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苗大量上岸,上邊,死亡的原因總結:土壤的毒素殘留重,毒素釋放到水體導致蟹苗中毒和應激反應。清塘藥物如菊酯,敵百蟲等農藥清塘藥物,在清塘後要及時的解毒,防治過多的毒素被泥土吸附,殘留危害來年放苗的螃蟹,造成今年年初的大面積的苗不下塘,苗上岸,上邊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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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蟹塘常見清塘藥物
菊 酯 類:常見的有甲氰菊酯、溴氰菊酯、氯氰菊酯。休藥期500度日。
有機磷類:主要以敵百蟲為主。休藥期500度日。
茶 皂 素:茶籽粕一類。
2、清塘藥物使用後毒素是怎麼殘留的呢?
毒素是大分子物資在使用後會隨著水和土壤接觸,土壤的表面有很多的孔隙,導致土壤具有一定的吸附能力,毒素能夠被吸附在土壤中,進而保存下。
在乾塘的時候有的地方低窪,水排放不幹的地方毒素殘留比較中。
腐爛的水草,青苔等有機物也具備一定的吸附能力,能夠將毒素吸附在其表面。
毒素在土壤中的沉積,也是導致毒素殘留在土壤中的重要原因。
4、早期毒素是如何危害池塘河蟹的呢?
毒素隨著溫度的升高會在早期緩慢釋放到水體,當然這個時候毒素每天釋放的量少,但是一旦積累到足夠的量時螃蟹就開始出現問題,溫度增高是毒素加快釋放的主要因素。也會導致河蟹中毒,出現蛻殼推遲或軟殼死亡的情況。所以在使用後必須解毒,尤其在放苗前,並且做到多次解毒。
蟹塘早期毒素呈現一定的規律:“土壤中毒素緩慢釋放,溫度越高釋放越快,毒素會隨時間增加而積累”。我們只有掌握其規律科學的採用解毒方案,經過多年的市場實踐總結出一套寶貴的方案:在放苗前後各使用兩次“弧克”,其強氧化性使有害物質、毒素等分解,後面隔10-15天用一次“超濃有機酸”。及在初次進水後第2天用“超濃有機酸”,放苗前2-3天解毒;放苗後第3天解毒,放苗後第10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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