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挖三件東周青銅器 湖北隨州5人涉盜掘古墓葬罪分別被判5至11年

11月27日,湖北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檢察院微博通報,近日由該院提起公訴的賈某某等5人涉嫌盜掘古墓葬罪一案,經曾都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分別判處5人11年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8 年12 月底,被告人賈某某、王某某、張某某、殷某某及楊某某相約至隨州市共同盜掘古墓葬。2019 年1 月1 日至1月4日期間,5人多次夜間蒙面至隨州市曾都區老機電工程學校南門外樹林附近踩點。1月5 日晚,5人進入事先踩點的盜洞挖掘,在該處古墓葬盜得東周時期青銅器文物三件。

盜挖三件東周青銅器 湖北隨州5人涉盜掘古墓葬罪分別被判5至11年

經湖北省博物館鑑定,被查獲文物時代屬於東周時期,含三級文物銅戈二件、三級文物銅劍一件及一般文物銅戈一件。

經曾都區文物局證實,被盜的義地崗古墓群屬湖北省政府公佈的第三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曾都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賈某某、王某某、張某某、殷某某、楊某某以掘取古墓葬中的文物牟利為目的,在湖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義地崗古墓群文物保護區範圍內結夥共同盜掘古墓葬,並盜掘東周時期三級文物三件、一般文物一件,侵犯了國家對古墓葬的所有權和國家對文物的保護制度,其行為構成盜掘古墓葬罪。

曾都區人民法院依法以涉嫌盜掘古墓葬罪,判處被告人賈某某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4萬元;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4萬元;判處殷某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萬元;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萬元。

(北青報記者 李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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