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的执法权究竟有多大?

孤独的虎王


提起极端暴力的解救人质的方式,很多人第一时间想起的都是俄罗斯,有一句笑话是俄罗斯反恐部队在解救人质时通常都是把人质杀掉,然后大声喊人质已经被我们消灭了,匪徒们快点投降吧。不得不说,此类笑话确实反映出俄罗斯强力部门在执法时偏向暴力解决。不过俄罗斯的老对头美国在这方面也没有好太多,美国警察拥有极高的自卫权,警察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能采取反制最高级别暴力的方式对所有反抗执法的人员进行处理。就在刚才,美国警察也上演了一出将人质和劫匪一同击毙的大戏。

据环球网12月8日援引CNN消息报道,当地时间12月5日下午4点左右,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家珠宝店遭遇两名劫匪的抢劫,这两名劫匪抢劫持了一辆快递卡车和车上司机逃窜。随后美国警方驾车追捕,警方的车辆和劫匪劫持的卡车遇在一起后,双方爆发激烈的枪战。美国警方把附近的私家车和警车都当成了掩体和劫匪交火。在双方极为猛烈的你来我往枪弹互射之后,19名美国警察成功的击毙了这两名劫匪,但是顺带也把作为人质的卡车司机和旁边私家车的驾驶员一起击毙了。

根据美国媒体事后的报道,当时19名警察从不同方向向这位劫持的卡车开火,他们打出了超过200发的子弹,附近车辆和卡车都被打得千疮百孔。看起来开火的美国警察们根本不在乎被困在车中的卡车司机,以及附近车辆中路人的安全,这才导致在交火中出现路人和人质死亡的情况。虽然他们成功的击毙了劫匪,但这绝对算不上一场圆满的胜利。美国媒体的评论流露出这样一种态度,那就是美国警方有过度使用武力的嫌疑,那位被劫持的卡车司机继父更是直言,他根本不明白为何自己儿子会这样死去。

美国警方之所以会如此的暴力,和美国的制度脱不开关系。美国是一个普遍拥枪的国家,因此执法的警察实际上处于非常危险的状态,任何一个被执法的人员都有可能掏出枪来向警方射击。而美国是生命第一理念的尊崇者,官方给警方的权利是尽可能的保护自己的安全,警方有权对任何可能威胁到自己安全的行动,给予最高级别的反制。美国法律有这样一条条款,那就是只要警执法人员感觉到有可能遭遇安全威胁的话(注意是感到),就可以用所有的自卫方式进行还击,包括开枪击杀对手。开枪之前无需警示,可以直接以致人于死地的心态攻击对手。

正因如此,美国警方在过去有很多次误杀的事例,仅仅是把手伸进衣袋有疑似掏枪的动作就被警方击毙的人不可胜数,拿玩具枪被警方击毙的小孩也有很多。此外,美国警方还有高一级的自卫标准,简单说就是对方拿刀,警察可以用手枪、对方用手枪,警方可以用步枪、对方使用步枪时,警方有权利使用一切手段,并且呼叫国民警备队支援。

在美国这样的体制下,警察的权利得到了极大的保障,尤其是警方可以为保证自己安全为理由合法地做出任何级别的武力行动。所以在面对警察执法时,最好的选择就是一动都不动,绝不要做任何的反抗。当然这也不代表着美国平民对警察毫无办法,只要当时表示顺从,如果警察有什么地方侵犯了你的人身权益,事后可以让律师来对警察进行起诉。


科罗廖夫


首先要说的是,美国警察归于地方州政府管辖,美国联邦政府架构里没有类似于其他国的警察总局,公安部,内政部这样统一管理警察的部门,但根据美国的法律,分为联邦、州、县三级警察,而根据隶属关系,有隶属于联邦政府一级的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的警察。以及对各级地方政府负责的警察等。

有些国家警种分的很细,交警,法警,刑警,狱警。但美国警察却什么都管。至于说美国警察的执法权,肯定是很大的,就凭有权力击毙犯罪嫌疑人,殴打无辜公民,以上基本上都无需负担司法责任我们就可信想而知了,可以说,在全世界所有国家里,权力最大警察就是美国警察了。在法律层面,地方政府授予警察滞留权、讯问权、搜查权、逮捕权。也就是说,只要美国警察认为该人是嫌疑犯,无需请示任何人,现场的警察可以铐上嫌犯直接就进监狱,然后等待律师或检察官的进一步处理。

而面对嫌犯的时候,如果嫌犯空手,警察可以使用警棍或非枪械类武器进行执法,如果嫌犯手中具有非枪械类武器(包括任何物品,手机,水杯),或者嫌犯的的行为让警察觉得自己受到危险,就可以使用枪械自卫或执法。如果嫌犯手里有枪械,警察可以呼叫特战队,并用一切手段自卫和执法。其中第一原则是:当警方无法不确定嫌疑犯处于何种状态的情况下,警察可以按最高方式处理。在2019年6月。一个男人试图自杀家人报警,警察试图阻止,但在阻止的时候,将试图自杀的男子击毙了。该男子如愿以偿,但不过是浪费了警察一颗子弹。

在美国,警察是一种职业。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系统,但一旦成为警察就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即:执行法律的权力。行政机构赋予警察执法权。联邦的警察叫FBI,只处理联邦法律相关的案件,以及跨州的案件。基本上由司法部(DOJ),联邦调查局,国土安全部(DOJ)。州一级以下的警察只负责本地区的治安和执法。包括地方政府,法院,学校,高速公路,管理监狱。虽然美国警察权力巨大,但也有一定制约。美国联邦政府规定,如果嫌犯手无寸铁,且无暴力抗法的行为,警察击毙对方,将会被指控犯谋杀罪。所以并不存在美国警察一言不合稍做反抗就开枪的情况。在法律层面,美国警察并不具备左右他人生命的权利,他的职责是保护公民财产生命安全的义务。

美国警察保护自己的意识很大,毕竟作为拥有2亿支枪的美国,警察最重要的就是保护自身的安全。毕竟这只是一个职业,属于政府雇员。所以美国警察滥用权力十分普遍。

我是清水空流,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


清水空流


对于枪支合法化的国家,枪击案频发的社会,你觉得他们国家警察叔叔的执法权应该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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