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非法销售2800瓶液化气,栽了!

2019年9月5日,蕉岭县局经侦大队与蕉城派出所民警在统一清查行动时发现,蕉城镇陂角村的一个土房子里存放了177罐满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这些锈迹斑斑的钢瓶犹如一颗颗“定时炸弹”,严重威胁着附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究竟是何人所为?

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该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开展调查取证。专案组民警通过深入走访周围群众,调取周边监控视频,最终将目标锁定为住在蕉城镇东山村的郭某秋,并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秋以营利为目的,于2018月7月至2019年9月期间,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违反国家燃气经营管理规定,非法从事瓶装液化气经营销售,扰乱市场秩序。期间,郭某秋多次将从梅县区松源镇、揭阳市等地批发购进的瓶装液化气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给客户,共销售瓶装液化气2800多瓶,总销售额为人民币25万多元,共获利人民币3万6千多元。

郭某丘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10月22日,经蕉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蕉岭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郭某秋执行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蕉岭:非法销售2800瓶液化气,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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