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781萬餘元,一廳官當庭翻供

本報濟南11月28日訊(記者 崔巖) 11月28日下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全省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情況。兩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共辦理監察委員會移送審查起訴案件1611件,1899人,其中省部級幹部案件6件6人,廳局級幹部案件22件23人。

據山東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鮑峰介紹,山東省檢察院先後辦理了最高檢交辦的河南省政協原副主席靳綏東受賄案、江蘇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繆瑞林受賄案、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茂才受賄案等省部級幹部職務犯罪案件,以及山東科技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任廷琦受賄案,山東省政協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原主任馬嘯受賄案,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原巡視員王光和受賄案等廳局級幹部職務犯罪案件。

發佈會上,還通報了我省檢察機關辦理的三起職務犯罪典型案件。其中包括山東科技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任廷琦受賄案。2005年3月至2017年10月,任廷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承攬工程、撥付工程款、子女升學就業或調換專業、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索取、收受有關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781萬餘元。

山東省檢察院二級巡視員徐安江介紹,本案系山東省監察委員會成立後向山東省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的第一起職務犯罪案件。審查起訴伊始,任廷琦延續了在調查階段好的認罪態度,對全案事實多次作出穩定的有罪供述。在審查起訴期限即將屆滿時,任廷琦認罪態度出現變化,對全案收受賄賂事實提出不同程度辯解。

檢察院組成多個訊問小組分赴各地同步開展對行賄人的複核工作,僅用3個工作日就順利完成對全案行賄人的複核,進一步夯實了案件證據體系。面對任廷琦的當庭翻供,公訴人通過出示證據,指出其辯解的不合常情、常理之處,並充分闡明法律政策,最終任廷琦表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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