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法官突發疾病殉職 中共重慶市委追授黃學忠同志為“重慶市優秀共產黨員”

  “人生短暫,能幹好一兩件事就好。成就自己想要的人生,就行。”——黃學忠

  黃學忠,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高級法官。他這樣寫,也這樣在做,以生命兌現了諾言,他將生命最後的熱血和溫度,奉獻給了摯愛的審判事業。

庭審現場 法官突發疾病殉職 中共重慶市委追授黃學忠同志為“重慶市優秀共產黨員”

  黃學忠,男,中共黨員,生於1969年。1988年到區法院工作。2004年至2007年,在白市驛法庭擔任庭長。2010年至2014年,在金鳳鎮任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政法書記。2014年底,調回區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任審判員。從副處級領導幹部到普通法官,黃學忠官越做越“淡”,對於“降級”安排,黃學忠曾說,“審判臺是他夢想開始的地方,也是信仰綻放的舞臺。”近三年來,黃學忠共辦理案件900餘件,年均結案300餘件,結案數及辦案質效在本部門均名列前茅。參加工作以來,他榮立個人三等功1次,獲重慶市審判業務專家稱號,公務員年度考核6次獲評優秀。去世後,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追記其個人一等功。2019年11月20日,重慶市市委追授黃學忠同志為“重慶市優秀共產黨員”。

  敢於擔當、堅定公正司法的職業追求

庭審現場 法官突發疾病殉職 中共重慶市委追授黃學忠同志為“重慶市優秀共產黨員”

  提起黃學忠,那“天降叉棍案”無疑是他20多年法官生涯中濃墨重彩的一筆。

  2008年11月24日,22歲的袁某在渝州新城一家超市出口附近擺攤,一根帶金屬叉頭的叉棍從天而降,插進袁某的頭頂,傷及腦組織。由於無法確定肇事者,無奈之下,袁某把最有可能掉落叉棍的該樓宇7號、9號戶型的49戶、61人告上法庭,索賠40餘萬元。

  天降叉棍致人受傷,明確的加害人卻找不到。當時《侵權責任法》尚未出臺,如何適用法律規則,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利,彰顯社會公平正義?這道難題擺在了法院面前。

  對此,黃學忠主動請纓擔任審判長審理該案。他帶領團隊7次利用下班時間走訪被告聽取意見,加班加點梳理證據、分析案情、研討法理,最終提出在本案中適用補償責任原則,判決可能造成原告傷害的住戶承擔補償責任,最大程度維護了受害人的利益。

  該案判決後,黃學忠又積極做好判後答疑,爭取被告的理解,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要在維護公正的前提下依靠法治精神來保護受害者。死摳法律條文的是機器人,法官也需要同情心。”黃學忠曾經這樣對同事說。

  用生命兌現諾言 堅持一心為民的公僕本色

庭審現場 法官突發疾病殉職 中共重慶市委追授黃學忠同志為“重慶市優秀共產黨員”

  2014年,黃學忠重新回到法院,此後的三年多時間裡,黃學忠共辦理案件900餘件,結案數及辦案質量在本部門均名列前茅。參加工作以來,他榮立個人三等功1次,獲重慶市審判業務專家稱號,公務員年度考核6次獲評優秀。

  2018年11月20日上午10時50分,黃學忠庭審中突發疾病暈倒,永遠倒在了審判臺上,年僅49歲。

  “法官要實現秉公裁判、維護正義的司法目標,僅僅擁有深厚的法學知識和嫻熟的審判技能是不夠的,還必須具有人文素養,保持追求真善美的人文情懷,塑造職業信仰,促進司法廉潔。”正如去世前黃學忠在一篇題為《人文素養與司法廉潔》的文章中寫的那樣,他用高尚的道德情操、用生命踐行著他維護司法公平正義的初心。

  記者 何興


  主編:羅再芳

  校審:呂文霽

  總值班:周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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