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溫不達標想申請退費 第三方測溫已“名存實亡”?

  上週末,濟南氣溫又降至0℃以下,一些市民撥打本報問暖熱線,反映室溫不達標的問題,希望可以協調解決。記者隨後詢問市民是否考慮過申請測溫退費,在受訪市民中,超七成表示對測溫退費“不寄希望”。

  市民:

  “折騰半天退費10塊錢”

  “我家裡暖氣一直不熱,也考慮過申請測溫退費。”家住天橋區鐵道南街31號的王先生說,“工作人員說要提前打電話預約,然後約定上門時間。如果碰上工作日溫度不達標,只能請假在家等測溫,退的錢還不如誤工費,太不划算了。”

  目前濟南市測溫退費依據的文件為2010年通過的《濟南市居民住宅供熱室溫檢測及退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顯示,對室內檢測溫度在14℃-16℃(含14℃)的,退還日採暖費的50%;對室內檢測溫度在14℃以下的,退還日採暖費的100%。以100平方米的住房為例,日採暖費為22.25元,若經測溫確認室溫在14℃-16℃,將退還檢測當日及第二天共計22.25元。

  “為了每天的10塊錢,搭上大半天時間,還不一定符合條件。換誰誰受得了?”王先生表示。

  “熱企既負責退費,又負責測溫。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明顯不對等。”歷下區解放東路27號平安苑居民張先生認為,用戶明顯不如熱企專業,很多時候熱企把原因都歸結於住戶,顯失公平。

  聚焦:

  第三方測溫已“名存實亡”

  《規定》中指出,居民如果對熱企測溫的結果有異議,可以委託具備室溫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室溫檢測。但是在採訪中,許多市民表示,對於第三方檢測機構有哪些並不知情。記者通過調查發現,目前第三方測溫實際已“名存實亡”,規定落入了尷尬局面。

  2009年,濟南首次引入了第三方室溫檢測制度,並確定了兩家能夠向市民提供第三方測溫的機構,分別為省質監局計量院和濟南市質監局計量檢定所。11月26日,記者聯繫到了山東省計量研究院,業務部負責人告訴記者,自去年開始,就取消了受理第三方測溫的資質,不再接受市民的測溫申請。“這塊業務太少了,每年也沒有幾個申請測溫的,設備維護、人力成本太高了。”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室溫合格,檢測費用將由用戶承擔,用戶往往會在上百元的檢測費用與幾十元的退費間選擇“望而卻步”。記者又聯繫了另一家機構,得到的答覆與省計量院基本一致,負責人表示多年前就已經取消了此項業務的資質。

  當記者詢問兩家單位目前是否還有其他有資質的第三方測溫機構,均答覆“不太清楚”。記者通過諮詢熱企等其他途徑試圖尋找,也未有收穫。

  熱企:

  可免費安裝室溫採集器

  “我們核准一個用戶室溫是否達標,一般會先查看其管網是否堵塞、暖氣片是否改動等,並結合其周邊鄰居、小區暖氣運行情況,作出裁定。”濟南一家熱企負責人告訴記者,“舉個例子,一個小區,如果絕大部分家庭供暖正常,僅有一小部分異常,經確認,若是因為用戶自身原因造成,依據供熱條例規定,不會退費。”

  該負責人表示,往年也有很多用戶反映申請測溫退費難。熱企只能在現有規定下進行上門測溫,對於符合條件的用戶,熱企將按照標準進行退費。

  “針對市民反映的問題,我們也採取了積極措施。比如,如果用戶家中暖氣長期不熱,需要不間斷的重複測溫,我們的工作人員會上門免費安裝一個室溫採集器。它像一個插座,安裝方便,只要替換居民家中的一個牆內插座就可以。採集器可以實時採集用戶家中的溫度,通過物聯網將檢測數據上傳至熱企,這就避免了重複申請帶來的麻煩。”該負責人說,“在供暖問題上,我們熱企和用戶的目標是一致的,室溫不達標,我們會想辦法找到問題,解決問題。”

退費規定你瞭解嗎?

  1.哪些情況可以提出測溫申請?

  按面積繳納采暖費的用戶,認為室內溫度未達到規定溫度(不低於16℃),可以向供熱單位提出室溫檢測申請。

  2.如何約定測溫時間?

  供熱單位受理用戶測溫申請後,應在2小時內與用戶聯繫,並約定測溫時間。每日測溫時間為8時起至21時止(節假日不休息)。

  3.退費按照什麼規定執行?

  (一)日採暖費:採暖費總額÷120(天);

  (二)退費比例:對室內檢測溫度在14℃-16℃(含14℃)的,退還日採暖費的50%;對室內檢測溫度在14℃以下的,退還日採暖費的100%;

  (三)退費金額=日採暖費×退費比例×室溫不合格天數。

  4.哪些情況不在退費範圍?

  (一)擅自拆、改室內供熱設施影響供熱的;(二)室內裝修致使散熱器無法正常散熱的;(三)屬用戶管理的供熱設施維護不當的;(四)未按規定交納當年採暖費的;(五)室外平均溫度低於-7℃的;(六)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無法正常供熱的。

  5.不合格天數如何計算?

  由供熱單位和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室溫檢測一次不合格的,視為檢測當日及第二天室溫不合格;若用戶提出多次測溫申請,申請間隔時間應不少於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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