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人间蒸发”的隐藏目的 债权人不得不防

老赖“人间蒸发”的隐藏目的 债权人不得不防

转移名下财产和跑路躲债,是失信被执行人最常用的伎俩。面对“人间蒸发”的老赖,很多债权人不知如何应对。国警悬赏网小编提醒大家,债务人失联后首先要注意的是……



诉讼时效不要过期!

很多老赖之所以选择通过恶意失联,来逃避还款义务,并非完全指望长时间无法联系,就能让债主放弃追索欠款, 真正的小算盘是“诉讼时效过期”——让不懂法的债权人,成为“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这笔债也会从根本上失去法律支持。

老赖“人间蒸发”的隐藏目的 债权人不得不防


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债权诉讼时效为两年,这两年的起点,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

超过2年不起诉,借款者就能以此为理由,主张债权人已放弃追回欠款的权利。如果这时债权人不能提供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证据,债权人极可能直接败诉。

老赖“人间蒸发”的隐藏目的 债权人不得不防

所谓诉讼时效中断指的是,在诉讼时效计时过程中,因发生一定法定事由,致使诉讼时效清零,待该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为了避免错过诉讼时效,导致债主无法正常主张债权,债权人有两个办法:

公告


老赖“人间蒸发”的隐藏目的 债权人不得不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

“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者住所地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除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外,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因此,只要债权人依据上述有关规定刊登追讨公告,可为维权提供更多的时间。

举证对方下落不明


老赖“人间蒸发”的隐藏目的 债权人不得不防

在实践中,不乏部分债权人在借款人逃债之后未采取任何的措施,以致时间经过两年有余。此时,当借款人重新出现,债权人主张返还借款能得到法院支持吗?答案是……

只有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借款人在借款诉讼时效届满前最后6个月恶意躲避债务,致使债权人无法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待重新知道借款人所在时,诉讼时效才继续计算。

此处,要特别注意的是举证问题,即举证证明借款人逃避债务,致使债权无法实现,如果无法举证,结果……自然非常不乐观。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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