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要扣多少税?

陈mar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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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年终奖,近期出现众多观点:

一种认为赶紧在2018年年末前发放,可以继续享受分摊政策。这实属无稽之谈,按照企业年终奖发放逻辑,2018年1月应当已经发放过2017年度奖金,享受过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如何能够再次享受?而且,2018年末前发放当年度奖金,从经营角度和考核角度明显不合理,无法实施;

另一种认为2019年个税会考虑政策延续和过度,对于2018年度奖金在2019年度发放的,会给出延续政策,这个需要拭目以待。

也就是说,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是存在的。而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是否还会存在,要等政策明确。

我们的分析如下:

首先,年终奖依据国税发[2005]9号分摊至12个月计算的逻辑基础在于工资薪金个税是按月计算,而新个税法中个税不再是按月缴纳,而是按年缴纳,整个交税逻辑发生变化;

其次,2019年1月份发放的年终奖和各月工资一样,最终都要汇入2019年度个人综合所得,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税,再看适用何种税率,如何缴纳个税;

再次,问题的焦点在于每个月工资薪金的预扣预交如何实施?2019年1月份员工可能会拿到2018年12月工资和2018年度奖金两笔收入,预扣预交的规则尚未明确,税务机关是否会在新政中考虑年终奖预扣预交的压力而延续原有的分解方法?需要拭目以待。

考虑到国家税改的总体策略是不加重企业负担,我们判断最可能的结果是在预扣预缴政策中对于一次性奖金给与考虑,避免出现预扣过重的情况。相信在年底前,这些个税的落地和过度政策都会出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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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稍显复杂。比如年终奖为10000,先用10000/12=833.33,查找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不超过1500元的适用税率为3%,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10000*3%=300元。如果发放年终奖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比如工资是3000元,年终奖10000元,此时计算如下:10000-(3500-3000)=9500,9500/12=791.67,适用税率仍然是3%,应纳个人所得税为9500*3%=285元。附上税率表,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税率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因此存在所谓的临界点,比如按同样的方法计算,当年终奖为18000元时,适用税率3%,应纳个人所得税18000*3%=540元,而当年终奖为18001元时,适用税率变成10%,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8001*10%-105=1695.1元,多发1元钱的奖金,需多缴纳个人所得税1155.1元。这是税制计算方法不合理造成的,单位财务人员对此需特别注意。最后送大家一张表,关于年终奖的各个临界点,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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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会拿到年终奖后,你可能会烦恼一个问题:年终奖的数额通常比较大,个税缴纳比较多,到手的钱比预期中少了好多。

要想到手的钱再多一些,你可以和公司财务沟通一下,使用单独为年终奖设定的税收优惠。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给出了年终奖的特殊计税方式,优惠力度极大。

举个例子,一个劳动者的年终奖是1.8万元,如果按普通方式计税,个税的税率高达25%;而如果按年终奖的特殊计税方式,税率仅仅只有3%。

注意!年终奖的税收优惠,每年只能使用一次!

另外再提一句,经常有媒体报道说,年终奖多发1元钱,到手的钱不增反减的情况,你可能想知道,这是真的么?

答案是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如上表所示,年终奖发1.8万元,个税是540元,到手是17460元,如果年终奖再多发1元钱,个税是1695元,到手只有16305元!1元之差,到手的钱竟相差1155元!

身为劳动者,你不用弄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只需要记住,在领取年终奖前,一定要提醒老板,注意避免发放金额恰好超出1.8万元、5.4万元、10.8万元等临界点。在上述临界点附近,宁肯少发一点点年终奖,这样到手的钱反而会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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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资深的企业财务人员都清楚,年终奖的数额会存在“黑洞”现象。

大企业在年终奖的发放上,会考虑这个黑洞而做些合理的筹划,避免个税税负过高。

这一原因有二:一方面,我国税法规定年终奖的计算方法与工资薪金不同,正常情况,年终奖除以12得到的金额与工资薪金税率表进行比对,看适用哪个税率和扣除额。另一方面,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税率,每个级距都有个范围,一到年终奖落到那个边界上,税负会大幅度增加。

举个例子,年终奖54000,除以12,是4500,正好是边界,适用20%税率,555扣除额的,如果少一点钱,就适用10%税率,105扣除额,这差异蛮大的。

当然,筹划的前提是员工同意,因为年终奖固定的情况下,企业得与员工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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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个税改革,导致年终奖的相关税收政策也有变动,最大的区别就是现行按月征收的税收政策将正式升级为,按年征收。


2011年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按“工资、薪金所得”珍兽个税的政策,在个税法改革后正式升级为按“综合所得”征收。即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将不再分别计征,而是在“综合所得”一个税目下合并计征,并按年度所得计算税费。



这就意味着,现行年终奖的优惠政策,将不再适用:


年终奖作为单独1个月工资,先除以12,再按照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此降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在新的个税法政策下,年终奖将与平日收入一起计入年度所得,不再单独计算。但八戒财税还是要特地说一句:

2018年的年终奖,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可以除以12,分摊到各个月份分别计算税率,并且不计入2019年度综合所得;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发放,不能除以12分摊到各个月份分别计算税率,应计入2019年度综合所得合并纳税。


八戒财税


又到年底了,除了做年终总结,年终奖也是一个非常值得期待的事情,但是对于年终奖怎样核算税,又有多少HR是明白的,为什么要明白,为了能够给员工带来更多清晰的政策,为了不出失误。

年终奖税是国税管还是地税管?

有很多财务人员也搞不清楚,年终奖税是国税负责还是地税负责,我来回答,国税,为什么是国税,因为政策依据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2005-01-21

年终奖税是按照发放时间扣税还是按照缴税时间扣税?

缴税时间,也就是说即使2017年12月30日发放了年终奖,但是也只能在2018年1月缴税,这样年终奖税只能算2018年的了,不能算2017年的。

为什么要考虑年终奖到底算哪年的?

因为员工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年终奖税率,无论是两家公司发还是一家公司发几次,都只能享受一次,所以如果你们公司既有13薪又有年终奖,除非合在一块发,如果不是那么只有一个能够享受年终奖税。

依据来自哪里?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年终奖税怎么算?

简单的说就是如果看你的年终奖/12的工资是多少,除出来的结果和个人所得税税率比较,参照个比率。

例如:

如果年终奖是12000

12000/12=1200 1200的数没有达到1500 那么就是3%的税率。

12000*0.3=360

年终奖税 36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2005-01-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已失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已失效)同时废止。


木子青学馆


关于这个问题,有用就好之前写过一篇文章专门讲年终奖是如何扣税的,自认为写得还是比较简单明了,生动有趣的,关注我即可免费获取。

这里简单直接的回答你的问题:

到手奖金=年终奖金 -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年终奖金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由每月平均收入(即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来确定,不同档次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有了这俩公式和这张表,学过数学的人应该都能算出自己的年终奖需要交多少税,到手多少了吧?


实在不行我再举个例子,可能就好理解了。

大家前段时间应该看过某老板直接给手下的网红每人发了15~25万不等的红包。



那假设某美女网红拿了24万年终奖,那她应该交多少税呢?

年终奖金240000元,除以12,每月平均20000元,对照上面的税率表得到,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则应纳个税为:

应纳税额 = 240000 × 25% - 1005 = 58995元。

到手奖金 = 240000 - 58995 = 181005元。

OMG,光纳税就纳将近6万,比我年终奖还多,心疼网红小姐姐们,更心疼我自己。


不过话又说回来,大伙说网红小姐姐们的年终奖需要纳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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