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累累!王玉林、刘涛三等19人涉黑案在临湘法院开庭审理


罪行累累!王玉林、刘涛三等19人涉黑案在临湘法院开庭审理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11月29日至12月1日,被告人王玉林、刘涛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19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等。

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玉林、刘涛三等人自2014年起,为控制长江江砂资源,逐渐形成以王玉林、刘涛三为组织者、领导者,郑庆新、刘庆洲、刘定涛、彭福春为骨干成员,吕宗军、黄刚、刘衍辉、吕斌、刘满堂为积极参加者,刘小凤、闾新国、王刚、王进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罪行累累!王玉林、刘涛三等19人涉黑案在临湘法院开庭审理

该组织通过实施非法采矿犯罪,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获得违法所得5000余万元。违法所得除用于组织成员分红外,部分用于维系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同时,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妨害公务、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其他非法采砂人员、采砂船主、沿岸群众形成一定程度的心理强制,并通过拉拢、腐蚀相关国家工作人员,为其组织违法犯罪提供便利和帮助,形成了较强影响力,控制了长江监利县白螺镇、洪湖市螺山镇沿线水域的江砂资源,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以及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临湘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并先后两次组织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确定了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庭审过程中,法庭针对该案的事实和证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和辩论。大部分被告人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悔罪。因案件重大复杂,合议庭决定休庭,择日宣判。庭审期间,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和媒体记者等近200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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