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載滿學生的客車與小車瘋狂別車,司機被罰100元

日前,桂林兩司機在國道上開“鬥氣車”,險些造成交通事故。事後,交警分別對兩司機進行了批評和處罰。

11月14日8時55分許,桂林市興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一名司機報警稱,他駕駛小型汽車從桂林往興安方向行駛,行駛至溶江路段時,被一輛大巴頻頻別車,十分危險。瞭解情況後,接警民警通過電話引導報警司機安全行車,並通知路面執勤民警進行攔截。9時05分許,民警在西環路口成功將兩車攔截。

桂林一载满学生的客车与小车疯狂别车,司机被罚100元

民警將涉事雙方駕駛員帶至大隊進行詢問。原來,小車駕駛員駕車行駛至國道G322線靈川三街路段時欲加速超車。此時,在右前方行駛的大型普通客車突然變道,強行駛入至小車行駛車道。這一危險行為讓小車立即採取了制動措施。“當時差點就撞上去了……”小車駕駛員說。隨後小車駕駛員不服氣,從大型普通客車右側超車,趁機別車。

據大型普通客車駕駛員潘某稱,為了避讓小車司機那一下別車他趕緊急剎車,自己和車上乘客都嚇了一大跳,心中的火一下就冒起來了。之後,大型普通客車選擇同樣的方式超車,超車成功後左右搖擺頻繁別車,開起了“鬥氣車”。

辦案民警分別調取小車及大型普通客車記錄儀發現,事件起因是大型普通客車隨意變道,之後大型普通客車又與小車“鬥氣”多次別車。客車車上坐滿了乘客,稍有不慎就會引發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在查明事情經過後,辦案民警對大型普通客車駕駛員潘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告知潘某,駕車行駛時“鬥氣”,不只是對法律法規的漠視,更是對他人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漠視,一旦引發交通事故,則悔之晚矣。根據相關規定,民警對大型普通客車駕駛員潘某作出罰款1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此外,民警也告誡小車駕駛員,駕車時要保持情緒穩定,文明行車,行車過程中有任何情況可以及時報警,切勿衝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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