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欲离港却被拒,民族败类注定会被钉在耻辱柱上

据香港文汇网11月18日报道,涉嫌于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并在夏悫道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被控三罪的“港独”分子黄之锋,19日申请更改保释条件被香港高等法院拒绝。黄之锋向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以让他到外国演讲及领奖, 法官杜丽冰指出,虽然申请人获邀请,但香港现时局势已获国际传媒广泛报道,奖项也可再颁。如于此时批准黄之锋出境,相信黄之锋有潜逃风险并有可能不回港,故拒绝黄之锋更改保释条件。

黄之锋欲离港却被拒,民族败类注定会被钉在耻辱柱上

黄之锋的前科可谓是劣迹斑斑,在第一次被法院限制其保释外出时,他却违法前往德国,美国,寻求所谓的“国际支援”。如次频繁的前往域外进行政治游说,寻求求第三方势力的支持,很难让人相信香港这场闹剧的背后没有暗中黑手在操纵,据央视新闻报道,早在黄之锋第一次参与“占中”非法集会时,他就曾接受过美国160万的的活动经费。不仅如此,其参加的培训营,后被美国国防部亲口承认资助了几百万美金,透过外部势力的培训教育,黄之锋开始登上了乱港的舞台,在西方一些别有用心的政客包装下他成为了所谓的“民主”“自由”的斗士,登上了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而2011年的他,还只是一个汉字都写不全,升学考试只得19分的学生。

黄之锋欲离港却被拒,民族败类注定会被钉在耻辱柱上

更令人疑惑的是,为何一个“港独”头号分子,在鼓动了如此多的的乱象之后,得不到法律的惩罚而是保释了事呢?这不得不提到这些案情的关键点,香港法院,10月6日一位的士司机途径深水埗时遭到暴徒疯狂围殴,受伤严重送院治疗,并一度传出病危。警方事后拘捕两名涉案者,两人被控以“参与暴动”、“伤人”等3项控罪。香港法院经过审理裁决两人可保释候审,其间不可离境及须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而这还不是单独个例,近几个月,香港警方抓获多名参与“暴乱”的极端分子,大多数都被法院裁定取保候审,网友表示,“这简直是警察抓,法院放”。

黄之锋欲离港却被拒,民族败类注定会被钉在耻辱柱上

香港法院一直以来都以“独立”“公正自居”,但为何在这个问题上屡次失职呢?这并不是巧合,资料显示,香港终审法院22位法官, 仅有两人为中国香港籍, 其余全部为外籍或者双重国籍。而这些国际大法官所塑造的“独立”却成了乱港分子有恃无恐的工具,黄之锋等人一直呼吁要重塑香港的“法治”,但他们却一次又一次伤害香港的法治,破坏社会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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