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傳播暴恐視頻的紅線碰不得,這三個人判了

非法持有、傳播暴恐視頻的紅線碰不得,這三個人判了

網絡非法外之地,觸及法律紅線必將遭受嚴懲,近日,泰安警方偵破的兩起涉恐案件中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宣判。

01、案例一

非法持有、傳播暴恐視頻的紅線碰不得,這三個人判了

2017年12月12日,泰安警方偵查發現:多個微信群中出現傳播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視頻。經偵查,系賈某申於2017年11月在泰山區其租賃房內,使用手機將一段時長36秒長的暴力恐怖視頻通過微信發送至“齊魯某某群”。同在該群的周某勇將該暴力恐怖視頻轉發。經查,該視頻內容涉及宣揚恐怖主義、宗教極端思想,屬於暴力恐怖視頻。

2019年7月5日,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賈某申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判決周某勇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02、案例二

非法持有、傳播暴恐視頻的紅線碰不得,這三個人判了

2019年7月23日,泰安警方偵查發現:某網民向百度網盤上傳暴力恐怖視頻。經查,系張某先前在某微信群觀看並下載了六段暴力恐怖視頻,為方便日後觀看遂上傳至自己的百度網盤。該六段視頻均系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視頻。

2019年9月26日,肥城市人民法院判決張某犯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普法時間

非法持有、傳播暴恐視頻的紅線碰不得,這三個人判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規定:參與下列活動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二)製作、傳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的;

(三)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四)為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實施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活動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三規定:以製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佈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六規定:明知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警方提醒

非法持有、傳播暴恐視頻的紅線碰不得,這三個人判了

暴恐音視頻通過網絡傳播,速度快、範圍廣、方式隱蔽,對社會穩定的危害和影響極大。廣大網民切勿有意或因好奇心作祟,製作、傳播或非法持有暴恐音視頻。一經發現和查實,警方將依法打擊!

如收到此類信息,請勿轉發傳播,共同營造和諧穩定的網絡秩序。

非法持有、傳播暴恐視頻的紅線碰不得,這三個人判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