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路邊電動車沒上鎖就騎走,大餘一女子因盜竊罪被判刑


看到路邊電動車沒上鎖就騎走,大餘一女子因盜竊罪被判刑

大餘一女子騎走路邊未鎖電動車獲刑

看到路邊電動車沒上鎖就騎走,大餘一女子因盜竊罪被判刑

贛州法院網訊 光天化日之下,看到路邊電動車未上鎖竟直接騎走,大餘一女子大膽行竊終食苦果。12月11日,大餘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陳某蘭拘役三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10月6日15時50分許,被告人陳某蘭在上班途中路過大餘縣某中學時,發現一輛黑色電動車停在門口,車鎖上掛著鑰匙未鎖車,陳某蘭見周圍沒人,遂將該電動車騎至其上班處,並於當日18時左右將該輛電動車騎回家中。當晚22時30分許,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通過查看監控鎖定陳某蘭,並將其抓獲歸案,陳某蘭到案後如實供述了其犯罪事實。經鑑定,被盜電動車的價值為2160元。案發後,被盜的電動車已發還給失主。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蘭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鑑於被告人陳某蘭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被盜的財物已被追回併發還被害人,且認罪認罰,積極繳納罰金,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結合陳某蘭犯罪的數額和認罪、悔罪表現,考慮其系臨時起意、初犯偶犯,以及社區矯正機構同意接受其進行社區矯正的意見,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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