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我国农村会迎来新的转机吗?

河洛梦话


土地的流转,规模是关键。我们三江平原地区。主要种植水稻,玉米,大豆,以及小杂粮等。单户种植面积最大的还属水稻,玉米大豆。但规模也不易过大。以300~500亩为宜。但凡规模过大的。超过千亩以上的,效益都不好。甚至负债成了老赖。由于这几年农用物资连年涨价。粮食价格稳中不升。种地的收益甚微。大都在维持本金以及略有盈余之间徘徊。也有一部分赔钱的。虽然国家现在出台了一些有利于农民的政策,但现在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因为效益确实不可观。有些优惠政策,种地的农民,根本这个不到多少。像现在的秸秆还田。水稻秸秆打包犁田,需要500元。农民增加了很多负担。积极性不高。因为秸秆儿秋天离不了田地。所以秋天的地也翻不过来。误了很多农时。因为秸秆儿离田成本太高,只有一少部分的田地打了包,离了田。比例很小。

因为现在种地成本过高。农民的收入不高。各农户的负债率也多。年年靠贷款种地。积极性越来越小。又无可奈何。希望国家多了解农民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国情的惠农政策。以保证我们国家的粮食安全。防止土地大面积撂荒土。提高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才是根本。


龙兵过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我国农村会迎来新的转机吗?有人说,农村的改革最重要的是土地,所以这一次土地管理法实施将给农村和农民送上一份大礼。那么,新的土地管理法与旧的土地管理法比起来到底有哪些新变化。农民会因此而尝到甜头吗?是不是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我国农村就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呢?

1、征地补偿将大幅提高,是真的吗?

首先,与旧的土地管理法比起来,征地补偿将有大的提高。原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是由3部分组成的:土地补偿,附着物补偿和安置补偿。新的土地管理法,除原来的3项补偿外增加了,农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变成了5项。而且,以往按照土地上年产值倍数计算也被废除,也就是说将来征地补偿将有较大提高。

2、集体土地入市,极大提高了农民的收益?

新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合法性。那么,哪些土地可以合法入市,获得效益呢?新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合法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也就是说,农村土地入市首先要符合政府规划,属于规划内的商业和工业用地才可以。将来,城市郊区或者城中村的老百姓最先尝到甜头。

3、三权分置,让农村土地活起来?

新的土地管理法完全肯定了三权分置的探索,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可以通过三权分置出租互换等方式集中给种粮大户租用,或者交由农业合作社租用,甚至可以租给城里人经营获利。这样的话,农村大片闲置的土地将活起来创造价值。老百姓的钱袋子也就鼓起来了。除此以外,新的土地管理法鼓励土地的集约化使用,集中连片的使用土地更容易产生效益,所以,未来小农户以互换土地或出租土地的形式交由种粮大户或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经营的情况将大大加速。

4、宅基地/承包地有偿退出,将让农民获利?

根据以前的情况看,我国有数亿进城农民还持有宅基地和承包地。之所以他们不愿意放手是因为他们如果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无法获得收益。所以,经过这些年一些地方的探索,新的土地管理法肯定了进城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这样的话,这些进城农民可以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获得第一桶金,进入城市安家落户。而,农村集体和留守的农民也可以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


聚焦三农热点说


根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

新的《土地管理法》虽然没有规定宅基地可以直接入市,但是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入市场流转的二元体制。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性障碍。改变土地市场供应格局,是这次《土地管理法》修改的最大亮点。

1,对于农民来说,集体经营入市,有利用农民的收入保障农民权益。

2,对于政府来说,改变了地方政府单一的通过土地财政增收的方式。多元化拓展其他财政增收方式。

3,对于房地产来说,创造加速扩张的机会,按照规定,集体经营入市,只能用于经营性用途,因此,一些布局商业,办公,产业的房企可低成本拿地。











天竹雪锋


农村土地经营权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试行。这对于我国农民来说会迎来什么样的转机呢?那我们就先来说说农村土地经营权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还在修订当中,如果大家有什么意见是可以提出意见,意见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10月27日。具体意见方式可以看下图:

根据目前相关信息来看,农村农业部门有意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目前已经形成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指出,农村土地经营流转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及其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国家鼓励各地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办法自2020年1月1日正式实行。

目前制约我国农村发展的困局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农田土地问题。想种地的人没有地种,已经不种地的人土地却撂荒在那。破解农村土地改革困局,国家提出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办法。而这次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规定,就是明确土地“三权分置”中土地经营权做出更详细、具体的规定与说明,让三权分置的土地管理办法更有操作性,针对性。

目前,农村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一些青壮农民都脱离土地选择进城务工,农村承包地流转不断加速,流转的面积也在不断扩大,农村也出现了一些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以及农业公司+农户模式的新型经营主体出现,同时也出现要求农民退出土地承包权为代价进城才能落户的侵权行为。

针对这新新情况,新形势。国家将过去农村土地“两权分离”制度创新为“三权分置”,根据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更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这次意见征求稿清晰明确三方权属,有利保障各方利益,将极大促进乡村振兴,农业发展,农民生活提升。


新农小伙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一旦实施,就标志着绝大多数的农民将失去自己的土地?这些原本以为一辈子能够在土地上讨生活,在土地上摸爬滚打的朴实的农民,以后的日子怎么办,靠什么来维持?

农村土地流转不是不行,而是要切合实际,了解土地流转的特殊使命与实际意义!越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越是在乎土地,视土地如命根子,这在农村很普遍。谁要是将他们的土地流转出去了,就等于要了他们的性命,他们说不定会拚命?

再者,近年来农村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搞规模化种养,扶持专业户,成立农村合作社,的确让一些人钻了政策的空子,尝到了甜头。

如果新的土地流转办法出台,得到保护和扶持的依然是那一些头脑灵活的人,教普通农民情何以堪!这样下去,会不会加大农民之间的贫富差距,激化农民之间的矛盾?

新的土地流转办法,首先要考虑到失去土地的农民的艰辛,要将这部分农民的切身利益纳入到土地流转办法的掌控之中。只有这样,才能稳定农村市场,才能实现农业发展的梦想和目标。否则,偷鸡不成,蚀把米,最大的得不偿失!





用户22954642155


农村政策,改了改,调了调,以前不改不调农村家家户户猪肉炖粉条。现在农村政策,调了调,改了改,年轻一代有点能耐全离开,剩下一群老头老太太。农村想发展想致富必须走好这几步,一步,政策放宽,土地整合,城乡平等,土地入市。二步,留住人才,招商引资,共同发展,共同致富。三步,国家支持,出国考察,学习经验,全国实施。


用户997950858473675


谢谢悟空问答官方帐号邀请回答"河洛梦话"提出的问题。

〖具体问题〗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我国农村会迎来新的转机吗?

〖办法渊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原农业部于2005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的部门规章,对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

201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为此,农业农村部按照新修正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拟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正在官网上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一是落实"三权分置",明确流转范围;二是增加对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的监督和风险防范;三是经营权入股等。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可能转机〗一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更加顺畅。二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更加规范。三是强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四是畅通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路径。


远景楼三农


个人认为,什么转机都没有,为什么这么说呢?

一是农业亏损的越来越多,即使不需要流转费,现在都没有人愿意种地了,我是一个最鲜明的例子。有几百亩地,种了花椒、佛手、柚子、桂花树🌲,以前价额还可以,现在的价额成本都不够,谁能亏多少年?其中亏的一个最大原因是,前几年花椒行情好,南方能种花椒的地方,政府就大力支持发展花椒,市场经济,供过于求,估计这几年种花椒的园子可能能成活下来的。。。。。。

二是农村现在根本没有劳动力,在家干农业的人基本上是50后,甚至40后,60后更是寥寥无几。土地可以说越来越荒,特别是我们这种山区,丘陵地带,不能使用机械化,人力成本太高了。不管是散户还是大基地,人力成本就是最大的成本,人累人辛苦,还不赚钱,土地不荒往哪里跑?

现在给我机会选择,不要流转费,我也不会投资农业,大家都懂的。











土家农业达人


农民最值钱的东西就是土地,这几年来国

家对农村土地进行改革,将会给农民带来

怎样的好处。2020年最新土地流转政策

即将实施,土地流转新政策什么时候实

施,我国农村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是吗?

2020年1月土地流转

新土地流转政策实施后,农民应该会尝到

甜头,毕竞新政策对农民来说是一件大利

好,据说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将2020年1

月1日实施,一旦新政策实施后,农民会

不会失去自己的土地,农民靠什么来维

持?

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

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稿提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

包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及其农业用途,流转

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增加对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

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将规章名称由《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修改为《农

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目前意见

稿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自

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农村土地流转不是不行,而是要切合实

际,了解土地流转的特殊使命与实际意

义!越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越是在乎土地,

视土地如命根子,这在农村很普遍。谁要

是将他们的土地流转出去了,就等于要了

他们的性命,他们说不定会拼命?

再者,近年来农村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提

规模化种养,扶持专业户,成立农村合作

社,的确让一些人钻了政策的空子,尝到

了甜头。如果新的土地流转办法出台,得

到保护和扶持的依然是那一些头脑灵活的

人,教普通农民情何以堪!这样下去,会

不会加大农民之间的贫富差距,激化农民

之间的矛盾?





农人啊龙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看到上面你就可以知道什么是农村土地流转,那么农村土地流转切合农民的利益有三个维度,既农民权益维度,农民发展维度,农民稳定维度!


农民权益维度

土地问题是农民最大的民生问题,涉及到农民最核心的利益。土地使用权流转,本质上就是农民土地权利和利益的大调整。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其根本立足点就是要充分保障农民权益,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漠视农民的存在以及他们的利益诉求,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一是要最大限度保障农民权益。土地流转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依法保障农民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利,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二是要最大限度尊重农民意愿。30多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基本遵循就是农民自愿。把土地流转的选择权真正交给农民,真正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搞强迫命令、一刀切。对违背农民意愿的土地流转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和纠正。三是要最大限度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土地是否流转、形式如何选择、价位如何确定,均应由农民根据市场变化“私人订制”,要切实发挥好市场的作用。

农业发展维度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当下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最基本的目标维度。一是要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和大力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二是要建立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机构,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土地供需信息网络平台,畅通土地流转信息渠道,即使那些农业劳动力转移进城农户和耕种有困难的家庭能够及时找到土地流转出路,又能让想扩大经营的种植大户、企业能及时找到有土地流转意向的对象;既可避免耕地抛荒,又能获得更多的流转收益。三是要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建立严格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工商企业禁止租赁和经营农地,设立土地流转底线,禁止租赁农地“非农化”,禁止租赁耕地“非粮化”,以确保粮食安全。

农村稳定维度

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各项改革的关键和核心。因土地流转而引发的土地纠纷也是地方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最头痛的问题,一旦处理失当,就会激发矛盾,影响农村稳定。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必须站在维护农村的高度科学考虑。一是要科学立法,创新农村法治体制,建立健全符合农村长远利益和农民现实需要的集体资产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规范权利义务,确保农村土地流转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守住防止集体资产被侵蚀的红线,保住防止农民利益受损的底线。二是要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科学化管理,推动土地流转交易按合同公开、公正、规范运行,严肃处理土地流转中侵害农民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同时,也要尽力避免种养大户、农业投资企业在土地流转中的政策风险、法律风险。三是要科学确定土地流转规模。农村土地流转规模要科学考虑新型城镇化进程,科学考虑劳动力转移规模,科学考虑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水平,科学考虑农民管理水平,科学考虑农民接受程度,切不可人为设置经营规模指标,片面求快、求大,从而从源头上减少土地流转的社会风险,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通过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细化,和管理的加强,相信未来的农村农户不单纯有种地的收入,也有其他多元化的收入,那么你还用怀疑农村留守人口下降,农村农户收入微少吗?未来的农村土地,未来的农村户口,未来对农村土地的的扶持将都是一个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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