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2022年建成10億畝高標準農田 保障1萬億斤以上糧食產能

  中新經緯客戶端11月21日電 為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

到2020年,全國建成8億畝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節水高效、穩產高產、生態友好的高標準農田;到2022年,建成10億畝高標準農田,以此穩定保障1萬億斤以上糧食產能;到2035年,通過持續改造提升,全國高標準農田保有量進一步提高,不斷夯實國家糧食安全保障基礎。

國辦:2022年建成10億畝高標準農田 保障1萬億斤以上糧食產能

  意見提出,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專項清查,全面摸清各地高標準農田數量、質量、分佈和利用狀況。結合國土空間、水資源利用等相關規劃,修編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形成國家、省、市、縣四級農田建設規劃體系,找準潛力區域,明確目標任務和建設佈局,確定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和時序安排。

  意見提出,加快修訂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研究制定分區域、分類型的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及定額,健全耕地質量監測評價標準,構建農田建設標準體系。及時分解落實高標準農田年度建設任務,同步發展高效節水灌溉。統籌整合各渠道農田建設資金,提升資金使用效益。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農田建設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各地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將農田建設作為重點事項,根據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標準和成本變化,合理保障財政資金投入。加大土地出讓收入對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支持力度。各地要按規定及時落實地方支出責任,省級財政應承擔地方財政投入的主要支出責任。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國家確定的投資標準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地方財政投入,提高項目投資標準。

  意見提出,發揮政府投入引導和撬動作用,採取投資補助、以獎代補、財政貼息等多種方式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鼓勵地方政府有序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在嚴格規範政府債務管理的同時,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結合職能定位和業務範圍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引導商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

  意見提出,完善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使用機制。優化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和新增產能的核定流程、核定辦法。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指標經核定後,及時納入補充耕地指標庫,在滿足本區域耕地佔補平衡需求的情況下,可用於跨區域耕地佔補平衡調劑。加強新增耕地指標跨區域調劑統籌和收益調節分配,拓展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投入渠道。土地指標跨省域調劑收益要按規定用於增加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各地要將省域內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優先用於農田建設再投入和債券償還、貼息等。(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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