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龍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份回購實施結果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003 證券簡稱:龍宇燃油 公告編號:2019-073

上海龍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份回購實施結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回購審批情況和回購方案內容

上海龍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2月1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第二期)的議案》,並於2018年12月21日披露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第二期)的回購報告書》。本次回購股份方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目的

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認可,為保持本公司經營發展及股價的穩定,保障和保護投資者的長遠利益,促進股東價值的最大化和公司可持續發展,結合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財務狀況,公司回購股份以提升公司員工的動力,提升公眾投資者對公司的成長信心,使公司投資價值得到合理迴歸。

(二)回購股份的種類

本次回購股份種類為人民幣普通股(A股)。

(三)回購股份的方式

回購股份的方式為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四)回購股份的價格

本次回購股份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9.44元/股。

如在回購期內公司發生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派發股票紅利或現金紅利、股票拆細、縮股、配股或發行股本權證等除權、除息事項,公司將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對回購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五)回購股份數量或金額

本次擬回購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

其中,擬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計劃的金額為2,500萬元至5,000萬元,擬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的金額為7,500萬元至15,000萬元。具體回購資金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股份使用的資金總額為準。

如以回購資金總額上限人民幣2億元,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9.44元/股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不超過21,186,440股,約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5.09%;具體回購數量以回購期滿時或實施完畢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六)用於回購的資金來源

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自籌資金或其他合法資金。

(七)回購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購股份將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計劃、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 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等情形。本次集中競價回購的股份應當在三年內按照上 述用途進行轉讓,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內實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項或者多項,則 對應未轉讓(未全部轉讓)的剩餘回購股份將在三年期限屆滿前依法註銷。

(八)回購股份的期限

1、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2、如果在此期限內觸及以下條件,則回購期限提前屆滿:(1)如果回購期限內回購資金使用金額達到最高限額,則回購方案即實施完畢,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2)如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回購方案,則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決議終止本回購方案之日起提前屆滿。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1)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3)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4、回購方案實施期間,如公司股票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停牌10個交易日以上,公司將在股票復牌後對回購方案順延實施並及時披露。

二、回購實施情況

(一)2018年12月21日,公司首次實施回購股份,並於2018年12月22日披露了首次回購股份情況,詳見公司《關於首次回購股份暨回購進展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117)。

(二)2019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回購,已實際回購公司股份14,088,908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38%,回購最高為7.52元/股、最低價為6.65元/股,回購均價7.10元/股,使用資金總額為100,005,575.44元(不含交易費用)。

(三)回購方案實際執行情況與原披露的回購方案不存在差異,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購。

(四)本次股份回購方案的實施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回購不會對公司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本次回購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購期間相關主體買賣股票情況

2018年12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購股份事項,詳見公司《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預案(第二期)公告》(公告編號:2018-108)。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購股份事項之日起至發佈回購結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買賣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股份變動表

本次股份回購前後,公司股份變動情況如下:

五、已回購股份的處理安排

公司本次總計回購股份14,088,908股,根據股份回購方案,本次回購的股份的用途為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計劃、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在股份回購完成之後36個月內,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實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購股份將依法予以註銷。公司本次回購的股份目前存放於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回購股份不享受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新股和配股、質押、股東大會表決權等相關權利。

公司將按照披露的回購方案和相關規定使用已回購股份,並及時履行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上海龍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18日

備查文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回購專用賬戶持股數量查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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