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縣 讓存量違建處置不再難

本網訊“真的拆得好!以前這裡屬於城中村,街道環境髒亂差,與周圍的城市建設形成很大的反差,這次拆遷整治後,市容市貌有了極大改善,心情都舒暢多了。”過往市民向記者表露心聲。11月28日,從桃江縣整治違法建設“鐵錘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瞭解到,位於桃花江鎮近桃村的違建被全部拆除,市容市貌發生顯著變化。

今年以來,桃江縣按照《益陽市整治違法建設“鐵錘行動”方案》,摸索了一套存量違建處置的工作方法,展現了執法部門的公信力,維護了建設的正常秩序,保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宣傳先行。縣三級聯動辦及相關部門、鄉鎮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通過懸掛橫幅、張貼舉報電話、印發拆違資料、入戶交流、流動宣傳進村等方式廣泛深入地宣傳控違拆違行動,使“未經規劃審批的建築是違法建築”“違法建築搞不得”等深入人心。

作風轉變。縣城管執法局以“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作為工作要求,踐行“721”工作法,即70%的問題用服務來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來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來解決。對認定的違建情況進行張榜公示,讓當地群眾相互監督,充分保障違建戶的陳述、申辯等合法權利,把“硬性執法”轉化為“主動服務”,緩解人民群眾對違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的對抗情緒。

政策保障。桃江縣出臺政策,對2016年3月22日以前的違建,在規定時間自行拆除,根據違建物實際情況,分別給予每平方米30至150元的自拆獎勵。對家庭經濟困難的群眾通過民政途徑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用情拆違。桃江縣牢牢把握以自拆開路,助拆為主、強拆為輔的工作方針,堅持人民群眾利益為上。在依法強拆上給予群眾合法的申訴時間,在自拆上給予群眾充分的自拆時間。同時,拆違工作人員既是政策講解師,又是人民群眾服務員。遇到自拆困難的家庭,工作人員主動幫忙,讓居民損失降到最低。

自1月起至今,桃江縣共拆除違建662處60235.7平方米,拆除大型廣告牌2塊,出動人員1687餘人次、執法車輛287臺次,租用挖掘機、風炮機等專業拆除設備52臺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