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19年河長制工作紀實十——禁漁篇」多點“佈網”全面禁漁


為做好2019年度河長制工作,根據《湘潭市2019年實施河長制工作要點》(潭河委〔2019〕3號)和《2019年度湘潭市河長制工作考核細則》(潭河委〔2019〕4號)文件和2019年全市第二次河長辦主任會議精神,

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湘潭市養殖水域灘塗規劃(2018一2030),目前省級規劃尚未制定。結合湘潭市農業農村局實際,下發了《湘潭市農業農村局關於交辦湘潭市河長制工作責任分解的通知》,各相關科室、單位嚴格對照責任分工,統籌協調,緊密配合,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好具體工作的落實。

一、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2019年我市全面規範河流、湖泊、水庫等天然水域的養殖行為,禁止天然水域投肥養殖,大力推進水產養殖綠色發展。 全年全市未發現天然水域投肥養殖現象。

「湘潭市2019年河長制工作紀實十——禁漁篇」多點“佈網”全面禁漁

▲ 湘潭縣

根據《湖南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實施方案》(湘農聯〔2019〕86 號)文件要求,市農業農村局系統對標對錶按時間節點完成全市禁捕退捕工作。 以縣區為主,市級統籌協調,確保年底前全面完成退捕任務,按全省工作安排部署,從2020年元月1日起,湘潭市湘江段的湘潭縣、雨湖區、嶽塘區(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在禁養區嚴禁投餌投肥養殖、限養區嚴禁投餌。 科學制定了湘潭市養殖水域灘塗規劃(2018一2030)。 2018年全市已整改到位,目前未發現禁養區嚴禁投餌投肥養殖、限養區嚴禁投餌的現象。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通過組織開展水域資源和漁業資源調查,委託具備評估能力的科研院所

開展養殖容量評估,修訂完善已編制好的“養殖水域灘塗規劃”,先後發文公佈,合理界定養殖區、限養區和禁養區,科學佈局水產養殖生產。

2、湘江湘潭段野鯉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湘江干流春季禁漁工作的通知》和湘潭市人民市政府文件精神,湘江湘江段69公里於每年4月1至6月30日實施春季禁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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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廣泛宣傳 。發放禁漁通告,以漁村、碼頭、水產品市場等場所為重點,廣泛張貼《湖南省人民政府春季禁漁通告》,併發放《湘江干流春季禁漁宣傳資料》。利用湘潭日報、紅網、電臺、電視臺等多家媒體進行廣泛宣傳,確保禁漁工作順利完成。

二是加強執法 。禁漁期間,市農業農村局漁政執法人員每天對湘江湘潭段進行巡察,基本實現“江中無漁船、岸邊無漁網、市場無江魚”的禁漁工作目標。

三是嚴厲打擊非法捕撈作業行動 。為了保護湘江水生生物資源,執法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在重點水域、交界水域和違規高發水域,採取日常巡查和群眾舉報等多種方式嚴厲打擊,遏制了電力捕魚這一違法行為,有效保護了湘江湘潭段天然水域的漁業資源,取得了較好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是認真做好禁捕退捕工作 。我市涉及禁捕退捕工作的主要是湘潭市湘江段的湘潭縣、雨湖區、嶽塘區及湘江支流

漣水水域的湘鄉市,韶山市無任務。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節點: 湘潭縣、雨湖區、嶽塘區及3個園區2019年年底之前完成,湘鄉市2020年年底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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