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18-2号收储地块、柯城区华墅乡2018-1号地块、柯城区石室乡2019-1号地块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柯区让(2019)21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9时30分整、柯区让(2019)22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10时整、柯区让(2019)23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10时30分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据悉,3宗地块总出让面积9360㎡,总起始价988万元。
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柯区让(2019)21号地块
柯区让(2019)21号地块建成后,竞得人须无偿移交800平方米(地上北侧1-4层,层均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给衢化街道孔家村,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无偿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缴纳),具体事宜由衢化街道负责协商确定。
2.柯区让(2019)22号地块
柯城区华墅乡2018-1号地块区位图
柯城区华墅乡2018-1号地块现场图
(1)柯区让(2019)22号地块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
(2)柯区让(2019)22号地块用于精品民宿开发,按照《衢州市柯城区民宿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柯民宿〔2016〕1号)达到柯城区“三星级”民宿标准。
(3)柯区让(2019)22号地块项目前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费用179.8080万元,竞得后由竞得人支付给华墅乡人民政府,并以支付凭证作为签订出让合同的依据。
(4)柯区让(2019)22号地块竞得人应做好项目施工及后期使用中的地质灾害防护措施。
3.柯区让(2019)23号地块
柯城区石室乡2019-1号地块区位图
柯城区石室乡2019-1号地块现场图
(1)柯区让(2019)23号地块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
(2)柯区让(2019)23号地块内须建设一栋
文化展示馆,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700平方米,文化展示馆建成后免费向公众开放。(3)柯区让(2019)23号地块外围配套道路由竞得人自行建设。
4.柯区让(2019)22号地块买受人应按照《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开发建设。柯区让(2019)23号地块买受人应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开发建设。
来源: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閱讀更多 衢州房產超市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