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袍“法官”显身手 矛盾纠纷得化解

近日,独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现场发生了别开生面的一幕,原告陆家某与被告陆政某双方当庭握手言和,不断向承办法官及人民陪审员表示感谢。

原告陆家某与被告陆政某系同村寨村民。2018年1月24日,被告陆政某驾驶车辆停靠时忘记拉手刹,导致车辆失控碰撞原告居住楼房,双方为责任承担发生纠纷,先后经独山县影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多次未果而起诉至法院,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开庭调解均未能达成协议。开庭结束后,人民陪审员陈德龙同志主动跟承办法官要求增加工作任务,同时承诺:“原告是我以前开展过工作的群众,让我单独做他的思想工作,尽最大努力将案件调解成功”。随后,陈德龙同志和另一位人民陪审员耐心向原、被告进行思想疏导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并经法官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立即将承担责任部分当场赔付给原告,双方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当场得到化解。

独山县人民法院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和特长,通过陪审员讲情理与法官讲法理相结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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