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粮食没了找谁要钱?

农民粮食没了 找谁要钱?

赵喜学、张艳辉是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查日苏镇车家村人,刘振勇是和查日苏镇相邻的辽宁省康平县海洲乡葛家炉村1组的村民,他们平日都以种地为生。2013年,康平县开了一家粮食贸易公司——康平县海洲乡粮库,面向农户收购玉米,负责人为夏中岐。刘振勇、赵喜学也听说过夏中岐,知道他是收粮人。夏中岐开了公司以后主动给他们打电话收粮,自2013年下半年起刘振勇等人开始向粮库供应粮食。2015年,夏中岐注册成立沈阳市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粮食的收购、加工、储藏和销售,在收购好粮食进行烘干后销往锦州港和营口港。

刘振勇等人一直与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保持供应合作关系,送一车粮食结一次粮款给一张票,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也一直按时付款,直至2016年。

2016年上半年,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开始拖延付款,理由是粮食销售出现问题,经营亏损。到2016年年底,沈阳市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中岐称营口港和锦州港未给其结算粮款,拒绝支付刘振勇等人的粮款。2017年2月,夏中岐因无力支付欠款逃匿。

截止2017年1月,沈阳市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共欠吕红志、赵喜学、张艳辉、刘振勇、金小平、杨雪等人购粮款300余万元。

在刘振勇等人向夏中岐追要欠款过程中发现,夏中岐之前称营口港和锦州港未给其结算粮款,但根据夏中岐名下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显示,营口港和锦州港均已和其结算款项。刘振勇等人还发现夏中岐母亲名下多了一辆轿车。

因为夏中岐逃匿,为了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刘振勇等人于2017年7月向沈阳市康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指控夏中岐侵占粮款,要求逮捕夏中岐并归还粮款。

沈阳市康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夏中岐在长期经营交易过程中已经将大部分粮款结算,供其个人使用的款项均在合理范围之内。同时,夏中岐与多数被害人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在长期交易过程中已将大部分粮款结算,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因此不能认定夏中岐在收购粮食的过程中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夏中岐虽然隐瞒其经营亏损的事实,但是并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此夏中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并于2017年7月10日下达了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沈阳市康平县公安局以此为据释放了夏中岐,但被害人对此结果表示不满意。

此后刘振勇等人又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均判定夏中岐无法偿还卖粮款,虽然隐瞒其经营亏损的事实,但是并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诈骗罪,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

企查查、天眼查等企业征信机构网站显示,沈阳市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现在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被列入失信名单。

有关律师表示,夏中岐欠款不还是事实,刘振勇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对夏中岐及其公司提出诉讼。按照法律规定,沈阳市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向刘振勇等人赊收购粮食,双方即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应按照约定向其及时支付粮款。中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至今未付,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从2017年判决到现在已过去近两年,农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就这么打了水漂,这让农民兄弟欲哭无泪。律师建议刘振勇等人通过法院途径拿回自己的血汗钱,我们也希望法院能给农民兄弟一个好的结果,给他们的辛苦劳作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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