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催收高利贷,组织成员尾随执法车,宜都 “黑老大”落网


暴力催收高利贷,组织成员尾随执法车,宜都 “黑老大”落网


依托旧货交易商行,网络一批人,以高利放贷为主业,长期通过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群众。近日,曾在宜都枝城镇“称霸一方”的江某涉黑组织二审宣判,主犯江某获刑17年。


据办理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江某自幼生活在宜都市枝城镇,通过同学或朋友关系,结识了杨某、易某等人。2014年起,江某带领杨某等人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催收高利贷,在团伙中逐渐树立了威信。2015年底至2016年初起,江某以旧货交易商行为依托,网罗杨某等人,长期通过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势力迅速扩张,逐步形成以枝城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及农村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严重影响了枝城镇、王家畈镇的居民经济、生活秩序。


在江某落网后,手下曾某利用江某的影响力,纠集多人驾车开双闪灯全程尾随执法押解车辆。在送押前的体检过程中,聚集在当地医院起哄滋事,在看守所外呼喊口号,不听制止和警告,公然挑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宜都市人民法院一审查明,江某组织为维护其非法利益,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犯罪活动。自2014年以来,共实施寻衅滋事18起,敲诈勒索5起,非法拘禁5起,容留他人吸毒2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3起。对江某团伙成员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进行判决,主犯江某获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2名团伙成员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近日,宜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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