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20年的杀人犯现被抓到了,会判死刑吗?

诚信无价3


此题缺少一个主语,让人看了扑朔迷离,不知所人就不知何事,叫回答者怎好定论?应当为“劳荣枝逃亡20年后被抓获,该怎么判刑?”

杀人恶魔劳荣枝和姘夫伏子英于1999年7月在合肥杀死两人时,伏子英被抓获伏法,劳荣枝侥幸逃脱,随后亡命天涯。

题问这次劳荣枝被厦门警方抓获后,会被怎样量刑?这也是众多网友关心的事!

按法律的程序,劳荣枝会被收审地的检察院提起公诉并附带原来受害者家属的民事诉讼请求。

这道题是提前测试劳荣枝会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才能让公众心服口服,才能真正能告慰那7位遇害者的亡灵。

这7位遇害者中,相信有两位被害死的最冤,最值得世人的同情。

第一位是南昌熊某才三岁的女儿,可以想象小女孩好天真,她来到人间可能才1000天,在遭遇两个杀人恶魔的瞬间,面临那沾着血迹的尖刀,是多么的无助,是多么的悲悯,是多么的痛楚。

第二位是合肥的那位小木匠“陆中明”,陆中明当年29岁,己是三个孩子的父亲,大孩子才5岁,当天在合肥市六安路“站街揽活”,哪知被杀丧命的灾厄降临到他身上。陆中明遇害后,其妻朱女士含辛茹苦的抚养着三个孩子长大成人,其间一直与合肥中院律师(审判伏子英律师)联系,期盼着抓获劳荣枝的这一刻。

劳荣枝用凶残的手段剥夺他人的生命,其罪恶丧尽天良,判她死刑应是罪有应得。


文都杨稼


必是死刑

从法律上看,刑法关于追诉期的规定(适用于劳荣枝故意杀人案)

1、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

2、共同犯罪者,对各自共犯分别计算追诉时效,不能说一个犯人的时效过了,剩余共犯的失效也过了。

3、追诉时效可延长:在公安机关、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4、经过20年最长追诉期限之后,如果认为犯罪人罪行重大,经层层上报,最高检可以核准,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就待罪犯归案时

逃亡20年,身负七条人命,妄图通过时间流逝来息事宁人,真个谓是痴心妄想。岂不知受害者冤魂激愤,他们的家属更是整日以泪洗面,丧亲之痛乃是永痛!以追诉期限规定和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的表现来看,因为罪犯在犯罪后没有一个及时归案、交代事实,争取宽大处理的情节,相反、却是一直逃避侦查和审判,这更会让国家将刑之斧钺降临在她的脖子上。

对劳荣枝而言,最终被抓捕归案后面对镜头,也实在看不出有任何悔意,相反她却是露出了一丝微笑。我实在是无法将其理解为是一个逃亡20年的罪犯在经历过逃亡路上风餐露宿、内心煎熬的情况之后,露出最终解脱表情下的那种苦笑。相反,我看到的是她对自己罪过无悔意,仍旧是偏执顽固、妄图在今后的审判中恶言狡辩之疯狂。

审判来临

对此人,处以死刑,乃是受害者方心之所向,也更是民意之所向。

贪念一始,恶性出犯,对于习惯了灯红酒绿的她,也就再无回头之可能。逃亡路中还不忘伪装自己,甚至做虚假身份骗过了大众的眼睛,在一家酒吧里也算是混得风生水起,谁知其背后竟是一个多去七个人生命的恶魔!对其处以死刑,不是对她的解脱,而是单纯对她的惩罚,对亡魂的超度。

此后,等待她的将是公正的审判和刑法的严惩,期望着可以给受害者的亡灵一些抚慰,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徒法难自行


这个问题前面已经回答过了,不妨再答一波。

我的回答是:必须死刑,几无悬念。

抛开主观情感,20年前抓捕法子英的现场纪实报道中,结尾部分稿子中一句话已经给她定了性质:还有一名罪犯劳荣枝逃逸,警方正在继续追捕中。

无论劳荣枝在案件中的角色是从犯还是主犯,已知的7条人命都足以死好几回了,她很难洗得干净了,即使是辩解也很苍白。

她,江西九江人,原小学教师。她,拥有美艳的容貌,说话轻声细语,令人如沐春风。她,原本可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人生,却因为贪图享乐,在25岁那年的一个新人婚礼上,结识了一个唤醒了她内心恶魔的男人,法子英。

法子英也是九江人,生性大胆狂妄,一生作恶多端,在一起抢劫案中声名大振,成为九江当地颇有名气的黑道名人。

现在,谁也不知道,法子英这个其貌不扬甚至有点丑的男人究竟施了什么高超的撩妹手法,竟然可以在短短的一场酒席上让年青貌美的小学教师劳荣枝性情大变,从此以命相托,随他开启了罪恶的亡命生涯。难道是恶魔与恶魔天生相吸?或者前生注定拥有一场孽缘?

总之,法子英成功地拐到了得力助手劳荣枝,而劳荣枝也成功地登上了法子英的贼船。他们先后去了各地,劳荣枝做坐台小姐,色诱有钱人,法子英购置准备绑架工具,两手周密计划,用铁笼为囚,胁迫交钱;以冰箱为墓,冻住无辜人的头颅。他们有时一案挣很多钱,便大肆挥霍玩乐,法子英为劳荣枝购置了大量的装饰品;有时一分没挣到,反倒成了惊弓之鸟,连夜逃窜换窝。

1999年7月23日,二人亡命到了合肥,在又一起绑架案中惊动了警察,法子英展现出恶匪惯犯的大无畏,在重重包围之中与警察对射,上演了一场现实版枪战。但最终还是被我人民警察生擒,同年12月28日即执行死刑。

谁也不知道劳荣枝去了哪里,她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直到20年后,2019年11月28号厦门警方发布的一则消息像一枚导蛋一样炸响了整个社会:身负7条人命的西施恶魔劳荣枝在厦门的一个商场被逮捕。

直到这时,人们掠过层层叠叠的记忆迷雾,才看到劳荣枝消失以后的逃亡生涯,她隐姓埋名,去了全国许多地方,大到二三级城市,小到湖北黄梅,仍然干着坐台小姐的营生。

到了厦门后,劳荣枝凭着多年历练的讨男人喜欢的本领及仍然艳美的容貌,很快就在厦门立足。她在酒吧卖酒,月入一万,是整个酒吧甚至那一片酒吧街中夜场工作人员中收入最高的;后来,她又搭上了当地一个有钱男人,两人做起了卖名表的生意。

劳荣枝被捕后,商场上熟识她的人们一个个后怕不已,她们用“时尚、漂亮、会化妆、会说话”等形容词描绘了一个出色女人的轮廓,毫无疑问,抛开劳荣枝的罪恶史,她其实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女人,只可惜一念成恶,永堕地狱。

江西九江与湖北黄梅仅一桥之隔,我的家乡就在黄梅,在我的印象中,九江女子多半温柔礼貌,安于平凡人生,劳荣枝可算得上一个例外、一个怪胎。

死者死矣,劳荣枝也该谢幕了!



怀风先生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犯罪后超过20年已经超过追溯时效。、

但是杀人之后被害人会去控告的,只要控告了,就不受追溯时效的限制



有梦想才会有远方


肯定不会死刑,毕竟过去了20年,顶多死缓加2年执行,如果直接判死刑,对很多逃脱在外多年未归案的人是非常大的打击,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抓捕,很多人都破罐子破摔,连生的希望的没有


zyt556688


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判死刑,还要根据犯罪情节、在犯罪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有无揭发检举、立功、是否认罪悔罪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果在犯罪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或者说他一人作案,又没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基本是死刑不考虑其他因素。因为罪行严重,其他因素不足以减轻处罚。

另外,我看其他回答已经把追诉时效讲得很清楚了,我也不再重复了。这样说吧,故意杀人罪,一定会被追诉。即便过了追诉期,报请最高检也会追诉,不会放了他。


李翔宇律师


逃亡了20多年的杀人犯现在被抓到了,依旧会被判刑。

而我的回答是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根据我国 刑法追诉时效第4点: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而劳枝芳的案子中,受害的家庭有7个家庭,已确有7名受害者死亡,案情重大影响力深远,有着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劳枝芳的案子已经不受20年的刑法追诉时效的影响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案子就算已经过了20年的无期徒行的追诉时效,但考虑到案子的特殊,经公安的警察向上面层层汇报和审批之后,可以无视刑法的20年追诉时效的影响。而在20年前的7条重大命案影响,当时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虽抓到了法子英但并未结案,也不受刑法追诉时效的影响。案中的劳枝芳还是被判了死刑的法子英,无论那个是主犯那个是共犯,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7条人命7个受害家庭家属,无论劳枝芳如何辩解都显得苍白和无力。最后法院如何判决,我们都无法干扰,愿逝者安息,愿罪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王君君


肯定会被判处死刑。

劳荣枝罪大恶极。她被邪情私欲所钳制,不断有计划有预谋的谋财害命,已经犯下滔天大罪,天理难容,她必备判处死刑,以告慰无辜的死者。

同时我也给各位男同胞提个醒,贪恋女色就是在向地狱靠近,奸淫之念是他们惨死的根源。

不可贪恋女色,不可起奸淫之心。丈夫当爱自己的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污秽的床是埋葬婚姻甚至生命的摇篮。

忠于婚姻,忠于妻子,洁净身体 与妻子合二为一,过蜜一样的婚姻生活,就可抵制任何淫念的侵袭!也不至丢了性命,成了耻辱,让家族蒙羞。


鞋界马云


她曾经是一名小学老师,放弃自己的事业,跟着黑社会头目法子英到处流串杀人作案,利用色相引诱男人,伙同法子英杀掉7条人命。你说会不会判死刑?


萨笛之缘


这个问题前面已经回答过了,不妨再答一波。

我的回答是:必须死刑,几无悬念。

抛开主观情感,20年前抓捕法子英的现场纪实报道中,结尾部分稿子中一句话已经给她定了性质:还有一名罪犯劳荣枝逃逸,警方正在继续追捕中。

无论劳荣枝在案件中的角色是从犯还是主犯,已知的7条人命都足以死好几回了,她很难洗得干净了,即使是辩解也很苍白。

她,江西九江人,原小学教师。她,拥有美艳的容貌,说话轻声细语,令人如沐春风。她,原本可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人生,却因为贪图享乐,在25岁那年的一个新人婚礼上,结识了一个唤醒了她内心恶魔的男人,法子英。

法子英也是九江人,生性大胆狂妄,一生作恶多端,在一起抢劫案中声名大振,成为九江当地颇有名气的黑道名人。

现在,谁也不知道,法子英这个其貌不扬甚至有点丑的男人究竟施了什么高超的撩妹手法,竟然可以在短短的一场酒席上让年青貌美的小学教师劳荣枝性情大变,从此以命相托,随他开启了罪恶的亡命生涯。难道是恶魔与恶魔天生相吸?或者前生注定拥有一场孽缘?

总之,法子英成功地拐到了得力助手劳荣枝,而劳荣枝也成功地登上了法子英的贼船。他们先后去了各地,劳荣枝做坐台小姐,色诱有钱人,法子英购置准备绑架工具,两手周密计划,用铁笼为囚,胁迫交钱;以冰箱为墓,冻住无辜人的头颅。他们有时一案挣很多钱,便大肆挥霍玩乐,法子英为劳荣枝购置了大量的装饰品;有时一分没挣到,反倒成了惊弓之鸟,连夜逃窜换窝。

1999年7月23日,二人亡命到了合肥,在又一起绑架案中惊动了警察,法子英展现出恶匪惯犯的大无畏,在重重包围之中与警察对射,上演了一场现实版枪战。但最终还是被我人民警察生擒,同年12月28日即执行死刑。

谁也不知道劳荣枝去了哪里,她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直到20年后,2019年11月28号厦门警方发布的一则消息像一枚导蛋一样炸响了整个社会:身负7条人命的西施恶魔劳荣枝在厦门的一个商场被逮捕。

直到这时,人们掠过层层叠叠的记忆迷雾,才看到劳荣枝消失以后的逃亡生涯,她隐姓埋名,去了全国许多地方,大到二三级城市,小到湖北黄梅,仍然干着坐台小姐的营生。

到了厦门后,劳荣枝凭着多年历练的讨男人喜欢的本领及仍然艳美的容貌,很快就在厦门立足。她在酒吧卖酒,月入一万,是整个酒吧甚至那一片酒吧街中夜场工作人员中收入最高的;后来,她又搭上了当地一个有钱男人,两人做起了卖名表的生意。

劳荣枝被捕后,商场上熟识她的人们一个个后怕不已,她们用“时尚、漂亮、会化妆、会说话”等形容词描绘了一个出色女人的轮廓,毫无疑问,抛开劳荣枝的罪恶史,她其实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女人,只可惜一念成恶,永堕地狱。

江西九江与湖北黄梅仅一桥之隔,我的家乡就在黄梅,在我的印象中,九江女子多半温柔礼貌,安于平凡人生,劳荣枝可算得上一个例外、一个怪胎。

死者死矣,劳荣枝也该谢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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