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再犯”不可為,對此要“亮相”更要“亮劍”

前不久,一名男子在安徽金寨火車站乘坐火車,經過安檢時被人臉識別無法通過。當民警詢問其身份情況時,男子吞吞吐吐,顯得非常可疑,民警將他帶到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原來,男子陳某因為工作原因,需要經常乘坐火車。由於此前他被列為失信人員,一定時間內不能乘坐火車,於是他便用一張撿到的身份證開始購買火車票。目前陳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央視財經,12月7日)

“失信”之所以備受關注,就是因為其蠶食的是整個社會的“誠信紅利”。近日發生的失信者乘坐火車事件更讓人“大跌眼鏡”,在已上黑名單的基礎上繼續逃票硬上車,如此“無恥”,簡直毫無誠信素養可言,最後落得個拘留的下場也是“大快人心”。

從新聞上就能看出陳某是個“慣犯”,想必在被抓到之前也是重複種種“秀下限”的逃票行徑。這種失信行為,完全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不僅損害乘車秩序、讓鐵路蒙受虧損,更推升了社會正常運行的誠信成本。如果形成了失信跟風,更會出現以狡詐為美德、以虛偽為能力的“誠信滑坡”,這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冒用他人身份證的,會被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將自己的身份證借給他人的,也將被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冒名坐火車63次的背後不僅折射出誠信的丟失,更看出了“愚昧無知”。中國是一個實名制大國,微博實名、火車票實名、住宿實名、信用卡實名等等,一切都是為了“信息安全”。而這種“損人不利己”的冒用身份證行為,已然構成了違法。一張小小的身份證涉及了家庭、生活、工作地點以及與之相關的重要信息,容不得半點“洩露”。筆者認為,對於丟失的身份證也可效仿銀行卡一樣作廢掉,防範於未然,讓不法分子再無機可乘。

其實,一個誠信社會需要每個人去“添磚加瓦”。失信黑名單的建立,對誠信乘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要形成人人講誠信的良好社會風氣,光靠鐵路教育、懲戒是不夠的,更要靠相關部門毫不留情的“鐵腕政策”,只有聯合起來,補齊短板、形成合力,對“老賴”處處設限,讓守信者處處受益,如此雙管齊下,才能讓“誠信之風”飄蕩整個社會。

誠信必須從我做起,到群體,到社會,每個人必須有自己的覺悟,懂信而立信,切莫心存僥倖,讓“失信”堵住出行之路。(陳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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