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道經營、亂停亂放現象不復存在,城區道路整得熨帖多了

今年以來,市城管局堅持城市管理與城市創建並重、功能完善與品質提升齊抓的原則,按照中心城區城市管理“兩級執法”體制的要求,推行市級統籌、區為主體工作模式,在中心城區大力開展了市政設施、市容市貌等專項整治。近日,潯陽晚報記者先後到潯陽區花果園北路與濂溪區學子路進行探訪,如今這兩條道路乾淨整潔,佔道經營、亂停亂放現象不復存在。

人行道亂停亂放現象少了

近日,潯陽晚報記者來到潯陽區花果園北路,該路段道路平整、功能完善、美觀整齊、設置規範,老百姓的車輛也能按照規定停放在指定位置,道路上也未見到流動擺攤和佔道經營等現象,整條道路給人一種乾淨、舒心的感覺。

市政局調度中心主任桂雲千告訴潯陽晚報記者:“以前,這條道路盲道不貫通、道路不平整,自從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城管部門對該路段進行了改造。”

隨後,潯陽晚報記者又來到了濂溪區學子路。在這裡潯陽晚報記者看到,這條道路上的車輛大部分停放在規定停放位,僅有幾輛三輪車停放不整齊,各個門店也未曾將貨物擺放在門外。濂溪區城管局副局長查恆春說:“我們每天都會組織人員開展巡查執法,讓轄區內不再出現違規違法現象。”

“路長制”機制運行 道路更加美觀

據瞭解,按照“道路平整、功能完善、美觀整齊、設置規範”的總體要求,市市政、園林部門全面排查中心城區主次幹道道路路面、人行道、窨井蓋、路燈、行道樹、綠化帶等設施。探索精細化管理新模式,大力推行“路長制”,將市建市管範圍內的道路、路燈、景觀燈、人行道、橋樑、排水等市政設施進行包乾分配,為145條道路、6萬餘盞路燈(景觀燈)、55座橋樑全部配備了“路管家”,做到責任到人、巡查到邊,確保高質量完成創建工作任務。

截至目前,市市政部門共計完成道路維修7.3萬餘平方米、道路防沉降窨井改造233座;維修人行道1.1萬平方米,路沿石611米,維修破損雨水井694座,對31處積水點進行改造;維修路燈景觀燈6342盞。市園林部門共補植各類喬木794株、灌木68萬株,鋪設地被植物約2.5萬平方米,更換草花約100萬盆,設置道路護欄2000米;修理地面石板、綠地路沿石維修150處。另外,城管部門還針對佔道經營、流動擺攤等頑疾,各區按照常態管控與集中整治相結合的原則,持之以恆開展了一系列市容市貌專項整治行動,基本做到了每週組織四、五次集中整治行動,形成了全區性的大整治週週有、小區域的小整治天天有的態勢。整治前,組織城管人員登門入戶進行宣傳,發放《致市民的一封信》等宣傳資料,把與市容市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向商戶講清楚、說明白,儘量取得他們的理解與支持。整治中,採取集中力量、攻堅克難的辦法,每次出動人員少則30~50人,多則上百人,對主次幹道進行漸進式整治,整個區域的路面上長期保持在200人以上參與動態管理。整治後,繼續安排城管人員進行守點,並採取上下班高峰時段錯時守點方式,即早上7點半到9點、下午4點半到6點,重點在人流密集的商業區、學校周邊、菜場周邊等重點地段,規勸和糾正佔道經營和流動攤點的違規經營行為。

同時,針對城區人行道機動車輛亂停亂放現象,市城管局採取了疏堵結合的辦法加大整治成效。首先,城管部門對中心城區人行道機動車臨時停車泊位進行調查摸底,並結合停車位劃線規範和創建標準制訂具體的施劃方案,重點路段和場所、部位的人行道優先施劃,截至目前已新增人行道臨時停車泊位700餘個。其次,盲道等市政道路設施,特別是對不具備停車泊位施劃條件的地方,城管部門在人行道出入口兩側或盲道線外側設立了阻車樁杆。另外,該部門還加強違停查處,做到有違必罰。對線外停放的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早、中、晚高峰時段亂停亂放易發多發的路段,實行了錯時執勤;對私設路樁、地鎖和私劃泊位等違法現象,採取了強制清除、依法處罰;對屢教不改或經勸導仍不駛離的車輛以及在人行道上長期停放的“殭屍車”,採取了強制拖離措施。


潯陽晚報記者 黃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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