,已經從最初的為利上升到為名。

對於他們來說,為國家隊出戰,就是為榮譽而戰,為信仰而戰!這是高於其它一切利益的思想境界,哪怕工資獎金沒有俱樂部給得多,也會全力以赴,為球隊貢獻所有!

為國爭光不是一句口號,需要有奉獻精神,甚至要有犧牲的精神。運動員只有到了這個思想層次,他才會在國家隊的賽場上拼盡全力。在他看來,穿上國家隊的那身運動服,是至高無上的榮耀,一切都是為她而戰。

這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到,特別中國足球運動員。

這取決於個人成長經歷,教育狀況,和對為國爭光的渴望程度。這就是與優秀運動員之間的區別。

有人對利的渴求多些,有人對名的渴望多些。就算是同時兩人都有追求名譽的渴望,也一樣存在渴望的差別。有的是毫無保留,有的是有所保留。可以預見,產生的行動力就不會同等量級。

除了這些高層次的追求會讓球員在國家隊裡拼盡全力之外。利同樣是一個手段,有句話叫有錢能使鬼推磨。

如果為國家隊比賽比俱樂部獲得更大利益,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更重要的是要與俱樂部利益掛鉤,在國家隊表現不好,直接影響在俱樂部的出場和收入。相信這時候,無論是踢聯賽還是踢國家隊比賽,表現都是一個水準了。

只不過,對於職業足球來說,這必定又是個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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