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重大风险、较大风险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导施工


广东:重大风险、较大风险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导施工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征求意见稿)》。
施工安全风险,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近1年内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判定为重大风险项目,由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并按程序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挂牌警示。
重大风险、较大风险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技术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监督、指导施工。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项目重大风险、较大风险清单。
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当提交项目重大风险、较大风险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向施工单位足额及时支付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所需相关费用。
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调整工期的,应提前组织辨识因工期调整导致风险增大或新增风险的因素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协调管控施工安全风险。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属地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有关部门报送项目风险清单。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重大、较大风险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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