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汽車集團信息披露違規 被責令改正

12月9日,北京證監局披露對華泰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汽車集團”或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經查,發現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未披露公司債券2019年度中期報告

截至2019年11月25日,公司未按規定披露2019年度中期報告。

二、未及時披露多項重大事項

1.公司山東榮成、天津、內蒙古鄂爾多斯等主要生產基地已停產。公司未披露生產經營發生的重大變化。

2.2019年7月23日,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將你公司主體長期信用評級調整為BB,評級展望為負面,“16華泰01”、“16華泰02”、“16華泰03”信用等級調整為BB。2019年8月12日,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將你公司主體長期信用評級調整為C,評級展望為負面,“16華泰02”信用等級調整為C,“16華泰01”、“16華泰03”信用等級調整為CC。你公司未披露上述評級調整事項。

3.根據公司合併範圍內上市子公司遼寧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1月9日在上交所發佈的《關於大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顯示,截至11月9日公司直接負債逾期金額合計約28.92億元,其中涉及訴訟金額為28.92億元。公司未披露到期債務違約未償還情況。

4.經查,公司及其合併範圍內子公司涉及多項重大訴訟,截至2019年11月22日被列入被執行人161項,涉及金額合計約28.57億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187項,涉及金額合計約3.56億元。公司未披露涉及重大訴訟情況。

5.經查,公司及所持有的遼寧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鄂爾多斯市華泰汽車車身有限公司、包頭市恆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華泰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股權被凍結。公司未披露主要資產被凍結情況。

6.2019年2月,公司全資子公司鄂爾多斯市華泰汽車車身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更,第一大股東由公司變更為深圳市炫鑫通電子有限公司;公司控制的全資三級子公司榮成華泰汽車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更,第一大股東由北京瑞祥新能源電動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變更為北京普輝顯示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8月,公司全資子公司包頭市恆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更,第一大股東由公司變更為內蒙古海誠恆勝貿易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子公司作為公司主要子公司,股權變更事項屬於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披露事項,公司未予披露。

三、未能積極配合現場檢查工作提供相關資料

北京證監局於2019年10月10日對該公司下發現場檢查通知並附需提供資料清單,10月14日起對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截至11月25日,公司仍未能按照要求及時、完整提供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在內的多項資料。

上述行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決定對該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苗小龍作為華泰汽車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財務負責人、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屬於對上述事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決定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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