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市七名干部被处分,含合肥一国土局局长!

来源 | 安徽高层参考转载于安徽纪检监察网

合肥:通报二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肥西县原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俊在查处非法采矿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3月至10月,肥西县大团山出现非法开采矿行为,涉及土石方矿产资源量较大。期间,吴俊带队到大团山附近检查时,工作不实、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非法采矿行为。2017年10月,群众向县国土局举报平台反映紫蓬镇非法开采矿石线索,县国土局对举报线索处理不力,吴俊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此外,吴俊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8月,吴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合肥蜀山区小庙镇原党委委员高飞、农林党支部书记张宝在畜禽禁养补贴审核中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8月,张宝在审核小庙镇束某某养殖户的畜禽存栏数量时,对错报的备种母猪数量未认真审核把关,并以此向镇政府申报禁养补贴款11760元。高飞作为小庙镇分管农业的党委委员,也未认真审核就草率签字审批,造成禁养补贴款被冒领。2019年1月,高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年2月,张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冒领的禁养补贴款全部追回。(合肥市纪委监委)

黄山: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黄山黄山区焦村镇章村村委会原主任何庆斌等人危房改造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3月,章村村民王某某申请危房改造,经批准实施并享受补助资金5000元。2015年7月,王某某再次以其女儿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经时任村委会主任何庆斌和村党总支委员洪增泰入户核实,同意王某某以女儿的名义再次申报危房改造,并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时任章村村委会主任何庆斌、村党总支委员洪增泰未落实调查审批责任,入户核实不仔细,造成王某某违规享受第二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存在失职失责行为。2019年6月,何庆斌、洪增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歙县坑口乡薛坑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庄昌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5年,薛坑口村薛源安全饮水工程冻损瘫痪后,存在无人监管、群众饮水困难等问题,特别是在群众反映、上级督办后,庄昌华仅召开村民代表、村“两委”会议进行传达安排,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落实到位,致使薛源安全饮水工程无法正常使用,造成当地群众多次上访,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庄昌华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2019年8月,庄昌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矿股负责人黄平对违规申请建房审批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黄平在担任宏村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期间,对假借他人名义违规申请宅基地建房行为未能严格审核把关,且未及时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致使假借他人名义申请宅基地通过审批,并发生批少建多、建房位置位移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黄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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