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信息孤島”!昆明為大數據立法 讓數據“開放”有法可依

“最遲明年2月,昆明市公共數據開放平臺即將上線。”11月21日,昆明市大數據局數字經濟發展處處長張濤告訴記者,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他們加快了對昆明市數字經濟及大數據發展立法工作,先學先試,在全省率先出臺了《昆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改變了昆明市數據資源開放共享“無據可依”的歷史,這將大大促進昆明市公共數據開放進程,從而打破數據系統“信息孤島”和“數據煙囪”現象。

完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制度建設

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昆明市電信業務總量增長68%。1-8月,昆明市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營業收入增長13.8%。張濤表示,這表明昆明市數字經濟業態增長明顯,未來數字經濟發展潛力巨大。

公共數據的開放利用,將成為促進數字經濟發展、保障社會民生的重要推動力,也是推進政務公開、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內在要求。對昆明市而言,推動公共數據高質量開放,事關產業轉型升級、優化營商環境和建設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等重點和發展大局。

針對當前昆明市數字經濟及大數據發展工作缺乏制度保障,企業在大數據開發利用過程中權益得不到合法保障等問題。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出臺了《昆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於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範了政府內部數據資源的權屬、共享開放等內容,解決政府內部數據共享管理制度缺位、不敢共享、不願共享、不會共享等問題,進一步,明確政府各部門間數據共享的範圍邊界和使用方式,為下一步制定大數據條例奠定了基礎。

“為了避免相關部門出現不願共享數據現象,《辦法》還明確了監督管理機制,凡不符合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要求的,將不予審批建設項目,不予安排運行維護經費。”張濤說。

打破 “信息孤島”和“數據煙囪”現象

與此同時,昆明市正著手製定《昆明市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條例》,目前已完成立法前期調研工作,將爭取在2020年列入立法計劃。

《條例》將通過明確昆明市大數據資源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等權屬問題,建立完善昆明大數據資源開放共享的管理制度及配套保障機制,將改變昆明市數據資源開放共享“無據可依”的歷史,從而打破數據系統“信息孤島”和“數據煙囪”現象,發揮大數據促進經濟發展、服務改善民生、完善社會治理的作用,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構建數字經濟和智慧城市的特殊功能。

據介紹,大數據發展應用條例具體內容將涉及政務數據、社會數據、開發應用、保障措施、數據安全、法律責任等,緊緊圍繞昆明市數字經濟發展及大數據發展應用的迫切需求和發展趨勢,堅持統籌規劃、創新引領,依法管理、促進發展,共享開放、深化應用,繁榮業態、保障安全的原則,發揮大數據在商用、民用、政用方面的價值和作用,旨在構建大數據發展應用新格局,加快培育數據驅動、人機協同、跨界融合、共創分享的智能經濟形態。

這對於昆明數字經濟發展,催生昆明經濟發展新動能、改善區域營商環境、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提升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義。

雲南網記者 張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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