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4户“钉子户”被依法强拆

近日,东明县组织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住建局、征收办、综合行政执法局、房产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农业银行东明支行等相关单位,共计出动工作人员近500余人,大型施工机械10台,各单位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外围警戒、宣传教育、司法公证、拆除实施、后勤保障等工作有序开展。

被强制拆除的四户位于县一实小旁边,由于其拒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也不履行法院裁决,既拖延了一实小校区扩建的进度,又严重影响了东明县棚户区改造进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推进东明县城区棚改工作,东明县政府依据法院行政裁定,依法组织强制执行,对东明湖片区内的四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通过依法强制拆除,维护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一实小扩建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了补偿的公平公正。

据了解,东明县于2017年7月2日决定对东明湖东片区范围内的房屋依法实施征收,作出了《东明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征收东明湖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房屋的决定》,并公告,明确了该项目征收期限为2017年7月2日至2017年7月25日。该片区共涉及被征收户近千户,截止征收期限结束,已完成了99.7%的房屋征收工作。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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