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舒蘭市關於冬季降雪、清雪作業期間機動車禁止在道路上停放的通告

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

  舒蘭市城區清雪採用機械作業和人工作業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機械作業為主,人行道以人工作業為主。為保證清雪作業順利進行,提高作業效率,對降雪、清雪期間城區機動車停放規定如下:

  一、降雪、清雪作業期間城區道路路內(含施劃停車泊位的路段)及人行道(含施劃停車泊位的人行道)夜間禁止機動車停放,白天停放需在前風擋位置放置聯繫方式,保持通訊暢通,確保按照清雪作業需要隨時移動車輛。駕駛人不在現場、無法聯繫到駕駛人或雖聯繫到駕駛人但駕駛人拒絕移動車輛影響清雪作業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拖離現場,存放到指定地點,並依法處罰。

  二、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上長期停放的機動車,遇降雪、清雪作業時,請主動駛離,對不及時駛離,又無法聯繫影響清雪作業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拖離現場並依法處罰。

  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舒蘭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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