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2日發佈消息,擬明確教師懲戒權,你怎麼看?

悟空談教育


套用一句經典名句“我現在邁出的是一小步,但在人類歷史上卻是一大步”

其實教育懲戒權在很久很久以前是很平常的事情

其實也不是很久以前,也就十幾年前吧

那時候老師懲戒學生,都是人們能理解接受的事情

那時候的家長跟老師是這樣說的“孩子要是不聽話,你就打”

如果學生在學校犯錯被老師懲罰了,回家告訴家長以後…基本上很多孩子都會再經受一次“混合雙打”,“棒子燉肉”也是以前經常能聽到的一個詞

但隨著所謂的“教育磚家”、”心理磚家”的出現,一個個新鮮的詞、新鮮的教育理念的出現

老師的懲戒權就被剝奪了

再伴隨著一些家長因為一些教育問題,經常去找媒體幫忙…老師就連正常的管理學生都不敢了

因為只要在學校出現了問題,就是老師的責任,這個觀點很流行

《自貢初三女生17樓墜亡 學校發情況說明:當天因考試夾帶被老師教育,父母在場表示認同》這不就是被教師批評了、請了家長嗎?目前沒有後續報道…不知道學生家長會不會找學校索賠,但新聞的評論中還是有指責教師的…

《懲戒規則》只是規則,更重要的是媒體要站在公正的位置報道學校裡面發生的事,教育主管部門要給老師撐腰

現在有些媒體…不知道怎麼說

為了流量…根本沒有一個道德的立場

一看到新聞有可能成為熱點,就直接報道

嗯…然後…不想說了

老師批評學生,嗯…老師的錯

學生假期溺水,嗯…老師的錯

記得應該是去年有個特別火的新聞

老師為什麼要道歉?因為只要告到教育局…結果可想而知

還記得另外一個新聞嗎《五蓮縣教育局撤銷對楊守梅老師追加處理決定》

如果不是有央視的報道…會撤銷處理嗎?

“2019年7月2日,五蓮縣教育和體育局對楊守梅體罰學生一事做出了追加處理:扣發楊守梅老師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責成五蓮二中新學年不再與楊守梅簽訂聘用合同,將楊守梅老師五蓮縣信用信息評價系統“黑名單”。”


阿阿阿杰


看到這則新聞後,我的內心是五味雜陳。回想自己的經歷,當學生12年,當家長13年,當老師24年,一條新聞引發我眾多的回憶和反思。

感恩我求學路上的老師。

雖然我親眼目睹她對同學的懲戒。她對一個惡意傷人的同學,打了一個耳光。老師當時的威嚴,成就了一個優秀的班級,讓我一個文靜柔弱的女孩能有個安靜讀書的環境,考出了理想的成績。

感謝培養我孩子的老師。

即便遇到了個別家長的刁難,他們仍用細緻入微的工作態度,堅持完成了漫長的六年教育教學工作週期,使得我的孩子能在比較穩定的秩序裡完成小學學業,步入初中。

感慨我自己的老師職業。

20多年的班主任生涯,無數好評和榮譽完全是事無鉅細反覆斟酌、舍小我為班級、勞心勞力換來的。每屆學生中都會遇到特殊個體,但是在莫名其妙的外界壓力和上級多個“十不準”的束縛下,我不敢罰站、不敢重語,只能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耗盡心力,只求每個孩子平安回家,順利畢業。

教育家馬卡連柯曾說:“適當的懲戒不僅是老師的權利,更是老師的義務,不瞭解懲戒,老師就放棄了一部分自己應盡的職責。”

請相信老師,絕不會為了懲戒而懲戒,因為,他們是除了父母之外,最愛孩子的人。

🍁我是賞楓亭🍁,一位在小學語文的天地裡耕耘了20多年的園丁。有緣與你相遇,不妨點擊關注,我們一起分享教育工作的快樂。

賞楓亭


持續發酵了若干年的懲戒權終於迎來了好消息,這不得不說是一個良好的信號!

校有校規,對於違反紀律的學生,給予適當的懲戒是必要的。

我任教近三十年,記得從兩千年起,在極度強調安全的情況下,在師德師風的高壓下,老師變得越來越膽小了。很多老師“不是打怕,而是嚇怕”。看著運氣不好的老師因太負責,教育學生過激而被家長纏鬥,要麼傷財,要麼挨批,於是就採取“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消極的教育方式。

我曾經有個同事,年紀比我稍長些,所謂看破“紅塵”。進教室我講我的,學生做學生的,師生“一團和氣”,各自安好,各種考試,從不苛求成績。其結果可想而知,家長反應多次,要求嚴格些,但這個老師還是我行我素,最後還高升了。這就是現實,無奈的現實!

現在又把懲戒權放給了老師,老師已經有些“麻木”了,真不知道該怎麼用,還敢不敢用!

其實我是提倡對違紀學生加以懲戒的,但我不贊成對學生進行“語言傷害”,因為我認為這比“皮肉之傷”還要傷人!


南軒松1971


如果能把懲戒權還給老師,明確口頭批評;賠禮道歉;讓孩子做口頭或書面的檢查;一定時間的罰站等等都屬合理範疇,相信許多老師都是贊成的。作為家長我也認為這很有必要。

我所在的城市,這一兩年就有數起學生自殺的事故。起因五花八門兒,但就成年人的眼光來看,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兒。

有一個是初二女生看手機小說,被老師訓讓叫家長家長並沒來,中午出校門爬到附近居民樓跳下;有一個是初中男生,被老師讓寫書面檢查跳樓……

學生出事的越來越多,動不動就出走自殺。一出事兒家長必定把學校鬧得天翻地覆,老師也就成了罪魁禍首和出氣筒。

這也嚇得老師們戰戰兢兢,許多老師都成了驚弓之鳥。甚至有的學校校領導開會時明確表示,不求老師出成績,只要別出事故。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可是讓寫個檢查都能自殺,真的不能管了呀!可如果學生在學校,老師不敢管教的話,後果是什麼樣的可想而知吧!學生在學校每天呆那麼長時間,老師得過且過,學生無法無天。作為一個學生家長能不憂心忡忡嗎?

希望教育部明確了教育懲戒權後,學校和老師能消除顧慮,學校能迴歸教育,變回教書育人的地方!


我家有女


編者按:教育孩子像“養狗”一樣,小的時候不給他立規矩,長大會咬人。



去年,我家中華田園犬生下了一批剛好兩隻的小狗,顏色、大小、性別、性格等都很相似。朋友小李和小黃來我家各要一隻回家養。因為都是朋友,我以每隻50塊的價格賣給了他們。



他們拿回家後都是很精心的照顧,也很喜歡它們,看不出他們在狗糧餵食方面都什麼區別,多數時候都是給小狗吃剩下的剩飯剩菜,也有魚肉等等。唯一不同的是,小李家的狗看見有客人來時,狗就出來大吼大叫,還想咬人,小李看到這樣子就立刻出來收拾它,不給他亂吼人。



小黃家的小狗也是如此,不過小黃從來不訓斥制止他養的狗亂吼人,還表揚它的狗會看家,並以此為榮。



久而久之,小李家的狗越來越聽話溫馴,很討人喜歡,客人來都喜歡去跟它玩,而且客人都一致稱讚說小李養了一隻好狗。而小黃家的狗則天天在門口狂吠,動不動就呲牙咧嘴想咬人,村裡人都沒人敢去他家了。……



即使這樣,村裡還是有一位小孩在上學回來的時候在小黃家玩耍沒注意到狗就被咬了,小黃因此而被賠了幾千塊錢。村裡人都很生氣,一致認為小黃養了一隻惡犬,應該馬上殺掉吃狗肉。

看到如此,我實在想不通,為什麼兩隻就像是雙胞胎一樣的小狗,為什麼一年之後會有那麼大的變化呢?也許是“家教”不同吧!確實啊!小狗小的時候咬人,主人不去制止它,反而表揚它的行為,長大了一定會變成一一隻惡犬。


孖無悔觀教育


11月22日,教育部發布了關於《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徵求意見稿從適用範圍、概念界定、職責要求、實施原則、懲戒方式、強制措施等方面對教師實施懲戒作了詳細的規則,其中最引人關注的莫過於“懲戒方式”,共分為三種方式:

一般懲戒:

1.點名批評;

2.責令賠禮道歉、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

3.適當增加運動要求;

4.不超過一節課堂教學時間的教室內站立或者面壁反省;

5.暫扣學生用以違反紀律、擾亂秩序或者違規攜帶的物品;

6.課後留校教導;

7.學校校規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

較重懲戒 :

1.暫停或者限制學生參加課程表以外的遊覽、社會實踐以及其他外出集體活動;

2.承擔校內公共服務任務;

3.由學校學生德育工作負責人予以訓導;

4.在學校設置的專門教育場所隔離反省或者接受專門的校規校紀、行為規則教育;

5.要求家長到校陪讀;

6.學校校規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

嚴重懲戒 :

1.給予不超過一週的停課或者停學,要求家長帶回配合開展教育;

2.由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予以訓誡;

3.安排專門的教育場所,由專業人員進行輔導、矯治;

4.改變教育環境或者限期轉學;

5.學校校規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

對高中階段學生,可以給予勒令退學或者開除學籍的紀律處分。

學生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嚴重不良行為或者因違法犯罪行為但不適於行政、刑事處罰的學生,可將其轉入專門學校教育矯治。

結束語:

《辭海》將懲戒定義為:“懲治過錯,警戒將來”。懲戒是教育的必要手段,是糾正、矯治學生錯誤行為的必要方式,這是得到全球公認的教育理念。

制定《教育懲戒規則》,是人權主張的進步,是教育規範的需要,但這也是教育的無奈選擇。當家長與教師之間失去基本信任,當教育矛盾難以調和,當行業規範需要監督時,其挾裹的除了進步,還有陣痛。

希望此次意見徵求,能儘量體現多方意願,照顧多方需求,經過充分討論和論證後早日出臺,為教師的執教,為學生的維權提供政策依據。

關注豆爸侃教育”——做教育人,解教育規,說教育事!

豆爸侃教育


教師期盼已久的“教育懲戒規則”終於迎來了徵求意見稿,這對於學生管理,是很大的利好。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有了這些規矩,家長和老師都知道了這些規矩,就會共同要求學生遵守這些規矩,違反了,就要說到懲戒。這樣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

徵求意見稿跟我一直以來的意見基本吻合,大家可以翻看我的一些文章,不下於十次討論這個問題,觀點一直沒有變化。

這次教育部的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將懲戒分為三個等級,第一級是一般懲戒,措施有點名批評、責令賠禮道歉書面檢討、罰站、留校教導等。第二級是較重懲戒,措施包括暫停或限制參加活動、承擔校內公共服務、隔離反省、要求家長陪讀等。第三級是嚴重懲戒,措施包括停課、專門場所訓導、限期轉學等。

懲戒的措施比較齊全,但也有沒有到位的。比如在教師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這個不具有操作性,必須要明確教師可以採取哪些措施制止。這個時候,學生對教師或者其他學生,都具有很大的危險性,怎麼制止,應該給出教師明確的權限,否則教師無法制止。

還有,在嚴重懲戒的措施裡有一項是“限期轉學”,這條措施不當。達到需要嚴重懲戒的學生,限期轉學能轉到哪裡去?沒有學校會收下這樣的學生。教育部作為全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給出這樣的措施是不當的。

對於學校懲戒後還是屢教不改,學校已經沒有辦法管理的學生,應該送工讀學校,而不是限期轉學。轉到別的學校,繼續危害其他學校,並沒有達到教育的目的,轉學不是懲戒措施的一種。

以上算是對徵求意見稿提出的意見,希望教育部在定稿時予以考慮。


當代師說


我是老師,儘管這樣的消息對老師是有利的,但在具體的教學中,說實話,我還是儘量不採取任何懲戒。

第一:家長教育觀念的轉變不會那麼快。

現在的家長,絕大多數是不希望老師對孩子有任何懲戒的。

很多家長找老師說情,不是為了讓老師嚴格要求孩子,而是希望老師對孩子要求低點,沒想到吧。

我班一個家長,前幾天私信我,寫了很長,關於自己如何教育孩子,孩子如何努力,等等,說了好多。最後來了一句,老師,他這周作業沒寫完,和大人鬧脾氣呢,你別批評他,回頭我讓他補上。

這樣的家長几乎每年都會遇到,用各種原因為孩子開脫,只是希望老師不要批評孩子。

很多家長都是這樣的教育觀念,如果你是老師,你敢懲戒孩子嗎?反正我不敢。

第二:領導和教育主管部門不為老師們撐腰,老師怎麼敢?

去年一個孩子,因為孩子老完不成作業,老師批評語氣重了點,孩子回家大哭大鬧,最後家長告老師侮辱體罰他家孩子,非讓老師道歉。後來,老師的一個親戚是縣裡是一個領導,事情才壓下去。但最後,孩子還是轉班了。

校領導還在大會上批評老師工作不注意方式方法,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這個老師也有後臺,如果是一般老師,估計又該給家長道歉了,還得被處分,何苦呢?

第三:懲戒權這個度真不好把握呀。

比如罰站,算是最輕的懲戒了吧。但孩子如果因為站立時間長不舒服暈倒了,老師有責任嗎?

比如罰孩子跑步,也算比較輕的懲戒吧。如果孩子在跑步過程有出現意外,老師有責任嗎?

比如罰孩子寫作業,如果孩子心理不願意,一下子想不開,跳樓老師有責任嗎?

比如孩子犯錯誤了,老師批評了,孩子當時不吭聲,但過後抑鬱自殺老師有責任嗎?

這個度,怎麼把握?誰能掌握的那麼好?如果孩子真出事,怎麼辦?

總之,現在的老師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不是老師們不管,實在是不敢亂用呀。

現在媒體這麼發達,只要被報道,老師的職業生涯基本就結束了。為了保住飯碗,大部分老師是不會鋌而走險的。

我是老師,反正我儘量不用。盡我最大能力教書吧!

如果你是老師,你會用嗎?不妨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人生如夢LLH


細則出來了,看起來老師的管教方法是有了,但是到了具體實施的時候恐怕也沒有那麼好操作,下面具體分析一下各條細則吧。

第一條,老師可以點名批評

關於這一條應該有個大致的說明吧,老師可以點名批評,那也得學生接受的了啊,現在的孩子有多脆弱。沒有經過太多挫折教育的孩子如何面對老師的點名批評,有多少孩子被點名了走了極端,如果學生反應強烈,接下來老師該怎麼辦,這是一個值得探究的問題。

第二條,責令口頭道歉或者書面檢討

這條細則其實可有可無,如果一個學生犯錯了,老師讓學生道歉,或者寫書面檢討真的會有效果嗎?這個問題的初衷恐怕是要學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對已經發生的錯誤進行檢討反思,責令口頭道歉個書面檢討有些太過形式化了,如果真的做了,有多少學生是違心的,能夠真的起到教育意義嗎?

小的時候我們也寫過檢討,還被逼著念過檢討,可是有幾個孩子真正從檢討裡感受到應該悔過自新,每次在班級上的檢討基本上都是一次尊嚴的洗禮和其他學生的嘲笑。

第三,適當增加運動要求,適當罰站或者面壁

目前覺得這一條是相對比較有用的,如果孩子不聽話,可以採取非體罰的方式適當懲罰。首先家長不要總把罰站和罰跑等情況看做體罰,這樣的看法實際上有些不對。如果不給老師這樣的權利恐怕你的孩子還真的不好管。而且有明確說明,罰站或者面壁不能超過一節課,這樣罰不壞孩子。關於適當運動筆者覺得作為老師還是少用為妙,現在的孩子身體不如從前,很難掌握尺度,罰站就夠了。

第四,暫扣學生違反紀律物品,留校教導

這一點也是必須要實施的。現在的孩子已經被電子產品侵害的非常嚴重,為什麼很多人認為現在的孩子學習不如以前,就是因為誘惑太多,所以老師收學生違反紀律物品,留校教導是完全沒有毛病的。家長也不能太放縱,儘量別給孩子買手機,學習就是學習,別整沒用的。

總結

這只是單方面的提出,家長首先得認可,家長如果有異議恐怕政策也落實不到位。教育本來就應該是共贏的,同一個目標,同一個夢想,奈何中間卻穿插了太多的糾葛。要想家長放心,老師也得做到位,師德是第一位,只要老師有德,其實怎麼罰家長也能心甘情願,最怕的就是走極端。


憲平說教育


作為一個一線非班主任的老師,我的經驗是:這些懲戒方式可能對自尊心強的好孩子有效,對熊孩子根本沒用。

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可當場進行教育懲戒的方式包括:①點名批評;②責令賠禮道歉、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③適當增加運動要求;④不超過一節課堂教學時間的教室內站立或面壁反省;⑤暫扣學生用以違反紀律、擾亂秩序或違規攜帶的物品;⑥課後留校教導;⑦學校校規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

發生在我身上的真實故事:

一個男孩穿了一雙白鞋,上課的時候拿著小白神器,把一隻腳放到凳子上,若無其事的擦鞋,我走到他的身邊,他一點收斂的意思都沒有,我命令他把腳放在地上,然後沒收了他的小白神器,這個男孩兒瞪我一眼。

當時我就氣不打一處來,正巧那天他們班主任不在,我又說了他幾句。當然礙於身高和力量上的對比,他有沒有進一步的其他動作。

我接著講課,他又在桌堂裡掏出了一袋兒薯片兒。配合著學校訂的牛奶,一口薯片,一口牛奶的,美滋滋的吃了起來,我再次下來沒收,他反唇相譏,這牛奶不是學校讓訂的嗎?

我給他指了指,班級後牆上的校規,上課不準去吃東西,喝水,說話打鬧。直接勒令他到班級後面去站著,結果他像英雄一樣大搖大擺的走了過去。

到了後面也不老實,和後面的幾個同學眉來眼去。在後面經常走動,一會兒到這個人身後,一會兒到那個人身後,一會兒笑一下一會兒趴在窗臺上看一看。

最後我真的怒了,我認為這樣的學生絕對不能對他手下留情,我拿著一把軟尺就走了下去,這是班裡的一個女生好心地提醒我,“老師他就那樣,你別生氣,他在哪個老師的課上都這樣,沒人管他,除了班主任”

說完班級裡一陣鬨堂大笑、、、、

通過這個例子我想說:這些懲戒措施既沒有創新,又沒有實際震懾力,只是我們老師在普通教學生活當中去管理秩序最常規的手段。

學生們都特別聰明,他們知道9年義務教育是不允許開除他們的,所以很多學生根本不害怕老師。

更有一些學生他巴不得的學校開除他,他每天都在挑戰老師的底線,就是因為他已經對學習徹底死心。

我在教學中這些方法每天都用,但是取得的效果並不是很理想。這些懲戒方式,想要達到應有的效果,必須在班主任老師配合的基礎上,一般的客人老師實施這些行為,對很多調皮的熊孩子根本沒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