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區3宗商務金融、旅館、文化設施用地將於12月10日拍賣

  經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柯城分局決定通過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以拍賣方式出讓柯城區土地儲備中心2018-2號收儲地塊、柯城區華墅鄉2018-1號地塊、柯城區石室鄉2019-1號地塊3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柯區讓(2019)21號地塊拍賣起始時間為2019年12月10日9時30分整、柯區讓(2019)22號地塊拍賣起始時間為2019年12月10日10時整、柯區讓(2019)23號地塊拍賣起始時間為2019年12月10日10時30分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時間為準)。

  據悉,3宗地塊總出讓面積9360㎡,總起始價988萬元。

柯城區3宗商務金融、旅館、文化設施用地將於12月10日拍賣

  拍賣地塊主要要求如下:

  1.柯區讓(2019)21號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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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化路東側地塊區位圖



柯城區3宗商務金融、旅館、文化設施用地將於12月10日拍賣

衢化路東側現場圖

  柯區讓(2019)21號地塊建成後,競得人須無償移交800平方米(地上北側1-4層,層均建築面積200平方米)給衢化街道孔家村,並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無償移交過程中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競得人繳納),具體事宜由衢化街道負責協商確定。

  2.柯區讓(2019)22號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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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區華墅鄉2018-1號地塊區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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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區華墅鄉2018-1號地塊現場圖

  (1)柯區讓(2019)22號地塊須整體自持,不得分割轉讓,不得分割辦理不動產權證。

  (2)柯區讓(2019)22號地塊用於精品民宿開發,按照《衢州市柯城區民宿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柯民宿〔2016〕1號)達到柯城區“三星級”民宿標準。

  (3)柯區讓(2019)22號地塊項目前期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費用179.8080萬元,競得後由競得人支付給華墅鄉人民政府,並以支付憑證作為簽訂出讓合同的依據。

  (4)柯區讓(2019)22號地塊競得人應做好項目施工及後期使用中的地質災害防護措施。

  3.柯區讓(2019)23號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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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區石室鄉2019-1號地塊區位圖

柯城區3宗商務金融、旅館、文化設施用地將於12月10日拍賣


柯城區石室鄉2019-1號地塊現場圖

  (1)柯區讓(2019)23號地塊須整體自持,不得分割轉讓,不得分割辦理不動產權證。

  (2)柯區讓(2019)23號地塊內須建設一棟

文化展示館,地上建築面積不少於5700平方米,文化展示館建成後免費向公眾開放

  (3)柯區讓(2019)23號地塊外圍配套道路由競得人自行建設。

  4.柯區讓(2019)22號地塊買受人應按照《浙江省綠色建築條例》的有關要求,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的技術要求開發建設。柯區讓(2019)23號地塊買受人應按照《綠色建築評價標準GB/T50378-2019》、《浙江省綠色建築條例》的有關要求,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的技術要求開發建設。

  來源:衢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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