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著协网络维权第一案终落槌

北京高院驳回知网再审申请

文著协网络维权第一案终落槌

发布时间:2019-11-21 13:03 星期四

法制网讯 记者张红兵 历时两年多,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知网”)案,终于落槌。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知网的再审申请。

著名作家汪曾祺系文著协会员,文著协作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汪曾祺先生继承人授权,有权对汪曾祺先生所有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事宜,进行集体授权管理和维权诉讼。两年前,文著协发现知网未经授权,通过电子化复制,将刊载有汪曾祺先生创作的《受戒》作品的九个杂志内容在知网公司经营的中国知网及全球学术快报手机客户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平台上向公众提供,并通过付费下载的方式获取收益,侵犯了《受戒》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此,文著协将知网诉至法院。经北京海淀法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两级法院审理,法院认定,知网的行为构成侵权,进而判决知网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但知网在履行判决书的义务后,仍不服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在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中,北京高院曾组织双方高管进行调解,但终因双方认识分歧无法弥合,调解失败。针对知网提出的知网二公司是否构成共同侵权、知网是否应当承担停止使用的法律责任、是否应当追加涉案杂志作为被告、在网站与客户端传播作品是否为一次传播行为、赔偿额是否恰当等争议焦点问题,北京高院进行了充分说理阐述,最后认定知网申请再审的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进而驳回了知网的再审申请。

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表示,文著协对北京高院的再审裁定书表示高度认同,该裁定书对于规范网络环境下文字作品的合法传播与交易模式、保障著作权人权益的实现、有效打击知识资源共享平台嚣张的侵权气焰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张洪波希望,网络知识资源服务平台应以本案为教训,与文著协一道,发挥文著协作为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拥有丰富的作家资源和协调能力的优势,共商作品授权解决机制,让著作权人的权益得以充分实现,也让作品在网络环境下合法有序传播,构建健康的网络版权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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