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闖紅燈、改裝拼裝……電動自行車怎麼管?

4000萬輛電動自行車怎麼管?

  你家裡有電動自行車嗎?在江蘇,近4000萬輛電動自行車行走在城市鄉間,約300多家企業年產千萬輛電動自行車佔全國的1/3。

  昨天上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在寧召開,其中一項議程就是審議《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這也是全國省級地方立法中首個事關電動自行車的立法。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石小磊

  江蘇近半交通事故中有電動自行車

  省公安廳通報的一系列數據觸目驚心:

  數據驚心

  同年,全省發生電動車火災事故500餘起,造成10人死亡、直接財產損失1500餘萬元。

  2018年,全省發生的涉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佔全年事故總數的49.95%、40.31%;

  ■街頭採訪

  超速、闖紅燈……大家最關心這些問題

  “我覺得超速是個問題,有時候車太快了,我都擔心被撞到。”“還是不能闖紅燈,不能逆行。”“車篷嗎?我覺得還好吧,我開得慢……”昨天上午,南京大雨,不少騎電動車的市民迎著瑟瑟冷風騎行在街頭。尤其是在湖北路附近,大量騎車人與汽車混行在機動車道上。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些電動自行車主和行人發現,市民對交通規則還是比較清楚的,但對於車子改裝、電瓶的回收等問題並不瞭解。

  ■電動車怎麼管?

  電動自行車登記號牌一律免費

  新改擴建道路應配套非機動車道

  電動自行車涉及千家萬戶,針對我們採訪中不少市民反映的路況等問題,新規中都提到了。

  草案對電動自行車登記、停放、充電等作了一系列便民服務和保障規定,比如,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應當依法取得電動自行車號牌,其中註冊登記不收取費用,方便群眾就近登記等。

  現在不少城市改造中,非機動車道越來越窄,甚至與機動車道混合在一起,使得行人和騎車人的出行環境越來越惡劣。為此,草案中也規定,新建、改建或者擴建城市道路,應當統籌規劃、建設非機動車道,並配套完善交通設施,保障電動自行車安全通行。

  但是,騎車人也要照顧到公共利益。在居民住宅樓的樓梯間、樓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其兩側影響通行的區域充電是禁止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制止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不得改裝、拼裝、加車篷……

  加強源頭管理明確各方責任

  對電動自行車從源頭加強管理,對生產、銷售、產品強制性認證、維修等源頭環節實施監管,是草案重要內容。

  記者注意到,新規草案中對電動車的結構進行了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裝、拼裝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不得拆除或者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限速裝置;不得在電動自行車上加裝車篷、車廂等改變外形結構影響行駛安全的裝置。並對有拼裝或者非法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的,將由市場監管部門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草案還提出,將對違法生產、銷售、違法開展強制性產品認證等違法行為納入個人、企業的徵信管理體系。

  騎車時不得遛狗、看手機

  廢舊電池別扔,要送到這些地方

  關於安全聯動管理,草案對一些過去沒有明確的問題作出了規定,比如:鼓勵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佩戴安全頭盔。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不得有逆向行駛、牽引動物、手持或者瀏覽電子設備,以及駛入步行街、城市快速路、高架路或者其他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區域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交管部門根據監控資料發現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可以扣留車輛,對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對能夠確定駕駛人的,還將依法對駕駛人予以處罰。草案還明確,“電動自行車使用滿十年”就不得上道路行駛。廢舊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不要隨意丟棄,應送交電動自行車生產者、銷售者、維修者或者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處置。

  快遞外賣企業要給員工買保險

  近年來,快遞員、外賣小哥因搶時間,發生的電動車交通事故層出不窮,出了事故理賠也困難。為此,我省立法擬規定,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等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所屬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以及用於本單位業務經營的電動自行車進行管理,組織駕駛人開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規培訓、考核,做好電動自行車維護、保養等安全檢查工作。企業還應當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電動自行車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第三者責任險等相應的保險。

  9成電動車都不合格怎麼辦?

  據省公安廳通報,目前我省在用的電動自行車90%以上不符合今年新實施的新國標。

  關於過渡期車輛管理問題,草案規定,本條例施行前上道路行駛的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已按照省、設區的市有關規定申領臨時信息牌的,可以繼續上道路行駛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但是按照設區的市的有關規定臨時信息牌有效期早於該期限的除外。

轉自: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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