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学院原党委书记因未向组织如实报告其登记在配偶名下的2套住房,涉嫌受贿犯罪、贪污犯罪受处分

邢台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建忠严重违纪违法案

经查,王建忠违反组织纪律,2014年至2018年,未向组织如实报告其登记在配偶名下的2套住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收取管理费名义向他人索取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贪污某单位缴纳的占地租赁费,涉嫌贪污犯罪。

经研究决定,2019年11月,给予王建忠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按科员待遇重新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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