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转学、休学、复学流程服务指南

临清市义务教育学生转学流程表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咨询预转入学校,申请学位

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打印转学证和回执

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回执到转入学校审核,盖章,转入学校在省平台上做转入申请

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回执到转入学校所属市教育局普通教育办公室审核,盖章,在省平台上做转入审核

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回执到转出学校审核,盖章,留存回执,转出学校在省平台上做转出申请

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回执到转出学校所属市教育局普通教育办公室审核,盖章,在省平台上做转出审核

注:1.转学相关材料①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②房产证或房产证明③工作调动证明

2.2017级、2018级小学班额超过45,初中班额超过50人的学校不再接收转学学生。其他年级班额超过66人,不再接收转学学生。对于超班额的学校教育局不再办理异动手续。

临清市义务教育学生休复学流程表

1、休学: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休学,需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向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学校审批,由学生监护人填写休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学籍管理员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普教办公室报审

市教育局普教办公室审核,盖章,由学校在省学籍平台上提交休学异动

市教育局普教办公室在省平台审核,完成休学异动

2、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10个月以上),持医院康复证明、休学申请表到所在学校申请复学

学校审核同意后,安排其纳入下一级学生管理,在省平台提交复学申请

学籍管理员持学生休学申请表到市教育局普教办公室审核,办理复学异动,生成新的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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